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里,把製藥公司特別是李乃文這個角色設定爲「反派」是不是一大遺憾?

零度以下


李乃文扮演的醫藥代表是反派嗎?用導演文牧野和監製甯浩、徐崢自己的話說:在這部電影裡沒有絕對的好人與壞人。《我不是藥神》所呈現給我們的並不是一個非黑即白的世界,這部電影中所展示的人性是相當複雜的。

在影片中李乃文扮演的醫藥代表和徐崢扮演的程勇等人之間的主要衝突在於:醫藥代表執意認定程勇等人販售的印度格列寧是假藥。OK,那麼什麼是假藥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者認定為假藥:

1.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3.變質的;

4.被汙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准文號而未取得批准文號的原料藥生產的;

6.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的。

程勇等人所販售的印度格列寧屬於仿製藥品,就其藥效而言幾乎和正版藥相差無幾,所以很顯然就其藥效而言並不符合《藥品管理法》對假藥的定義。之所以被認定為假藥主要是因為違犯了第二條: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說白了就是印度格列寧沒有經過正規的國家進口審批程序,也沒有進行相關的藥品檢驗。儘管實際上印度格列寧是老百姓手中的救命良藥,但這裡面仍有一個令人細思極恐的細節往往被觀眾朋友們忽略了:那就是對這類未經正規審批檢驗程序的藥品的藥效和價格其實完全取決於販售者的個人良心——在程勇手中這種藥就是治病救人的良藥;可如果是在張長林之流手中就真成了坑人害人的假藥,因為像張長林之流關心只是自己的收益,病人的死活從未放在心上,甚至他還會認為:反正都是重症病人,沒藥反正是死路一條,就算這種未經正規程序的藥治不了病,只要不吃死人也算是給了病人一絲希望,他還認為自己是在做善事,然而實際上他卻是拿病人當實驗的小白鼠。

這就應了影片中公安局長的法律與人情之爭的言論——因為法律無法將規範社會秩序的希望寄託在看不見摸不著的人性自律上,所以只能通過程序性的模式進行硬性規定,然而在設計法律時不可能把方方面面都考慮周全,有些時候只有事情實際發生了才能看到法律和人情的衝突。那麼很顯然程勇的行為的確是觸犯了國家法律的,然而他的出發點卻是為了救助那些無依無靠的病人——他們和富人一樣是國家法律理當保護的公民,他們同樣享有接受醫療救治的基本人權。而更令人細思極恐的是:程勇一開始鋌而走險販售這種違禁藥品的初衷竟不是為了救人,而是為了逐利——用他自己的話說“我當什麼救世主啊?我要賺錢“。這進一步證明了人性的複雜性——即使是程勇也不是與生俱來就有那麼高尚偉大的情操,他也在追求他自己的利益,同張長林之流所不同的是他在逐利的同時無法忽視那些病人和他們的家人的痛苦,這說明他是有良心的。問題是如果程勇的逐利之心再強烈一點呢?事情又會向什麼方向演變呢?

李乃文扮演的醫藥代表恰恰是因為逐利而被有些觀眾視為反派。既然大家認同程勇逐利具有合理性,那麼醫藥公司的逐利是否具有合理性呢?事實上病友的可憐並不意味著醫藥公司就需要放棄自己的利潤去救助他們,否則就會出現題主所說的誰都不會再去研發藥品了,自然也就不會出現批量生產的廉價仿製藥了。就本質而言:當藥品作為一種商品出售時仿製藥和其它任何一種仿製產品一樣是對原版權的一種侵犯。然而對使用者而言最關心的絕不是什麼版權問題,而是產品的功效問題。買方和賣方其實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看問題,站在全社會的角度來看:如果沒有專利保護,那麼賣方將失去研發新技術的動力;可如果過分保護專利,將使新技術難以大批量複製,從而影響社會效率的提升。具體到藥品這一領域和其他商品所不同的是:對於別的商品人們可以剋制一下自己的消費需求,也就是說買不起可以暫時不買;然而藥品是一種剛需——富人有富人的疾病,窮人有窮人的疾病,如果要求窮人剋制藥品消費無異於變相殺人。

