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園地】重塑性變革中的檢察理念更新

【學習園地】重塑性變革中的檢察理念更新

來源:檢察日報

【學習園地】重塑性變革中的檢察理念更新

編者按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疫情防控阻擊戰取得了重大戰略成果,經濟社會生活逐步恢復正常。在全國兩會即將召開之際,《檢察日報》圍繞檢察機關思想理念如何持續更新、“四大檢察”如何協調發展、檢察隊伍精氣神如何提升等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話題,即日起推出系列報道,進一步展示2019年以來檢察工作新發展、新成效,敬請關注。

庚子年伊始,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讓這個春天不一樣了。對剛剛完成“四大檢察”“十大業務”佈局的檢察機關來說,新冠肺炎疫情更是一場大考。如何答好這份特殊答卷?

3月29日至4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考察時指出,“危和機總是同生並存的,克服了危即是機”“要深入分析,全面權衡,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善於從眼前的危機、眼前的困難中捕捉和創造機遇”。

理念是行動的先導。危機之中,理念更為重要。“越是非常時期,越容易凸顯能力不足的問題,越要重視培訓。越是涉疫案件,越要注重嚴格依法、政策指引。”疫情防控期間,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四級檢察院開展視頻培訓,最高檢黨組提出的這一要求,與“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等一系列新時代檢察工作發展理念一脈相承。

【學習園地】重塑性變革中的檢察理念更新

3月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疫情期間首場最高檢領導幹部專題講座。

理念一新天地寬。新一屆最高檢黨組成立以來,將理念轉變、理念引領作為推動檢察機關重塑性變革最有力的抓手,推動檢察工作不斷創新發展。

“天下興亡”下半句應該是“我有責任”,理念轉變帶來勇氣和擔當

“天下興亡”,下一句是什麼?相信很多人會脫口而出——“匹夫有責”。但你是否想到,匹夫有責,等於大家無責。

臺灣忠信高級工商學校校長高震東在內地某學校的一次演講中提出了這個觀點。他對學生們說,如果高考每個人都額外加十分,那不等於沒加嗎?同樣道理,“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等於大家無責。要將“匹夫有責”改為“我有責任”,人人都能主動擔責,天下哪有不興盛的國家?哪有不團結的團體?

理念的引領,最重要的是落到每一個具體人身上。集體的理念變成個體的理念,個體的主觀能動性就能被最大化激發出來。

“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必敗。”最高檢黨組認為,各級檢察機關都要有“天下興亡,我有責任”的境界和情懷,自覺把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黨中央的部署和法律規定的職責落到實處。

天下興亡,我有責任。司法產品,經手有責。這樣的勇氣和擔當,正是理念轉變的必然結果。

進入新時代,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新一屆最高檢黨組審時度勢、更新理念、轉變觀念,努力適應國內外形勢變化、經濟社會發展對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以“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作為總要求;因應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提出“轉隸就是轉機”;針對公益訴訟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雙贏多贏共贏”,進而將其延展為做好法律監督工作的理念;就監督與辦案在實際工作中的擺佈提出“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為解決重刑輕民要求各項檢察職能“全面協調充分發展”,明確“四大檢察”的履職目標分別是“做優、做強、做實、做好”。這一系列理念性要求,目的是鞏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成果,促進各項檢察職能在穩進中落實、在落實中提升,向社會、為人民提供更實更優的法治產品、檢察產品。

新時代人民群眾內涵更豐富、標準更高的司法需求,是檢察理念更新的內在動力

新理念是新時代的產物,新理念也由新需求催生。

黨的十九大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由此前的“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轉變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如今,老百姓吃飽、穿暖、“玩嗨了”,為什麼在一些地方、一些時間、一些領域,社會矛盾甚至更尖銳、更劇烈了?這並不是社會發展出了問題,恰恰證明了社會的發展進步。“有沒有”的問題解決了,就要向著“好不好”發展。在基本物質文化需要得到滿足後,人民群眾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長。

2018年8月27日,江蘇崑山,劉海龍持刀追砍於海明,被反殺身亡,當天就引來網上4億人“圍觀”。檢察機關對此案高度重視,江蘇省崑山市檢察院第一時間派員依法提前介入偵查活動,江蘇省檢察院、蘇州市檢察院及時派員指導辦案,最高檢也對此案表示關切。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調查結論一致——於海明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同年9月1日,於海明被依法釋放。4億人“圍觀”,正體現了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高度關注。

“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中國古代思想家管仲兩千多年前所講的這一理念,也印證了這樣的轉變。

新時代政法機關肩負全面依法治國更為繁重、更為艱鉅的政治和社會使命、憲法和法律責任,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偉大進程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的偉大實踐中,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是實實在在的任務艱鉅、使命光榮、責任重大。

在多年來的不懈努力下,新時代檢察工作水平已經有了很大進步,但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又有了更高要求。如果拿數據來打比方,檢察工作提高了70%,而人民群眾的要求增加了一倍、兩倍甚至更多。那麼,相對人民群眾的要求,檢察工作就差得更遠了。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特別是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檢察機關如何更加積極主動適應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內涵更豐富、標準更高的需求,使人民群眾有更多、更優、更現實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理念的轉變是首要問題。

2018年3月23日,最高檢黨組擴大會議提出了“講政治、謀發展、重自強”九個字總要求。在3月27日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學習貫徹兩會精神電視電話會議上,“九個字”被進一步豐富為“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的“十二字”總要求。

