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輕微刑事案件審理“快車道”

本文來源:昔陽法院

刑事速裁程序的適用,搭建了輕微刑事案件審理的“快車道”,不僅提升了審理效率,而且有效地實現了案件繁簡分流,優化了司法資源配置,緩解了在當前司法改革背景下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最大程度地保障法官能夠集中精力細緻研判、辦理疑難複雜案件。

打通輕微刑事案件審理“快車道”

2020年4月21日,昔陽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段德姝依法適用速裁程序獨任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昔陽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宋玉海出庭支持公訴。該案被告人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積極賠償並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且自願認罪認罰,在徵得被告人同意後,昔陽法院依法決定適用速裁程序進行審理,並進行當庭宣判。

打通輕微刑事案件審理“快車道”

打通輕微刑事案件審理“快車道”

用時短、流程快,是速裁程序最為顯著的特點。此次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案件從立案到審結僅用五天,庭審過程僅用半小時,有效提高了法院審理刑事案件的效率,真正實現了案件的快審快結。

段德姝院長和宋玉海檢察長在庭後表示,今後將進一步研究適用認罪認罰制度和速裁程序,嚴格把握適用條件,逐步擴大適用範圍,加強法、檢、公、司相互協調,落實調查評估、法律援助等制度,實現效率與公正並行、程序簡化與權利保障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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