事實上醫藥公司的逐利性和貧困病人對藥品的需求之間本身是一種矛盾——我們不可能指望醫藥公司放棄逐利,因為他們的投入也是有風險的,如果他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那麼他們就不會具有研發新藥的積極性,到時病人的利益同樣無法得到保障。要解決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不能指望醫藥公司的”良心發現“,只能通過行政手段調控藥價、統籌醫保等方式來加以解決。事實上這也是唯一的解決之道,因為如果老百姓完全依靠個人力量承擔醫療費用,那麼即使是所謂廉價的仿製藥在相當程度上也是吃不起的,除非他們能碰上像程勇這種自己貼錢給他們供藥的人,可這樣做並不現實:其一能為了救助別人而放棄自己生活的人有多少?程勇不是也一度動搖過嗎?其二就算他真能為了病人們堅持下去,他又能支撐多久呢?靠他一個人能解決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嗎?製片方將影片定名為《我不是藥神》,這就給我們提出了一個發人深省的問題:誰是藥神?藥在哪兒呢?或許這裡的藥不僅僅只是指的治療人們身體疾病的藥,也是指的如何使每一條生命都能平等接受醫療救治的藥。


鴻鵠高飛一舉萬里


其實,這部電影只是把問題提了出來,將最底層的東西暴露了出來

這裡需要補,那裡需要改進,引發更多的人去思考、去改進

就是這麼簡單

和李乃文的被誤解比起來,這點委屈又能算得了什麼呢?

醫藥代表沒有錯

一款救命藥之所以能夠流通市場,是需要經過很多的步驟和努力的。這裡麵包括投資人的決心,動輒幾十個億的投入可不是鬧著玩的。包括科研的投入,這種投入也是有風險的。做成了還好說,做不成的話幾十億的投入都打了水漂。

前一段時間有個消息,阿爾茲海默症的研發在第三期的臨床實驗宣告失敗,這也就意味著之前所有的努力全都白費。

這是事實存在的,電影沒有特意的說藥企把價格定的虛高是藥企的無良心,這點毋庸置疑!

李乃文扮演的醫藥代表所表現出來的決絕是沒有任何的問題的

如果任由仿製藥橫行,那麼誰又會去捨得大錢(不是一萬兩萬,而是動輒幾十個億的投入)去研發新藥呢?

電影只是說如果所有的醫藥負擔由個人承擔將是一個天文數字

所以,電影的最後立意很好。大病醫藥納入了醫保,減輕了老百姓的吃藥負擔。這份功德無量!

至於題主所說的電影刻意的吧李乃文設成大反派

恕在下眼拙,還真沒有

所以,看電影也好,看問題也好,一定要抓住主要矛盾在哪裡,次要矛盾在哪裡。

很顯然不能這樣去理解。

電影有瑕疵,這個無可避免

就如昨天韓寒在自己的微博中寫的那樣

不是非黑即白無商不奸這麼簡單,所以我不希望觀眾看完以後把怨恨宣洩在那些研發新藥的藥企身上。他們不是壞人,這也會歪了這部片子的良苦立意。

沒有非黑即白

就是這部電影帶給大家最大的思考


蜜桔娛樂


藥企維護自己的利益沒錯。

首先,一種新型藥物的誕生需要很多投入,據統計一種新型有效藥物的誕生需要幾十億美元,藥物的研發是需要非常大的投入的,並且這個藥物還不一定能成功。舉個例子,我是搞農藥的,一代新型農藥的誕生首先需要仿生,比如我在美洲發現種植物邊上很少有雜草,我就需要認真研究到底是植物中哪種物質抑制了其他雜草的生長,進行生物萃取,找到這種天然化合物後進行基團分析,天然分子非常大,人工合成困難,找到有效基團後,人工合成,工藝優化,工業生產,臨床實驗,這每一步都需要幾年的時間,據統計一種新農藥的誕生需要合成144萬個化合物,而這中間只有2000個左右的有功效化合物,最終工業生產的只有1到2種,並且還要做生理實驗,有些雜質雖然很少,但對植物的損害卻是極大,這就需要工藝優化,去除這些雜質,在這期間需要幾萬名高科技人才共同努力幾年才可能搞清楚,其中酸辛無人可理解!農藥尚且如此,更何況醫藥,農藥不行大不了絕產,但醫藥不行就可能死人,人命關天!而藥物公司的專利有一定期限,所以新藥尤其是特效藥很貴,他們必須有一定的盈利才能繼續研發新型藥物,大家才有的吃!

