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安福检察2019主要工作回顾

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安福检察走过了2019这不平凡的一年。今天,我们站在新的时间起点,以高昂的斗志迎来并展望2020!回顾2019,安福检察人牢记检察初心和使命,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美好安福建设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服务。

一、我们干好了这几件大事

1.内设机构改革及时到位:依据省检察院、省编办下发的“三定方案”,及时按“大部制”要求将内设机构整合为“四部一室”,保留司法警察大队。明确了全院32名在编干警的岗位和职责,新入职的10名聘用制书记员编入7个专业办案组织和10个独任办案单元。改革后,内设机构得到精简,一线办案力量得到加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2.服务民营经济集中发力。积极开展非公企业维权工作,深入园区企业开展走访调研10余次,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经营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对话20余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征求加强和改进服务民企发展的意见建议,积极宣传检察机关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职能。办理非公企业维权刑事案件2件;办理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6人,变更强制措施4件4人。

3.扫黑除恶战果可喜。共批准逮捕李某华等人涉黑案28人,涉恶犯罪案件12件48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件29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0件56人,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件44人。对20余名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发出追捕通知书3份,目前已追捕到案18人。对审查起诉的涉恶犯罪案件发出追诉通知2份10人,目前已追诉到案5人,并均已提起公诉。针对KTV等娱乐场所涉恶犯罪案件频发现象,向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发送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书2份。同时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关系网”“保护伞”线索的摸排力度,重点关注案件中涉及到的公职人员及村“两委”人员,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涉案线索5条。

4.“三大攻坚战”精准发力。深入社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790余万元、受害对象达37人的刘某某夫妻提起公诉。挂点帮扶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一个,党组专题研究帮扶工作方案,提供帮扶资金5万余元,协调解决项目资金30余万元,全院32名在职干警共结对帮扶城乡贫困户104户。“生态检察”“公益诉讼”齐头并进,共起诉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4件7人,非法猎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案1件2人,盗伐滥伐林木案6件11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件2人,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4件,切实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正确履职。

5.反腐败斗争紧抓不懈。继续强化与监委的工作衔接和配合机制,受邀提前介入调查4件8次。根据新修改刑诉法规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1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法院提起公诉2件8人,取得良好办案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6.主题教育成效明显。全院上下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更深入的理解,重要学习篇目100%全覆盖。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完成了7篇调研报告,7堂专题党课,检视出思想和工作层面问题共82个,列出整改措施205条。经过专题整改,检视出的重点问题在年终都已取得了初步整改成效,全院上下思想和工作状态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我们办好了这几类案件

1.刑事案件: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91件312人,批准(决定)逮捕146件245人,不批准逮捕46件67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73件468人,提起公诉173件340人,不起诉53件60人,法定不起诉1件2人,相对不起诉46件49人,存疑不起诉6件9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改变管辖4件20人。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盗窃、抢劫等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犯罪案件106件282人。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主动提供法律援助4件4人,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1人次,办理对未成年人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1件。

2.刑事诉讼监督案件:共纠正漏捕2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监督撤案3件,追诉 4件 8人,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 1件 1人(不含涉黑涉恶案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5件35人,变更强制措施25件25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落实在押人员食品安全制度检察建议1件,发出刑事执行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进一步强化了对监管场所的检察监督。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问题,及时向主管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积极稳妥做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向市院报送线索1件。

3.民行和公益诉讼案件: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办理一般督促履职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院党组统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组建公益诉讼专业办案组,争取财政预算专项经费10万元,为日常工作开展提供人员和经费保障。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2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34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件。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医疗废物清理小专项”及“非煤矿山小专项”行动。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立案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3件;对在非煤矿山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已立案19件。

4.控告申诉案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63件,均依法及时进行了分流消化,处理率达100%。经高检院复查决定,依法办结了欧某某涉检信访积案。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即对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颜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启动立案复查程序,经检委会讨论决定撤销原不批准逮捕决定,对颜某驾车追逐撞击在校学生的行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决定批准逮捕。

三、我们做了这几件实事

1.司法办案更加透明。依法支持律师执业,共接待律师98人次,其中接待阅卷90人次,会见4人次,听取意见3人次,受理申请变更强制措施1人次。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以案件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共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431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0条,公开法律文书199份,办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业务21件次。落实案件办理公开听证审查机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2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公开听证审查1次。

2.社会治理更有担当。扎实做好涉检信访重点人群的风险稳控,全力做好建国70周年庆典活动等敏感节点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结合司法办案,通过对比分析全县各类刑事案件发案情况,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院党组2次专题研究群众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提升工作,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案件管理、控告申诉、律师接待、检务公开等“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升为民服务效率;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实行“日清日结,随办随回复”等措施,确保收到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制度落地生效。为3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争取救助资金5万元,让确有困难的群众切实享受到司法“福利”。积极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对涉案金额近9万元的张某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进行立案监督,在审查逮捕阶段为7名民工努力追回损失,切实向社会传递检察温度和司法温情。

3.法治宣传更接地气。围绕扫黑除恶、检察改革、司法办案、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落实好“三同步”工作要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法治需求。新媒体共发布各类原创作品50余篇,报送扫黑除恶工作简报5期,社会各界和群众反映效果良好,未出现负面评价和涉检舆情。针对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

1.为安福检察人的担当实干、攻坚克难精神点赞。李某华等2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高效办理获县委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获县委书记贺利华同志、县长王玮同志批示肯定。

2.为安福检察人公正文明、人性温情司法点赞。在办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办案检察官协调帮助在押的涉案人员傅某与其患白血病的姐姐进行血型配对,傅某的家属为我院和办案检察官赠上了三面鲜红的锦旗。

3.为我院未检工作点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妇联、教育部门、师生代表听取和了解了我院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情况,对我院落实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4.为我院智慧检务工作点赞。在吉安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金点子”创意作品比赛中获得“优秀组织奖”,我院自主开发的“公益诉讼一键举报”微信小程序获得“三等奖”。

5.为我院司法为民工作点赞。2019年12月,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中为民工追回欠薪近9万元,7名民工朋友在拿回自己的血汗钱后真情发声“感谢检察蓝”。

2020年,让我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继续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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