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為了維護溪洛渡水電站壩區封閉管理正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溪洛渡水電站施工區封閉管理暫定規定》(溪管字〔2003〕1號)等法律、規定,永善縣溪洛渡鎮人民政府及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擬聯合溪洛渡水力發電廠將於近期依法開展右岸封閉區域綜合治理專項整治行動,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溪洛渡水電站壩區以徵地紅線為界修建封閉圍牆並實行封閉管理,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非法侵佔徵地紅線內的土地和建築設施,未經允許禁止在封閉區域內從事建房、搭棚、耕種、砍伐、開挖等活動,否則將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對工程建設管理造成惡劣影響的,相關責任人員還將依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二、為加強壩區封閉管理,構建良好的工程管理秩序,保障電站合法徵地不受侵犯,請相關單位、人員從公告之日起停止在右岸封閉區域內從事侵權行為,並於2018年7月26日前自行清除、恢復原狀。
三、規定期限內未自行清除的,永善縣溪洛渡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將會同溪洛渡水力發電廠強行清除;阻礙行政執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溪洛渡鎮人民政府 溪洛渡水力發電廠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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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審/陳洪 校對/王銚 編輯/馬進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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