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我们购买原始股份,并签署股权代持协议,说等A轮融资后一万会翻好多倍,靠谱吗?

甜颖子

我想对于你们公司的认知,没有人比你更清楚。

如果你觉得公司未来的发展还不错,创始团队靠得住的话,可能购买你们公司的原始股还是有好处。

我认为A轮融资翻好几倍什么的,并不是你要考虑购买你们公司原始股的核心因素,因为你现在只是买入,接下来的最为重要的事情是退出,而退出往往是你持有原始股最难的一部分。

退出决定了你是否会获取收益,不退出对你而言并没什么既得利益。

我有很多朋友(不是投资行业的)购买了很多的早期公司的股份,到最后的核心问题都是退出的问题,我举两个例子,你可以参考一下:

A:A朋友购买某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份,这部分股权是代持的,代持带来的麻烦就是如果你想显名,就必须获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那么对于你这样的小股东根本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如果未来你想转让的话,就会比较麻烦(转让是退出的方式之一)。

当然,有些公司会以股份代持的协议,跟你签订一个所谓的股份收益权的协议,也就是说你只有这部分股份的收益权,甚至连隐形股东也不算。

B:B朋友购买的早期投资项目的股份,后期项目发展良好,获得了不小的下一轮融资,创始人自然不再希望与以前的投资人分享这喜悦的果实,就同之要求收购以前的股份,而这家公司刚好又是复杂的VIE结构,朋友购买的股份是国内控制实体,自然间,便没了招数。

我举这两个例子是想告诉你,一,你要想明白,你们公司的未来发展到底可不可以,值不值得你购买;二,你要看清楚这代持协议,有没有什么坑。


sesameYang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当你知道股权代持后你大概应该知道风险了!

一、什么是股权代持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二、股权代持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股权代持的法律性质

立法模式的价值判断

股权代持法律关系的构建

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第一种是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种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种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第一种关系仅涉及两个个体,属于个人法范畴,所以如果两者出现争议,只要能证明两者存在股权代持关系,则实际股东的出资至少应从债权角度上得到确认。但问题是,股权对实际股东来讲往往比因代出资产产生的债权更为重要。在实际股东要求确认股东身份的问题上,有人认为应视股权代持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实际股东为真正股东并享有股东权益、承担相应股东义务和责任,则应应认定实际股东为真正股东。但笔者认为,虽然股权代持关系建立在实际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但处于对公司稳定性的综合考虑,第二种法律关系的考量变不可避免。所以,如果实际股东隐瞒身份,名义股东按照实际股东的意志出面行使股东权利,在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对实际股东对股权代持事项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维系公司法律关系的稳定和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应鼓励确认实际股东的股东身份。如果实际股东虽然通过名义股东隐名,但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知悉实际股东的存在,实际股东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获其他股东因知情而丧失了为保护公司稳定性的抗辩理由,而且实际股东以其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事务后,已不允许公司将实际股东的人格否定,而应同样从维护公司稳定性角度承认实际股东为真正股东。由于我国尚未因入“代名人”或“股权代持”等相关概念,所以法院在处理类似纠纷中应要求公司变更实际股东为登记股东。在第三种法律关系中,保护真正权利人和保护善意第三人是一对矛盾。在这个信息纷繁复杂的世界,要求交易者探究公司登记之外的隐名股东几乎不可能,也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正是因此,近代民法理论才确立了善意取得、保护善意第三人、表见代理等民法基本原则。所以,当股权被名义股东擅自出让,实际股东无权以名义股东未取得其同意为由进行抗辩,同样,当名义股东因出资不实或其他原因被追讨股东责任时,也无权以自己不是实际股东为由进行抗辩。另外,当第三人有正当理由不知晓工商登记的内容并视实际股东为股东,则实际股东不得以非登记股东为由进行抗辩。

