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能参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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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一:养老金并轨,发出重大信号

一直以来,企业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养老金间的巨大差异,广受诟病。

2009年1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下发,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政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意见,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提出在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专家介绍,“双轨制”是养老制度改革绕不过的死结。养老金“双轨制”起因在于我国“碎片化”的养老保险制度。1993年,我国正式引入了养老保险制度,当时明确表示改革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补齐”的原则,不区分机关、事业和企业工作人员。但由于改革遇到较大阻力,最终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金没能纳入社保体系,而继续由财政负担,这就造成了养老金的“双轨制”。

虽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推进,但却遭遇重重阻力。而今年我国采取的多项举措都表示,养老并轨已经箭在弦上。

国务院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被不少专家认为是养老金并轨的一个信号。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对媒体表示,下一步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热点二:事业单位4千万人员参加社保谁掏钱?

这次《条例》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参加社会保险,也产生了一个难点,即谁来为这项总费率高达44%的养老保险改革“埋单”是政策制定中的一个难点。而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杨燕绥支出,财政不太可能为所有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出资,但“筹资机制不解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就走不下去。”

热点三:公务员养老金并轨应进一步加快

政府公务人员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制定公共政策和进行监督的主体,一部分是直接向社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主体,如教育、医疗等单位。在专业人士看来,如果改革仅是涉及事业单位,这样势必会打击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磨洋工”的现象会越来越多。

事实上,有些事业单位里也有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社保并轨,参公人员依然享受原有待遇,差距立显。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实行的退休制度主要涉及“三轨制”:由财政统一支付退休养老金的政府机关为第一轨,由财政统一支付退休养老金的事业单位是第二轨,第三轨便是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由此造成的养老金差距统计数据是:公务员养老金替代率是90%,事业单位是80%,企业退休人员是42.9%。

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同时,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参保步伐,显然也应进一步加快。尽管我国已经确立了养老制度并轨的改革方向,但是对于实行养老制度并轨,一直没有明确的时间表。现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关部门显然应当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公务员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步伐,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全并轨,在更大程度上促进养老领域的社会公平公正与和谐。


资讯小能手

不能参公,为全额公益性事业单位。我们知道,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也才推行两年,应由各地市社保中心统一管理,分立账户,不会成立一个专门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造成编制上的负担,又增加了一个事业单位,何况将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并轨,没有必要成立啊。

有人提出异议了吧,对!有些城市的社保中心参公了,而且参公很多年了,问题就在这,过去参公审批不严格,有个“三定方案”调整下职责就开始参公,或者开个会议,拿个会议纪要就开始申报参公,都是不合规定的,对于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将来是逐步清理出参公管理的队伍的,让他们回归公益性事业属性。


园林之友

关于"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能参公吗"的问题?

这个问题挺奇葩。说明有的地区在落实2015年1月3日国发(2015)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时,又成立了一个新机构,这本身是划蛇添足嘛!

对于落实国务院(2015)2号文件,国家在试点城市的做法是将国家公务员局的机关事业单位(司、处、科、)直接划归人社厅、局即可,沒有成立新的机构。

有的地区在落实此项政策时,直接把原公务员局的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处、科)更名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科或中心,直接撤销了公务员局,或与人社局合并了。

随着国家新一轮机构改革,国家编办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又将统一划归组织部了。

对于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参公职能,属于原公务员局的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和编办职能,将直接划归组织部。

对于持有公务员证的公务员和符合转为公务员的在编事业编制人员,经过考试,可以依法转为公务员。不符合的将由原单位自行安排。

管见了。


世好3

参公与否取决于所在事业单位是否承担行政职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构主要职责: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办理全市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及基金管理工作;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身份的认定,社保补贴审核的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稽核。

以我省为例县级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称某县养老保险管理局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非参公的二级事业机构。有些地市级人社局的养老保险管理局就参公了,当年能不能参公还是较简单,取决于领导决策和做工作的力度,所以造成了历史预留问题。现在参公审批是卡的相当的严格的。


日知小公

①养老保险管理工作是政府的职责,本身就不应该推责给事业单位,更不可能企业化办成保险公司。②养老保险的办公等管理费用应由各级财政负担,不能在保费收入或保费增值中列支。③养老保险应由全国统筹管理。④国家应成应设立全国养老保险投资管理委员会。成立社保投资基金。发行社保筹资彩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