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

为贯彻省高院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日,大安法院结合大安市行政纠纷现状和特点,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

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主要化解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由大安法院聘请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的调解员,对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进行调解,遇到重点复杂的行政争议案件,则由行政审判庭派员协助化解,必要时也可由院领导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同化解。

大安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成立,有效控制了部分行政案件进入诉讼和执行程序,对促进行政案件源头治理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有重要意义,为构建和谐官民关系、节约行政和司法资源、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建设法治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王星植 通讯员 肖瑶 刘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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