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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法律体系越来越健全,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愈来愈强烈,但是很多劳动者在矛盾发生后不知道如何解决这种矛盾,缺少科学的方法而无法化解矛盾,下面小编跟大家分享一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矛盾时,如何科学的去维权!

劳动者如果和用人单位发生矛盾,首先选择的方法应该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可以选择去仲裁,仲裁也解决不了问题就就应该行政+司法双管齐下,劳动监察和社保行政部门、劳动仲裁委、人民法院、工会妇联都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有两种情况劳动者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这两种情况分别为:

1.单纯的拖欠工资报酬的争议

2.不履行发工资的协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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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自己维权的方法和流程

提起诉讼应做哪些准备?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提交诉状。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的规范性要求:

(1)写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诉讼请求:要求简洁、明确、具体;

(3)事实及理由:清楚、简明,与诉讼请求相关联;

(4)起诉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按被告及第三人数额提供相应份数;

(5)起诉状书中必须要有盖章或者签字。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以公民住所地确定管辖,公民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起诉时应当提交住所证明。

5、起诉时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写明委托权限和期限。

6、起诉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原告,一份存卷;证据要求正本一份,副本按照被告及第三人人数提交,法院送达起诉状副本同时送达证据副本。

7、当事人提交的起诉材料齐全后,一审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但是在劳动仲裁、法院审理时,用人单位不承认,那么就必须要有证据证明才行,那些可以证明呢?

1、劳动合同。

2、工资发放的凭证或记录。比如:银行流水清单,在清单中会显示出公司的名字,摘要备注为代发工资或工资。

3、社保缴交记录。

4、住房公积金缴交记录。

5、盖有公司公章的工作证、出入卡。

6、盖有公司公章的文件,能证明劳动者是公司的员工的。比如:授权委托书,公司的一些空白合同。

7、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效力,某种程度上是等同于公司盖章的。

8、公司其他人员签字的文件。比如:入职登记表、离职交接表等,有人事部负责人的签字,当然,劳动者得先证明签字的人是公司的员工。

9、公司网站网页的一些内容,网页上的图片、介绍等能证明劳动者是公司员工的。网页,属于电子证据,易修改和易删除,所以,建议要及时做公证。

10、和公司领导的一些短信、微信、QQ的聊天记录中,有证明劳动者是公司员工的。

11、劳动者使用企业电子邮箱往来的一些电子邮件,当然,劳动者要及时做公证,防止企业关闭劳动者的邮箱权限。

12、证人证言。比如:同事的证言,当然,同事需要先证明他是公司的员工。

13、和公司领导或是人事部门的谈话录音录像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该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据此,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如果该劳动行政部门执法不当或劳动者对处理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第十七条的规定,下列情况发生时,劳动者可以不经过仲裁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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