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手机落在出租车上,司机送回索要100元报酬该不该给,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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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的话我会给。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给你送回手机同时,会耽误营运,司机提出给100元的报酬,是完全符合要求的。但是也可以要求根据里程数付给车费也可以。

就像出租车司机给你送回手机一样,都是烧油烧气的。路程远的话100估计也不够,不过有的司机送回来也不会要油费的。但是既然司机提出,那就要有相应的回报,起码把来的油费出了。但是如果是司机态度蛮横,你不给我车费我就不给你手机,这种情况的可以选择报警,让警察出面协商调节。司机不给就属于不当得利,当然司机如果委婉的要求车费还是可以给的。


济南摄影师麦兜

这种情况是比较多见的一种情况,谁也有疏忽的时候,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

当初司机像我索要了100元,但是这期间的过程并不是很满意,像被勒索了一般,也让我对所去的城市映像大大折扣,但是这个钱司机有权去索要,但要合理!

首先说为什么司机有权索要钱:

当你下了车以后,司机便会启程去接其他乘客,如果他此时要给你把行李送回来,他首先要把车上的乘客送到指定地点,假如车上没有乘客的话司机需要原路返回到你下车的地点去给你送行李,在这个期间,司机要损耗油费以及耽误的时间,这个钱其实应该由乘客来补给司机所以司机索要钱理所应当。但是会出现这么一种情况,一些司机看到你比较着急,便会索要一个相对来说高的一个价格,比如说他一天跑车仅仅能赚250元,他会问你要500元(当然这是夸张),此时应该变成了一种敲诈。根据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刑法方面的规定主要是指拾得人恶意侵占、拒不返还的情形,侵占罪是这一行为会触犯的可能性最大的罪名。所以司机应该归还,也有权要报酬,但是要合理!

作为回答者其实我遇到过这种情况。在我下车之后行李在后备箱,在下车之后忘记去拿,当再次给司机打电话的时候司机直接告诉我他已经走到了机场了,可是我明白从我下车地点给到机场20分钟不可能过去,我说你原路返回打表过来计价器显示多少钱我给你多少钱,但是司机不愿意,坚持向我索要100元。这样的司机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

作为一个服务行业,就应该设身处地的替乘客着想。不应该去漫天的要价,因为我当时已经说明了:打表过来。可是司机的态度让我感觉司机其实并没有走的太远,为了赚到这个黑心的钱他告诉我他现在在机场。

我对乘客有以下几点建议,因为笔者是千辛万苦才找到这个司机的还联系的当地交警部门去看监控录像,因为不知道车牌:

1、 乘客下车一定要记得索要发票,当你东西遗失在车上,这个发票有车牌号通过车牌号能搜寻到这个司机

2、 把行李放在后备箱时候,可以向司机提出在下车的时候提醒自己去拿东西,两个人记总比一个人记好的多。

3、 外地人坐出租车司机,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那就是一定要记住当地客运办的电话,这是自己维权的手段。

最后希望大家出门在外一定要看好财务!

智联校园赵宇鑫学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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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联校园

在出租车上丢东西,司机送回,这种事情非常常见。有些司机会要求失主支付报酬。有人说不应该收,有人说应该收,那么到底应不应该收呢?

先看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司机送回失物的方法。第一种是上交给所属公司或者就近上交至派出所,通知失主到公司或派出所领取。第二种,是失主要求司机尽快送回,司机开车送回。

第二个问题:司机送回失物的成本。出租车是营运车辆,是用时间和运送乘客来赚取收入的,丢失物品是乘客个人的错误所导致,而司机按失主的要求将失物送至指定地点,那么,显而易见,司机是放弃了接送乘客的时间去送的,在此期间出租车无法接客,那么这个损失由失主承担,理所应当。

我不明白这个问题有什么好讨论的?你的错误给别人造成了损失,你来承担这个后果,不应该有任何疑问吧。如果你不同意,那么很简单,就让司机就近送至派出所,你自己去拿,你自己叫车,支付车费,不就可以了?司机给你送回来是客气,不给你送回来要你自己去拿是道理!


