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縣階段性降低工商業用電用氣價格告知單



固安縣階段性降低工商業用電用氣價格

告知單

為統籌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積極推動我縣階段性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用氣價格政策落到實處,落實市委關於降低工商業用電用氣價格政策宣傳的批示精神,現將有關政策告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

按照河北省電價政策規定,2020年2月1日—6月30日疫情防控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期間,全縣所有一般工商業用戶(含商業門店)電價標準降為0.5075元/度。各商業綜合體、物業等轉供電主體要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切實將降價紅利全部傳導至終端用戶,禁止在電費中以服務費等名義加收其他費用和在收取電費時代收其他費用。

二、嚴格執行階段性降低企業用氣成本政策

按照河北省天然氣政策規定,疫情防控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期間,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下調為3.2元/立方米,自2月22日起執行,已經結算的非居民用氣氣量,固安縣百川燃氣銷售有限公司要按照本次核定的價格待下次結算時核減用戶購氣成本。


固安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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