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战争是不是鲜有战败国向战胜国割地赔款的例子?为什么?

用户65940905

这问题问得好,如果大家留意过二战后的历史,会发现基本上没有出现像19世纪那样割让领土,战争赔款那样的事情了。


我们拿二战前的历史来看,最典型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德国,当时的德国拥有的领土和殖民地远远比今天大。


我们可以看到,一战结束后,德国丧失八分之一的领土和十二分之一的人口,海外殖民地则全部被英、法、日、比瓜分。


这还不算,德国还需要付出巨额赔款,这笔赔款当时估计需要用66年还完,德国人民因为这笔巨额赔款压得抬不起头来,最后希特勒的上台和这笔赔款也脱不了关系,这笔赔款在二战后被减轻了部分,但德国还是到2010年才还完。


也许是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损失过于惨烈。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10年,法国向传统的友好国家美国,提出”我们2个国家关系这么好,应该缔结废弃战争的协定,以为维护世界和平做出贡献“。而美国顺势说,这么好的事情,我们应该拉尽可能多的国家参加啊。

于是就有了1928年的《巴黎非战公约》诞生,这个公约提出:以后用武力征服的方式获得别国领土,在国际法上是非法的。

当时有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波兰、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爱尔兰、新西兰、美国、南非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巴黎签字,后来一共63个国家批准或加入。


当然,我们知道后来的历史,这个公约是否能得到执行,还是看大国们有没兴趣去遵守它,二战中的德国和日本两个国家就没有遵守它,好像没有产生什么作用?


但其实我认为还是有意义的,因为执行不执行得了是一回事,但德国日本至少失去了政治上的道义,因此受到了国际的谴责对不对?

二战时期,不少第三方国家的国民,在中日战争中,偏向中国讨厌日本,不就是因为他们认为日本是邪恶的么?



然后二战结束,《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不得以武力取得侵害任何国家领土完整的原则,从此这个就定下来了,之后的战争,就基本不可能通过战争来获取别国领土了。


例如1982年的马岛战争,阿根廷大败,但英国在夺回被占领的马岛后,没有提出赔款和割让领土的要求。



但老实说,一切都有例外,比如中东小霸以色列,在1947年开始与中东各国开战后,五次中东战争,每次打赢后都或多或少趁机扩张了领土,当然这也是美国在背后撑腰,但在国际舆论上,以色列一直是处于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