诚然,倘若隐名的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如有些是为了享受外资优惠政策而使外国公司或个人代持中国公司或个人的股权,有些是为了回避法律的人数和行业限制,有些是为了取得税收优惠。根据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是无效的,因此隐名股东的资格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2004年10月太平洋保险集团在与复旦大学合作成立复旦太平洋金融学院,其后太保集团收到保监会的整改通知,为此太保集团与北京实德投资有限公司做出了相关的代持股安排。但笔者认为,因为太保集团规避了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公司不得对非保险业进行投资”的相关规定,该代持股的安排很难得到合法确认。

在早期的《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曾经刊出过上海市地方法院审理的涉及确认股东权的几个案例,虽然实际股东因出资持有所谓的内部“股东凭证”,或是签署了章程、参加了股东大会,但最终因为没有履行工商登记手续或实质上没有完成法律规定的其他股东认定手续,而最终在案件中败诉。可见几年前上海市地方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中更倾向登记主义和要式主义。2004年8月5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由高新技术研究引发的股东权纠纷案,中科院五名老专家将与之合作的北京市依斯机电技术研究所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股权委托代持关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笔者认为,如果所投资公司的其他股东能提供证据认可五院士的真实股东身份,且五院士与被告间的合同在陈述真实股东和相关权利义务承担上清楚明确,则在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应认定五院士的真实股东身份。


草丛里的野生熊猫

靠不靠谱不是我们说了算,你应该比我们更清楚!

既然公司让你们购买原始股,且说等A轮融资后,会翻好多倍!这里面说明了几个问题:

公司未来发展情况如何

A轮融资后会翻倍,说明公司还处于起步阶段,甚至是刚刚成立的新公司。处于这个阶段的公司,风险是最大的,商业模式是否可行、市场到底有多大、创始团队能力如何,都是一个未知数,没有经过市场的考验,一切都有可能!

当然,这个阶段我们称为风险投资(风投),风险是大,未来的收益也十分可观,具体要靠你的判断,公司未来是否有发展壮大的可能!

股权代持的问题

目前,总体看来,股权代持协议,是一个法律的“盲区”,具有一定的风险。对于股权签订代持协议,后期发生纠纷的例子有很多。非得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话,一要详细了解协议条款;二是最好代持协议进行公证。


另一种方式建议可以考虑,建立员工持股平台,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由员工投资、自愿参与,集资购买公司原始股。由合伙企业代替员工个人,做为公司参股股东。这样做的好处有很多,既可以避免公司创始人(控制人)股权稀释,削弱其控制权的问题,还能避免其他潜在风险;又可以在不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情况下,让员工分享到公司成长的红利。

【图片来源网络】

以上只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以供大家参考!!


操盘手信一

你问的问题不够具体,没有说明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如何持股,因此无法判断是否靠谱。给你提几点建议,供参考。

现在是股权投资时代,如果有这样的条件及能力,可以考虑参与。现在虽然是股权投资时代,但创业的风险也是非常大,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深套,因此在投资时一定要合理评估风险,量力而行。从你提的问题来看,目前公司处于天使轮,公司离IPO还很遥远。公司目前处于天使轮,也是风险最大的时期,当然如果赌对了,收益也会很大。这个阶段要想参与进去股权投资,关键看创始人是否具有企业家精神、赛道以及公司帐户上的资金还可以维持多久,能不能在资金烧完前接上A轮。

部落酋长刘飞洲

起因,买原始股,结果溢价融资能挣钱。开始是皆大欢喜的,结果是人人向往的,关键过程没描述哦。咱们来分析一下过程:

1.这是管理层股权释放给员工,与员工共同发展的一个管理激励策略。大家都买了股权,自然会一起为公司努力。但是管理层制定政策和方向不对,再努力也白费。先看管理层的能力,旁观者清,你定然明白。

2.公司在A轮融资前,出售原始股给员工,而且是立即购买的实股,不是期权。是不是公司融资搁浅了,反而对内部集资式的融资。来达到融资的目的。签订的股权协议,有本金返还的退出条款吗?如没有,就要考虑是不是借机融资。

3.股价,看未来,如果A轮进入能赚钱,A轮投资的估值真的能高于现在吗?有没有已经签订的A轮股权投资意向。如没有,这里就有A轮融资估值反而下滑不如以前估值高的可能,市场上经常有这样的现象。因为公司运营有好有坏,好的时候估值就高坏的时候自然低和股票同理。

