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生百白破疫苗事件,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锡盟妇幼超声科柱子哥


对于疫苗事件的气愤,已经难以找出合适的语言来表达了,如果说仅仅是初次因为技术方面的原因,我们认了,但你不是技术出了问题,而是良心出现了问题,而且还是不止一次的出现问题,那我们就无法原谅了。

344万元罚款,对一个经营动辄数亿的企业来讲,其威慑力恐怕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大吧,还不足以对他们的行为形成制约,那么自然很容易滋生二次犯错的侥幸心理。

对于企业的责任追究,我认为不需要受害者亲自出马,而应该交由法律介入,对企业的主管部门,以及所有环节上负责的每一个单位和每一个人,采取地毯式的调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必须让每一个失职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元芳有看法


我家老大就是因为长春的这个疫苗,当时两岁时得了百日咳这个病,市防疫办专门打电话调查过。疫苗这个事,真的不好说,因为我们都不是专业的医生,我在另一个差不多的问题里也回答过这个问题。这件事大家都很气愤,你们都没出事,我出事了我应该比你们更气愤更有发言权吧。我觉得真的没有必要恐慌,要相信国家相信政府,事情一定会解决的。我很冷静,我也希望大家都冷静,因为真的有很多人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可以自己多学一点专业知识。了解一下情况,咨询一下相关专家,看有没有必要补救,别到处骂来骂去,不光不起作用还搞的自己很疲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