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流程是怎樣的?打官司的費用是多少?

來源: 大律師網

導讀: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糾紛案件是財產糾紛、勞動糾紛、醫療糾紛等等,發生糾紛案件時一般都是先進性調解協商,協商不成再起訴。那麼打官司的流程是怎樣的?打官司的費用是多少?打官司的費用由誰承擔?

打官司的流程是怎樣的?

打官司的流程是怎樣的?打官司的費用是多少?

  1、你首先需要確認被告是誰(就是你要對方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或單位),如果是個人,那麼你需要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戶籍證明(個人無法辦理,律師可以打印),如果是單位,那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該單位的基本註冊資料;

  2、其次你要寫民事訴訟狀,說明事實與理由,以及你要對方賠償損失的依據,當然,你需要提供書面證據(口頭錄音/錄像),如果你認為有的證據你無法取到,你可以向法院申請讓法院替你取證,雖然可能性很小;

  3、準備就緒後,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如果受理了會給你交費通知書,你再持交費通知書去繳納訴訟費用;繳納費用後,算是你的案件已經正式受理了,法院會安排日期,並給你傳票,上面寫明開庭日期、時間和地點以及審判員;

  4、到了開庭時間,你應準時到庭,遲到會給法官留下形象不佳的印象,有時侯會認為你主動放棄訴訟,會作為撤訴來處理。法官的書記員會核實雙方的身份,然後進入庭審階段。

打官司的費用是多少?

打官司的流程是怎樣的?打官司的費用是多少?

  根據《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打官司的費用由誰承擔?

打官司的流程是怎樣的?打官司的費用是多少?

  1、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按照以下原則負擔:

  (1)敗訴方承擔: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2)按比例分擔: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3)協商負擔:調解、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4)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2、申請費按照以下原則負擔:

  (1)被執行人負擔: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申請費由被執行人負擔。

  (2)協商負擔:在執行中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申請費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3)申請人負擔:申請保全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

  (4)人民法院決定負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申請費,由人民法院決定申請費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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