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退回的5000元“协调费”


   “同志,谢谢你们,寸某不仅将5000元全部退还给我,还向我真诚地道歉。”不久前,梁河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那头表达感激之情的,是某砂厂负责人陈某。

  事情还得从去年底说起。根据梁河县委的安排,梁河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九保乡下辖的九保、丙盖、横路村进行巡察。

  巡察组进驻后兵分两路,一组查阅资料,一组走访群众,详细了解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身边的不正之风。

  “听说九保村新沙坝村民小组组长寸某有吃拿卡要的行为,他拿了一个老板的钱一直没还。”一名群众在交谈中不经意地提到。

  “老乡,请您再给我们详细讲一下。”巡察组成员继续追问,并做好记录。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一定要查清楚,给大家一个交代。”巡察组组长当即表示。

  经初步研判,巡察组认为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可查性强,必须深究到底。于是,巡察组围绕这一问题线索深入走访调查,随后驱车60余公里来到某砂厂负责人陈某家中走访,进行面对面的核实。

  “此前,寸某主动找到我说会帮我协调关系,需要5000元‘协调费’。”陈某说,他虽然明知“协调费”是子虚乌有,但考虑到寸某是村小组长,自己又将在新沙坝村民小组长期经营,怕寸某拿不到钱会“使绊脚”,只好给钱了事。

  “对于这些钱,我也不抱什么希望了。”陈某一脸无奈。

  “你的事,也是群众关心的事。这类吃拿卡要的行为反映出部分村组干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还时有发生,我们一定会一查到底。” 巡察组组长郑重地向陈某承诺。

  就在巡察组走访陈某后的第3天,迫于巡察的压力,寸某主动联系到陈某,将5000元全数退还。

  “村组干部处于服务群众的第一线,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开展村级巡察,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能够有效遏制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持续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的落实。”梁河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说。(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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