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女子無證醉駕,撒嬌稱自己還是孩子,求放過

27歲女子無證醉駕,撒嬌稱自己還是孩子,求放過

  鍾某進行酒精測試。警方供圖

“警察叔叔,我只喝了一點點酒,我還是個小孩子,能不能放了我?”27歲的女子無證醉駕被查,竟謊稱自己才18歲,求民警放過她。鍾某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處以罰款1500元。

4月17日0時43分,一輛小汽車從福建省廈門島內經翔安隧道往翔安大道方向行駛時,被廈門市交警支隊橋隧大隊翔安隧道中隊民警攔截檢查。車門打開後,濃重的酒味撲鼻而來,駕駛人鍾某是個小姑娘,見到民警就嬌滴滴地眨巴眼,撒嬌道:“警察叔叔,我只喝了一點點酒,我還是個小孩子,能不能放了我?”經現場對其酒精測試儀測試的結果顯示,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15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民警還發現,鍾某並未取得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因害怕被拘留,為逃避法律責任,鍾某竟聲稱自己才18歲(實際27歲),並謊報身份證號碼。最終,鍾某無證且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處以罰款1500元處罰。

來源:海西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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