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消費,發消費券不如發現金?

刺激消費,發消費券不如發現金?


​新冠肺炎疫情下,市場期待政府出臺刺激消費政策,以拉動、恢復經濟。中國各地則也出現了一些發放消費券的刺激消費政策。


但從提振消費信心、供給創新、市場公平性建立等角度來講,是否有比發放消費券更具效果的政策形式,也值得探討。


首當其衝的是,相比發放消費券來刺激消費,直接發放現金,會否有更好的市場效果,值得研究。


《商業觀察家》也從以下四個層面來探討這個問題,以供參考。


一、消費信心。


刺激消費應該基於中長期,其核心則是提振消費信心,只有消費信心提振,整個消費市場才能健康、繁榮。


一些市場人士認為,發放現金,民眾會存起來,而不是去消費。消費券則有時間限定,導致民眾不得不消費,也可以通過消費券的滿減,或者折扣形態刺激消費增量。


但從消費信心角度來講,相比發放消費券,直接發放現金對消費信心的提振效果可能更好。因為民眾有錢了就會有信心,即便今天不買東西,明天也是會購買東西的。


從消費心理角度來講,“不勞而獲”就能得到一筆現金,誰會不大手大腳呢?如果社會大範圍獲得一筆“不勞而獲”的現金,會激起輿論與整體氛圍,會有更好的消費信心提振效果。


消費券是起不到這個效果的。


如果是基於短期,一定要在這段時間內產生消費,通過消費券來“制約”,其實,很多民眾也並不買賬,因為他們沒有感覺到對等,他們的購物自由也受到了限制,很多消費券的使用率也並不高。


二、公平性。


做大交易規模的基礎是公平性。只有買賣之間、賣與賣之間的競爭更對等,交易規模才能更好做大。如果擺明不對等,誰還會跟你做生意呢。


從發放消費券和發放現金這兩個舉措的表現來看,發放現金是更直接、更直觀的表現形式,中間環節更少。發放消費券則會多出運營環節,導致政策效果可能沒有那麼直接有力,到最後的實際運營,相對更容易變形。


讓民眾擁有現金,自由選擇所需購買,會賦予民眾更對等的市場地位,既是消費信心的增強,也是建立了更對等的市場秩序。從中長期角度來講,也是有利於做大中國消費市場的。


讓民眾擁有現金,也能在經營端建立更好的公平性,能惠及到所有商店。進而有助於鼓勵企業間的競爭,以提供更好的商品供給市場,實現供給創新,刺激需求,並做大市場。


三、供應創新。


從過去包括中國在內的全球消費券發放使用來看,存在的一個問題在於,發放消費券有時會干擾市場,破壞市場發展進程。


比如,執行過程中,很難量化,導致出現很多劣質商品、消費需求性不強,甚至是要被淘汰的商品,以消費券折扣的方式充斥市場。這既影響了消費者的消費信心,也不利於轉型提升、供給側改革。


因此,發放消費券相對容易導致出現“劣幣驅良幣”的情況,如果要解決這個問題,就需要更多監督,加上很難量化,又會存在執行挑戰。


四、凝聚力。


現在有很多民眾並不相信政府會發放現金來刺激消費,會說“發錢這輩子都是不可能的”之類的話。


可是新冠肺炎疫情下,美國等歐美國家都是直接發放現金來提振消費信心的。


中國的民眾也都看到了。


疫情後市場需要凝聚力量,如果在重大災難之下,能直接為民眾發放現金,那麼,民眾對於中國,及政府的信賴度也會產生極大的提升,有利於中國動員實現國家戰略。


過去常說,發放現金可能不具操作性,因為基礎條件達不到,比如怎麼發放目標民眾等。但是,這個問題在於,我們一直都沒怎麼試過,如果過去不具操作性,現在不具操作性,那未來什麼時候能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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