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酒駕!忻州市寧武:醉酒駕駛有什麼後果?看這裡!

2020年04月15日,寧武交警大隊執法小分隊在濱河大街設卡檢查,14時40分許,陳某某駕駛晉H78***被執勤民警當場攔截。經司法鑑定,陳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10.4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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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即為醉酒駕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科學研究發現,駕駛員在沒有飲酒的情況下行車,發現前方有危險情況時,從視覺感知到踩制動器的動作中間的反應時間為0.75秒,而飲酒後駕車反應時間要減慢2—3倍,同速行駛下的制動距離也要相應延長,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資料表明,人呈微醉狀開車,其發生事故的可能性為沒有飲酒情況下開車的16倍。所以,酒後駕車,特別是醉酒後駕車,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嚴重的。

寧武交警警示:酒後駕車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我們應該敲響警鐘,杜絕酒後駕車。【來源:寧武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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