其次,如果允許仿製藥的泛濫,會造成誰都不想研發新藥物,那誰都吃不上藥!所以必須保護藥物的知識產權。

再次,我想說的是電影並不是以醫藥代表為反面人物,每部好電影都是想給人們引發思考,而不是刻意抹黑某一部分人物,這部電影不錯,也不想抹黑醫藥代表和公司。

最後,我想說人沒有生病就死的,也確實有些病人吃不起藥,醫保也確實是為大家謀福利的,感謝國家,但願人們的收入越來越高,用到醫保的人也越來越少,但有人有困難時請伸出您的雙手,救人於水火之中,寧願救錯一萬人,也不枉救錯一個好人,謝謝大家!


小金牛牛1


《我不是藥神》終將封神,就看這股潮流能掀起多大的浪。今晚的新聞報道關於抗癌藥物的降價和引入新聞,真是可喜可賀。


《我不是藥神》中李乃文扮演的是瑞士格列寧醫藥公司的中國代表。影片中,李乃文將這個嚴肅冷酷的醫藥代表的角色演繹的絲絲入扣。當這個醫藥代表明知道國內有無數的同胞每個月要掏出四萬塊購買自己公司的藥品只是為了活命而傾家蕩產苟延殘喘時,他依然毫無顧慮的將流入市場的仿製藥報了警。自然在電視上侃侃而談正品高價藥的所謂療效和權益。依然在警察局開會的時候沒有人性的指手畫腳!連嚴肅認真以法理為依據的局長都忍不住嚴肅的懟了他。就是因為同為中國人,這個醫藥代表毫無憐憫心。


很多人覺得作為醫藥代表,他所代表的是公司。公司的定價,他執行了公司的決定。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而研發了治病的新藥,高價有什麼錯?這種想法本來沒錯。但是最大的問題是人性的光輝在哪裡?他作為醫藥代表,完全有能力為了正飽受磨難的人民去爭取一些利益。連藥販子張長林也不過只賣到兩萬元,最後還堅持咬定販賣藥品的就是自己,絕不供出程勇。而醫藥代表的冷酷在張長林和程勇面前顯得猙獰而邪惡。


《我不是藥神》嚴格是一部關於救贖的電影!他用一個暴露的話題講述了關於救贖和愛的故事。人活著很難,但應該有尊嚴。而在救贖,愛,尊嚴面前,法律都可以被感動而法外留情。最主要是這個社會需要人性。李乃文飾演的這個醫藥代表恰恰是一個毫無人性的人。這樣的人,面對受苦受難的病人,毫無同情心,沒有同理心,彷彿冷血的惡魔。張著猙獰的巨口一味的吞噬,這是資本的冷血,不存人的善念。

醫藥代表這個角色的成功就在於,道貌岸然下的冷血與無情,對應了人性的溫情和大愛。李乃文這個醫藥代表的角色正襯托了程勇等人角色的光輝,沒有他,彷彿沒有放鹽的湯,索然無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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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眼看娛樂


看電影片面的把人物分為“正派”和“反派”這是小孩子的想法,生活中沒有絕對的好人和壞人,一部好的影視作品中一般也沒有絕對的“正派”和“反派”。片中的這個角色並不是反派,它是醫藥公司的代表,是片中天價藥和求活命的患者的矛盾衝突建立者的代表。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很多人把目光聚焦於藥品研發難的點上,我只能說你抓錯重點了,這明顯不是本片討論的重點,影片反映的問題更多的是醫保制度的問題,最後解決也是從醫保制度的角度解決的。退一萬步講藥品研發確實不易,但是結局徐崢被判刑五年已經是對醫藥研發者最大的尊重了。


里昂那麼白


我認為藥廠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試想一下如果比爾蓋茨是中國人,當他發明了windows98,我們中國人不花錢買正版,都去搶他,結果就是他一名不文,也不會再繼續研發xp 和win7,也沒有以後的win9、win10了,一名偉人從此碌碌無為!受害的是誰呢?這就是中國的現狀。不過慶幸的是他生在了美國。也許只有美國才能成就這樣偉大的企業家。而我們身邊的一切都是千萬個這樣的企業家創造的!小到一個燈泡、一根牙刷、一個打火機、大到樓房、汽車,全部都是這些企業家創造的。可我們中國人的仇富心態註定了企業家在中國淪為過街老鼠!賺黑心錢!奸商等名號!甚至逼捐人家馬雲,愚蠢至極!試想一個沒有企業家的世界!我們都在石器時代!也就沒有了生產力,甚至沒有文明!片中的製藥公司難道是害人的企業麼?千千萬萬的博士、發明家、教授、企業家含辛茹苦好幾年耗資數百億製造了抗腫瘤藥物,結果就被人搶走了,仿造,以極低的價格變賣,製藥公司垮了!受害的是誰?大家想象得到吧!

