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晉縣紀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蘇家莊中心衛生院司馬社區服務站站長趙華違規公款吃喝及購買購物卡問題。2015年10月至今,趙華經手管理賬外資金共計71219.2元。其中,用於不合理招待開支9291元;購買家樂園購物卡2000元,用於個人家庭消費。2018年6月,趙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已全部收繳。
2.縣職教集團財務人員張東建私車公養問題。2016年,張東建在管理職教集團公務加油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私自為其個人車輛加油14次,加油金額共計3399.17元。2018年5月,張東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全部收繳。
3.換馬店鎮北棗村黨支部書記李瑞波等人違規套取良種補貼款並用於個人開支問題。2011年至2016年,該村以虛報畝數的方式,套取良種補貼款共計14750元,由李瑞波與
4.縣畜牧辦奶牛站負責人張增賢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問題。張增賢在負責乳粉用奶牛場建設項目申報和驗收期間,5家奶牛養殖企業通過驗收後,2017年中秋節共同出資送給其禮金10000元,張增賢接受後,用於個人日常開支。2018年6月,張增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已全部收繳。
5.鳳凰鎮孟村原黨支部書記韓振恆等人違規私分集體資金問題。2013年6月,河北國賓食品有限公司向孟村村委會支付“百菇園”管理費5000元,該村未將該筆資金列入村財務賬目管理使用,經韓振恆與時任黨支部副書記
寧晉縣紀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典型案例↓↓↓
1.耿莊橋鎮政府工作人員孟立雙等人向群眾索要辦理低保和殘疾人護理補貼“活動費”問題。2017年3月,耿莊橋鎮分包北周村工作人員孟立雙,以辦理低保和殘疾人護理補貼“活動費”為名,讓北周村村委會主任王煥東向該村7名殘疾人每人索要2000元,合計14000元。2017年12月,孟立雙得知有人舉報此事後,將該款交由王煥東退還7名殘疾人。2018年6月,孟立雙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王煥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紀昌莊鄉清善頭村黨支部書記謝士華優親厚友,違規申辦五保、低保問題。2010年8月,謝士華在負責該村申報五保、低保工作期間,為其外甥的岳父袁某上報虛假申請材料,使其享受五保待遇。2014年,全縣開展整治違規辦理低保等問題的“陽光低保”活動期間,謝士華不僅沒有改正錯誤,反而藉機再次為7名不符合條件人員違規申辦低保,其中涉及謝士華親屬4名。謝士華還存在其它違紀問題。2018年5月,謝士華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所得已責令有關單位予以追繳。
3.耿莊橋鎮大疙瘩村黨支部書記閆現傑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收受低保戶財物問題。閆現傑在負責該村申報低保工作期間,以跑關係、支付租車費為由,向三名村民索取好處費共1200元,用於個人開支。2018年5月,閆現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
4.四芝蘭鎮北侯二村支委兼村委
5.唐邱鎮孔小營一村黨支部書記孔志芳挪用冬令救助和房屋補償資金問題。2017年5月,孔志芳在負責發放困難戶冬令救助和房屋補償資金工作中,擅自決定截留上述資金2900元,用於村務支出。2018年6月,孔志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責令該村按標準對困難戶進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