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字的协议不公证受法律保护吗?

穆氏小龙

这个要看具体签署的是什么样的新协议?一般情况下,作为民事范围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合同的双方都对合同的内容认可并且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合同上签署自己的名字原则上该合同就是成立的。但是成立并不代表该合同有效,判定该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合同是否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相关内容 :

例如,如果合同存在以下情节则属于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合同本身虽然是有效的,但是由于存在以下情形,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所以关于合同效力问题其实是非常复杂的,当事人在现实生活当中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处理,不是说双方已经签字该合同就一定有效。

另外,如果合同不存在上述的这些情况,原则上合同一经签订之后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不一定非得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有些合同,如果不公证,合同的一方是有可能撤销,或者反悔的。例如赠与合同。

所以对于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找律师一对一咨询,这样律师的解答会更具有针对性。


北京任丽丽律师

合同只要签字,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但是有些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另外,如果协议中有下面两种免责条款也是无效的:(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至于协议不公正,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如果协议签订时没有显示不公平,在执行了一段时间后出现不公平,这不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协议,仍属于合法有效的协议。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齐小天法律咨询

一份合同,不因公证而更具法律效力 ,不因未公证而不具法律效力。

关于公证的法律效力及作用,已在回答巜如果房产证暂时办不了能把合同公证一下就没事了吗?》作了详细解答,请题主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