刚刚!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滕州郑伟、张沛沛被判刑,终身禁驾!
公安局通报
7月20日上午,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终生禁驾典型案例。
终身禁驾
滕州郑伟醉酒发生重大事故、滕州张沛沛交通肇事逃逸均被终生禁驾。
两人均被判刑
郑伟醉酒撞人致死
1 酒后驾车致人死亡,
2016年3月9日20时许,郑伟饮酒后驾驶鲁D62***号小型轿车,沿滕州市北留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姜屯镇庄里村西路段处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孔令臣驾驶的鲁D9M***号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损毁,孔令臣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 被判七个月且终生禁驾
经调查,郑伟存在饮酒后(血液酒精含量为:131.13%)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故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2016年7月22日,被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7年3月10日,被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张沛沛醉酒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1 驾车致人死亡后逃逸
2017年1月3日20时许,张沛沛驾驶鲁AX2***号小型轿车,沿滕州市上善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姜屯镇縢城村路段时,撞上推着自行车行走的王克伦,致使王克伦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沛沛驾车逃逸。
2 被判三年半且终生禁驾
经调查,张沛沛存在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违法行为,故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18年5月17日,张沛沛被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18年6月19日,被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醉酒开车危害极大
圈圈说两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您和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一定要严格遵守!圈友们,让你的家人都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