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護林隊”稱霸一方 案涉1.5億!這個涉黑組織覆滅

“地下護林隊”稱霸一方 案涉1.5億!這個涉黑組織覆滅

日前

贛州警方成功打掉一涉黑組織

包含某木業有限公司及22名犯罪嫌疑人

涉黑組織欺壓百姓,稱霸一方

非法獲利1.5億餘元

2020年9月24日至28日

南康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

被告單位某木業有限公司和李某、李某華等

2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濫伐林木罪

開設賭場罪、妨害公務罪等一案

“地下護林隊”稱霸一方 案涉1.5億!這個涉黑組織覆滅

庭審現場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自上世紀九十年代就開始在寧都縣周邊混跡社會,糾集符某勇、廖某華、廖某生等人通過販賣木材、承包蓮子稅、開採石場等獲取經濟利益,還指使廖某華等人引發了昌廈公路吉安項目部鬥毆事件。李某積累資金後,以承包“加寧”臍橙場的方式涉足林業經營。

2002年至2004年9月期間,李某通過非法手段獲取“松脂”林場、“飛播”林場的經營權後,為聚斂錢財維護自身非法利益,組建了一支由原“飛播”林場護林員符某華、湖嶺村小組長許某及當地閒散人員組成的“護林隊”,對前往林場進行正常生產、生活的當地村民肆意實施攔截、辱罵、毆打、搜查、罰款等違法犯罪行為。

為維繫違法犯罪活動並進一步擴充勢力,李某指使李某梅負責管理“護林隊”,在寧都縣石上鎮及周邊範圍內欺壓村民、恐嚇涉林信訪人員、滋擾林業從業人員,並指使其弟弟李某華拉攏一大批前科人員、社會閒散人員,在石上鎮及縣城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自此,這一名為“護林隊”、實為以李某為首的結構穩定、層級分明、成員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初步形成。在此期間,該組織實施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聚眾鬥毆等犯罪活動28起,致1人輕傷、15人輕微傷、1人精神失常,並直接或間接獲取經濟利益達1.5億餘元。該組織通過長期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欺壓殘害百姓,稱霸一方,給當地群眾形成強大的心理威懾,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和管理秩序。

由於涉案人數眾多,案情複雜、社會影響重大,法庭決定對該案擇期宣判。

以案釋法

[聚眾鬥毆罪]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強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盜伐林木罪]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檢舉揭發

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

對提供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或黑惡勢力“保護傘”線索

經查證屬實的

視情給予5000元至50000元的獎勵

並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地下護林隊”稱霸一方 案涉1.5億!這個涉黑組織覆滅

一旦發現涉黑惡違法犯罪線索

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舉報

↓↓↓

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採取實名或匿名,通過當面舉報、信函、電話、網絡或其他方式進行舉報。

(一)信件舉報。地址:贛州市章貢區長征大道29號贛州市公安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也可以投至各級公安機關設立的“掃黑除惡舉報信箱”進行舉報;

(二)電話舉報。舉報人可以直接撥打“110”或撥打0797-8300126進行舉報;

(三)網絡舉報。舉報人可以發送舉報線索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四)其他方式舉報。通過直接扭送、到公安機關直接反映等其他方式進行舉報。

只要涉黑涉惡

贛州警方絕不放過

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收官戰

來源:新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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