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搜!」 一見法院搜查令,被執行人急忙還清申請人勞務報酬

“你好!

現在依法對這裡進行搜查,

這是搜查令,請配合執行。”

這樣的對話,

是不是覺得很緊張,很刺激?

感覺這情景只在電視劇出現?

在《人民的名義》劇中,

陸毅亮出搜查令,

“趙處長”的財產無法藏匿!

其實,

這樣的強制執行手段,

在法院執行工作中也是常見的!

搜查令在此!

@失信被執行人們,

問你們怕了嗎?

下面來看一起真實案例:

玩失蹤也沒用!法院說:上門,搜!

被執行人李某是室內裝修的包工頭,曾將一房屋的水電工程分包給何某。李某承諾,按工程量計算報酬,在2016年底會支付剩下的工資給何某。但經過何某多次催討,李某均以各種理由推諉。無奈之下,何某在2017年6月5日向南海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請李某支付工資24000元。

案件經過開庭審理判決,李某應於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支付款項24000元給何某。

然而,李某並未按照生效的判決書主動履行義務。於是,何某在2017年11月13日向南海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案由執行法官李喆承辦。收到案件後,李喆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到李某名下的財產線索,並立刻凍結了李某名下開戶的建設銀行、南海農商銀行、農業銀行等存款(合計凍結不足100元)。此外,李喆發現李某名下有一臺2005年生產的車輛,但以上財產均不足以支付應履行的款項。本案執行一度陷入困境。

李喆通過多方調查,發現李某系某股份合作經濟社的成員,並依法享有股東分紅,但分紅款均打入李某親屬銀行賬戶。於是,李喆向銀行發出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然而賬戶餘額依然不足以支付應履行的款項。

找不到財產線索,

難道是“老賴”轉移了財產?

但別以為這樣做很機智,

法院還有大招沒出呢!

本案執行期間,李喆多次撥打被執行人李某電話,並通過南海法院短信平臺通知李某申報財產並履行義務,但李某均拒不接聽,短信亦不予理睬,極力逃避執行。

基於李某的違法行為,執行法官擬對李某實施司法拘留的強制措施,然而兩次前往李某的住處,都沒有找到李某。

正所謂“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李喆根據申請執行人何某反饋的信息,得知李某長期承包裝修、裝飾工作等,有固定且可觀的收入,但其名下財產卻不足以履行本案兩萬餘元的執行標的,與常理不符。李喆認為,李某有可能隱瞞其真實財產的情況。

於是,李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的規定,對李某位於佛山市南海區桂城街道的住所實施搜查。

於是有了開頭一幕:

“你好!

我們是南海法院執行人員,

現在依法對這裡進行搜查,

這是搜查令,請配合執行!

4月3日19時左右,在執行法官白炳輝的帶領下,李喆等一行執行人員、司法警察去到李某住處,當時李某妻子在家。執行人員依法對其住處展開搜查,並扣押了搜查到的財產。

在強有力的執行措施震懾下,李某終於妥協,願意主動履行義務,最終與申請人何某達成和解,並一次性支付20000元。隨後,執行人員將依法搜查扣押的財物退回給李某並將其銀行賬戶解凍。4月17日,該案得以執結。

南法君說

法院搜查令,是對失信被執行人亮起的又一“利劍”,使被執行人的財產無處藏匿。同時,給被執行人帶來更大的輿論壓力和心理壓力,敦促他們主動履行法律義務。

南海法院將繼續積極創新執行方式,一系列組合拳讓被執行人無處可遁!堅決如期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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