老吴聊保

我的看法是这样:双方都要主动,都要姿态高点,事情的开始就要把这件事做好。假如是失主联系司机的,这比较好联系,因为找一部电话打自己的手机就行。这样,假如手机在司机手里,司机接了电话,你就可以和司机说:手机遗失在他的车上了。看自己去取,还是麻烦司机给送回来。要求司机送回来时,一定要表明自己的态度,路途费自己出,因为这是应该的。出租司机以出租为生,他的时间,车辆都是谋生的手段,额外地为别人尽义务不合适。当然,你可以预先问一下司机在哪儿,这样大概估算一下所需费用,明确讲清你付多少车费,这样更好。即便如此,也一定要感谢司机的拾金不昧行为。因为捡到东西归还,这就是高尚行为表现。和要付出的报酬无关。

对司机来说,假如失主离自己并不远,也用不着斤斤计较,尽一下义务也无不可。但路途较远,就一定要坦诚相告,送去是要产生费用的,大概多钱也直言相告,不要不好意思,免得结果不欢而散。直言相告也给了对方一个考虑的机会。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下班后交回公司,由对方去公司领好了。切忌不可当时不说,见了面猛一下提出了要一百元的要求,也许你的付出远超过了一百元。但,因为对方并不知道你的付出,不同意是有可能的。这种事应分成两部分来看:即拾金不昧和有偿服务,相互沟通和互相理解。这样,就可能消除一些不应有的误解,使双方心情舒畅,好风格,新风尚继续发扬。


天太2

我认为应该给。毕竟大家都是要生活的,都有一家老小要养,给你送手机也有成本。


社会在发展,人们的思想都在变。可以想象在学雷锋的那些年里做好事都不留名,更别提索要报酬了。但是现在的社会我们不想承认但不得不承认的是那种时代应该是过去式了,这是一个物质的时代,无偿奉献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大部分人还是很乐意无偿奉献的。但是出租车司机开车专门为你送手机是有成本的,索要报酬也是理所应当的。

不过出租车司机完全可以打表,按实际计费金额收取,就当是跑了一趟活。当然了,这只是我们认为最好的方法,并不是司机认为最好的办法。因为假如乘客所处的地方拥堵厉害,一般司机是不愿意去的。所以司机要100块我们也不好说什么。

有些朋友可能会拿法律法规的条条框框来上纲上线,比如说按法律规定拾到东西要物归原主,你打表给我送回来不管堵不堵车你都要来,因为根据规定你不能因为堵车就拒载。这些都对,但是司机也可以跟你上纲上线:我替你保管了,保管费怎么算?我给你送还的过程中如果出了事故算谁的?如果送还的过程中手机丢失了算谁的?再说了,司机捡到以后不承认,你也没证据证明人家拿了你的东西。因此聪明人这时候不必过分去讲理,讲不清楚的,差不多得了,难得糊涂。



所以说这个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心平气和的和司机师傅沟通,尽量谈一个合理的价格,一般情况下只要尊重对方,人们都是很乐意为你提供最大的方便的。如果司机就要100,那换做我的话我就认可,毕竟真丢了损失远大于100块,以后自己注意点就行了。


我是故乡的云

针对这个问题,怎么回答都有他们的道理,主要看乘客与出租车司机

1、如果遇到一个不错的司机,可以说是有道德的司机,再加上乘客的态度也很诚恳,司机应该是免费把手机还给乘客,但是乘客也不能认为司机就应该给,人家从别处专门开车把手机送来,好歹给些感谢费什么的。

其实,既然司机已经把手机给你了,这也说明人家真的没有想要乘客的感谢费。这样的出租车司机比较多。

2、如果遇上个别的出租车司机呢,必须索要你100块钱,乘客要是不想惹更多的麻烦,也不是太在意这100块钱,当然可以给,然后拿回手机走人。如果乘客不想给,再想想其他办法。

保留好与出租车司机通话等的证据,证明你的手机确实掉在人家车上了, 既然知道是哪个出租车、司机了,那就通过出租车公司介入了,这块的分寸也不好把握。实在不行,打110试一下。


