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開「霸王店」 蕪湖法院強制騰退

“霸王餐”大家都聽說過,那您聽說過開“霸王店”的嗎?7月10日,弋江區法院執行局就對這樣的一個“老賴”採取了強制措施。

2013年,瑞豐商博城公司將3間商鋪租賃給章某某經營副食。2015年2月,雙方續簽商鋪租賃合同一份,約定:甲方將其所有的蕪湖市弋江區蕪湖商品博覽城A區3間商鋪租賃給乙方經營,租期為26個月。

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上述租賃期滿後,章某某既沒有續簽租賃合同,也沒有騰讓商鋪,雙方最終對簿公堂。法院判決後,章某某仍未騰房,申請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7月10日上午,弋江區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和法警來到現場,對涉案商鋪進行強制騰退,並將商鋪裡的物品一一登記在冊,在維護申請人權利的同時保障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老賴”開“霸王店”,丟掉了經商做人的誠信,蕪湖法院堅決騰空商鋪,既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兌現,也用實際行動展現了“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決心。在“江淮風暴”執行攻堅戰中,蕪湖法院將繼續全力攻克執行難,助力打造誠信蕪湖。

(圖文:弋江區法院 王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