很現實的一句話就是知識產權的保護問題,只是說換成了藥,涉及到生死,就有些說不清了。如果換成其它不涉及到生死的東西,比如:音樂,遊戲,軟件,還有誰認為有爭議?從長遠的角度看,保護產權才能促進更多新藥出來。才能救更多人!文明才能爆發!如果都去盜版,那麼暫時病人變得不那麼痛苦,但人類整體上攻克疾病的進程就會停止!現在救人是以將來犧牲更多的人為代價的!保護知識產權才能推動人類進步!

借用方博士的話‪:窮人不吃救命藥會死,這種問題應該通過社會救濟解決,例如完善的醫保、慈善捐贈,而不是去吃大戶,去偷去搶製藥企業含辛茹苦研發的成果讓他們血本無歸!讓藥廠倒閉!最後害了自己!

而我個人認為更好的辦法是國家出面鼓勵積極研發新藥企業!重要的藥品、研發成本高昂的好藥,由國家出面買斷專利,然後低價賣給需要的病人!因為病人也是納稅人,國家有責任救他們!而不是藥企!

最後我陳述一點,電影是好電影,我也沒有指責購買盜版的人!他們沒有錯!整部電影也沒有壞人!錯在我們每一個人都喜歡用“直覺”判斷對錯!反而害了那些本來想幫助我們的人!

我總喜歡說一句話!這世界上合理的事情遠遠比你想象的要多得多!每一個你認為的壞人,或者社會公認的歷史罪人,不一定是道德敗壞或卑汙的人,他們做的每一件事或任何一個決定,可能站在他當時的立場上也是沒有選擇的,也是有苦說不出的。舉幾個栗子:袁世凱,李鴻章,秦檜,隋煬帝楊廣,魏忠賢,楊繼盛......每一個歷史事件和罪人,越深挖,就越會發現,對與錯,正與邪,這些東西統統都沒了!只剩下無奈與悲憫!(引自羅輯思維—羅振宇)


A蘇坡漫丨


其實電影裡沒有反派,只是立場不同而已。1.瑞士製藥商和李代表,他們忠於公司利益。畢竟一個公司花了幾十億那麼多年心血研發的藥物,被其他公司輕易低成本仿製,公司何以收回成本?何以支持以後的研發?2.公安局長以及所代表的政府機關,忠於法律和國家利益。實施社會管理,打擊犯罪,法大於情是執法者職能所在。3.印度仿製公司和程勇的“製假販假”,他們低價售藥解救了那麼多病人和家庭,是違法,但更為了救人。到底誰做錯了?都錯了,但都也沒錯,這大概就是現實吧!


愛誰誰945


不遺憾。這部電影很真實的反映了現狀,導演和編劇可能加入了自己的感情和看法,但並不明顯。片中的病人,商人,警察,藥廠代表的角色,都真實表現了自己的立場。實際上藥廠代表並不是反派,他在片中的所作所為都符合自己的身份,且也沒有作惡,只是他的立場正好站在了受同情的病人的對立面。正是因為有這樣複雜的關係和立場,才使這類事件難以解決,但最終又能得到最合理的解決方案,比如醫保。


4254136


他其實並不是反派,諾華和醫藥代表都沒有什麼不對。癌症 靶向藥這兩個詞現在常聽到,但是在那個年代,研發出了這種藥,真的是造福人類了! 而且藥品研發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都是很大的一個數字十幾億甚至幾十億。想要在專利期內收回成本甚至是盈利,價格是必須要考慮的,況且這個藥的價值確實配得上。

沒有人有錯,但又好像都錯了。大環境下的真實狀態,我們會越變越好的,因為付出了太多太多了。


牛頓也吃蘋果魚


不要再給我說藥品研發需要多少資金多少投入了,商人都是逐利的,但是藥品是特許的商品,我們需要監管。你說多少倍利益才是好的利益呢?商人是不會考慮錢賺多少才會夠的,誰都知道錢越多越好,利益越大越好,這個時候就是監管部門發揮作用的時候,我們要把握好一個度,既要讓藥企(商人)有利可圖,也不能讓他們過於暴利,完善一整套監管體系,從研發到生產再到銷售都被監管,真正做到鼓勵藥企研發、降低成本,從而才能降低藥價。“天價藥”的出現真的不是藥企一方的責任,而是監管者、藥企等多方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