这样自己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坏到哪种地步,真的不好说,看是什么样的人。


总之,要相信,天底下还是好人多


深蓝色小科


咖啡茵23040014

先说亲身经历的事儿吧,朋友坐车手机落在出租车上,经过多方排查和定位路线查看,基本确认出租车司机拿了手机,但是拒不承认,最后无功而返……当时就在想,司机要是把手机送回来,即便不要报酬我们也会给点辛苦费的。


事情再做个假设,如果你手机丢在了出租车上,司机送回来索要百元报酬,你给不给?如果有司机拒不承认的经历,我想很多人都会给的。但仍会有很多人不愿意给,认为是自己的东西为什么要给司机报酬。

其实,捡拾别人的东西要归还,归还是可也有报酬的。根据《民法通则》、《物权法》、《刑法》相关规定,拾到的遗失物应当及时交还给失主,拾得者所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保管费、通讯费等合理费用有权要求失主承担,失主在领取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或拾得者支付这些费用。但如果拾得者要求的费用不合理,失主有权拒绝。


当然,目前对于报酬的实际费用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以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只能从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核算。如果双方对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有关机构调节。


话说回来,换个角度,如果我们是司机,给乘客送遗失物品,就意味着耽搁我们的时间,时间就是金钱啊。每个人,都会算自己的账的。而乘客来讲,其实大部分还是会认为应该给司机以报酬的。

当然,在社会主义文明时代,应该多一点热情,多一点爱心和温暖,在允许的前提下,司机不妨主动把遗失物品送还失主或者上交,这样的社会会更加和谐,美丽。当然,我们跟多司机都是这样做的,而很多失主也基本会礼貌道谢并愿意付给报酬。


郭一鸣

西门观点:如果100元报酬与司机送还路程的误工费相当,应当给。如果高于误工费,可以协商按相当的误工费给付。

《物权法》规定: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从标题描述看,出租车司机已将乘客的遗失在车上的手机送还乘客,不算要挟,索要正等报酬是合理合法的,但索要100元是否合理合法,要看送还手机的路程所产生的费用。

按当地出租车收费标准,如果送还路程所产生的误工费用(按正常收费标准计算)和100元相当,没有超过100元,乘客就应该给付,如果低于100元,乘客只需付给相应部分。

有很多网友说出租车司机索要报酬违背了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我觉得有点道德绑架。不要报酬是美德,应当表扬,但索要合理的误工费用合情合理合法,也无可厚非。

如果出租车司机拾得遗失物诶有送还遗失者,而拿遗失物要挟索要很高的钱财,那就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送还后与遗失者协商索要报酬,合理合法。

类似这种情况,有三种解决方式:一是交给出租车公司,由公司保管和寻找归还遗失者,司机不会因此而耽误生意造成务工损失;二是打110交给警察,有警察保管处理;三是直接通知遗失者送还并协商收取相应误工损失。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这个案件是拾得遗失物的问题,我来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我国拾得遗失物的法律规定。

记得我的物权法老师在讲解拾得遗失物时,半带调侃地说,我们是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礼仪之邦,拾金不昧是每个人都应当秉持的道德观念,捡到东西当然要想尽办法物归原主,怎么能厚着脸皮要报酬呢?所以,我们的法律才顺应人民的道德需求,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不能索要报酬。如果拒不归还,那么就会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当然,如果失主发布悬赏广告,宣称如果谁要是把遗失物归还给他,那么他就将支付一笔报酬。这样的话,遗失物拾得人基于失主的自愿承诺,是可以要求失主根据约定支付报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当时,我的物权法老师还顺带说,看见遗失物不能随便乱捡,因为你一旦捡起来了就对遗失物负有保管义务,你非但不能要求失主支付报酬,要是有什么闪失你还得负责赔偿!曾经就有这样一个真实案例,一个人在地下车库捡到一颗钻戒,以为是假的就随手一扔不知道扔哪儿去了。但是那颗钻戒是真的,失主通过调取监控发现被那个人扔了,然后怎么也找不到了,就把那个人一纸诉状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那个人作为遗失物拾得人,对遗失物负有保管义务,但他却没有履行该义务,造成遗失物毁损灭失,因此应当赔偿失主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现在,大家应该知道这个司机能不能要到报酬了吧。以后,我们最好还是路不拾遗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