4.股价,看以前,公司设立之处真实投入多少钱,上论融资估值多少,现在员工入股估值多少。员工入股,大幅度提高公司估值,转卖增加股权给员工,其实就是变相的欺骗,没有合理的估值,不是恩惠,是利用员工集资。

结尾:依据四点,你又是公司内部员工,观察细节,搜集信息,做出正确的决断,不要为了一点工资,做出损失股权本金的错误判断。


我是李合伟:伯乐创投俱乐部创始人,创投商学院首席讲师,著作《觉悟行果创业论》。帮助过300多位创业者创业成功。期待与您分享交流~~~


合伟说

作为投资人,对于融资前的公司内部自筹,我从2个方面来回答:

公司现状决定了股份的价值。一个融资进度很快,而且发展势头特别好,此刻创始团队这样对员工是一种福利。不只是让创业团队的财富增值,还让员工也获得更好的收益。团结内部员工,增加大家对事业继续投入。真正的从一个员工变成一位股东。如果公司现在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我建议要谨慎,一般靠融资发展的企业,都是轻资产,而即使公司破产清算,估计你只有几张复印纸可以带回家。


代持协议需要公证。我曾经遇到过因为购买内部股权的员工,最后公司融资来临前,被创始团队直接清除了,就是因为是员工与领导的不对等。当初是你的资金可以让企业延续,但真正的资金到来时权益上的表现,的确是让人心动。所以,如果真的想签署协议,请让你的律师看看协议本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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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投谭先生

根据提问人的描述,推断提问人所在的公司正在筹备IPO。此时应注意审查如下内容:

1. 所在公司的基本情况;(征信,涉诉等)

2. 代持方的基本情况

既然是股权代持协议,说明提问人的公司是通过持股平台或其他形式来使提问人间接持股。那么,代持方的情况也需要进行审查。

3. 股权代持协议的内容

一份协议涉及主体、权利义务(包括退出)、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诸多条款,需要逐条审查。

4. 所在公司是否正在进行股权激励

如公司已进行股权激励,那么股权激励所涉文件也应审查。


律政林子

首先,是否能翻好多倍,需要你自己做科学判断。你是公司员工,对公司价值自然比我清楚;

其次,股权代持模式不靠谱。因为后续的麻烦会非常多,比如不能参加公司股东会,股份无法转让或者转让非常麻烦等。现在常见的处理模式是员工成立合伙人主体,实际持有公司股权,所有人一致行动;

最后,构建退出及退出保证机制。投资关键在退出。不能退出,纸面价值没有意义。比如,什么时候退出?管理层以什么样方式、代价保证员工这部分股权顺利退出及变现。

建议你和其他员工一起聘请专业律师或者资深投资人作为你们的顾问,他们的专业意见将一定程度上保障你们的权益。


石成金资本邓建军

首先这得看你们公司的产品是不是当下最领先的产品或者是不是最具创新思维的产品,才可能会有投资者找上门来投你,反之,就是你们公司缺钱了找你们融资的一个借口,如果没有进行过股改,没有向证监会递交过申请就开始发行所谓原始股,人数和金额一旦超过规定,甚至涉嫌犯罪。其次你公司产品很好,即使有风投进来,也是稀释你们的股权,而不是使你们的股权变大,当然企业会获得一笔资金,但这是不会分给你的,只有等公司真正上市后,股价很高,或者有马云那种大佬全盘收购您的公司,才能知道你的股权到底值多少钱


醉清风181572027

首先,你要预判公司的发展状况和前景,尤其是A轮之前公司都是很"弱小"的,如果没有较强的商业模式,在现在这个全民创业大潮中,很难吸引到机构投资人的介入。

在现阶段,中国的投资机构每天见的项目都几十,上百个,能拿到投资意向,并最终拿到钱的更是少之又少。

如果公司撑不到融资,买的所谓的原始股就是废纸。

当然.……如果,公司能拿到投资,并能上市或者被并购,必然也会获得巨额收益。

所以,风险还是较大的,要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