“十二字”總要求指明瞭檢察工作在新起點上再出發的路徑:講政治,就是把黨的絕對領導落實到檢察工作的方方面面;顧大局,就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找準檢察工作服務大局的結合點,以法律監督的高質量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高質量;謀發展,就是善於觀大勢、謀大事,緊抓改革發展機遇,緊緊圍繞法律監督推進各項檢察工作;重自強,就是重視學習、深化調研、勇於改革、從嚴治檢,以過硬本領迎接新時代新挑戰。

以重塑性內設機構改革為切入點,破解“三個不平衡”

最高檢黨組反覆強調更新、轉變司法理念,就是因為檢察工作面臨的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需求內涵更豐富、水平也更高。

與新時代新要求對標對錶,最高檢黨組敏銳地認識到,檢察機關過去以反貪為主、為重,導致反貪工作與其他工作不平衡,並由此派生形成“三個不平衡”:刑事檢察與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發展不平衡;刑事檢察中公訴部門的工作與偵查監督部門、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的工作發展不平衡;最高檢、省級檢察院的領導指導能力與市、縣檢察院辦案工作的實際需求不適應。

解決“三個不平衡”問題,努力實現檢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發展,與黨和國家解決新時代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要求高度一致、完全吻合。

憲法規定的法律監督是全方位的,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能是多元的,法律監督不是單純的刑事法律監督,而是訴訟領域以及與訴訟相關領域全面的法律監督。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都要全面協調充分履行。

以檢察職能全面協調充分履行為目標的內設機構改革,成為解決“三個不平衡”問題的切入點、突破口。

【學習園地】重塑性變革中的檢察理念更新

2019年1月3日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張軍介紹最高人民檢察院改革內設機構,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2019年1月3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舉行2019年首場新聞發佈會,“最高檢組建十個業務機構,突出系統性整體性重構性”成為重磅新聞。

這一改革是形勢使然。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任務,從供給側滿足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更高水平的需求,這是檢察機關在新時代要解決的問題、要做的文章。深化司法改革和內設機構改革就是要把黨的十九大的要求變成檢察機關的實際行動。

這一改革是系統性、整體性、重構性的改革。系統性,就是把檢察機關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進行整體佈局調整,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社會發展的需求;整體性,就是不僅要考慮最高檢,也要統籌考慮地方各級檢察機關;重構性,就是原來捕訴分開、控申分開,還有其他一些隨著時代的發展相關職能部門的作用已不那麼突出,要進行重新調整、重塑。

這一改革時代特徵鮮明。一是滿足人民群眾的需要;二是突出專業導向,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提升專業能力,要有專業思維,檢察機關是專門機關,必然要突出專業性;三是實行“捕訴一體”,優質高效履行刑事檢察職能;四是堅持統一規範,“以上率下”,統一業務機構名稱職能。

改革前,檢察機關的內設機構可以說“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搞得“五花八門”,上下左右不一致。改革後,省市縣三級檢察院主要業務機構都統一叫“部”。上下對應、上下一致,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才能更順暢,專業化、規範化建設水平才能從根本上得以提升。

2019年,在最高檢內設機構改革平穩落地、重組“十大業務”機構的基礎上,地方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也總體完成。至此,這場史稱“里程碑式的重塑性變革”的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全面完成,檢察組織結構實現系統性、整體性重構,改革紅利不斷釋放,檢察機關思想理念、機構設置、工作機制、紀律作風脫胎換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法律監督總體佈局有力向前推進。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要求檢察機關更好發揮人民檢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各項檢察職能,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更高水平司法保障。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首次明確寫進全國人大決議。這一消息,入選2019年度十大檢察新聞。

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要貫穿於檢察辦案中,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

檢察工作創新發展,理念轉變至關重要。理念轉變到位,辦案監督自然就有新思路、新方法、新局面。

長江是中國的黃金水道,但由於多年來的無序利用和過度開發,生態環境急劇惡化,可持續發展面臨極大挑戰。2018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專門作出關於長江經濟帶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重要指示。

加強公益訴訟,特別是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工作,是檢察機關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舉措。湖北省武漢市檢察機關針對環保部門監管不到位、處罰不及時等問題提出檢察建議,並與地方黨委、政府、環保部門多次溝通協調,對違建公司多次進行法治教育,積極引導其妥善解決問題。最終違建碼頭被順利拆除,飲用水水源地恢復生態原貌。

“隨著公益訴訟工作的推進,各行政部門及其負責人從思想理念到建章立制,都有了很明顯的提升,工作的主動性、程序的規範性、執法的嚴格性等都有了提高。”武漢市副市長汪祥旺這樣評價檢察機關落實雙贏多贏共贏理念的努力。

檢察機關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這個監督如何體現?是不是要每時每刻都得把“監督”掛在嘴邊?武漢檢察機關的做法給出了答案。

“辦案是第一位的,優質高效辦案是檢察機關的第一任務。離開辦案,法律監督就是無源之水、空中樓閣,無法落地。”最高檢強調,要正確認識監督與辦案的辯證統一關係,履行各項法律監督職責要貫穿於檢察辦案中,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

就檢察機關來說,辦案是基礎,監督也是為了促進和支持依法、正確、優質、高效辦案。必須把監督寓於辦案,把辦案作為監督履責的過程和基本手段。

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2018年以來,最高檢改版指導性案例、突出證明和指控犯罪,修訂了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加大了指導性案例編髮力度。2019年,檢察機關發佈指導性案例、典型案例20批151個。2020年疫情防控期間,最高檢每週都發布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截至4月17日已經“十連發”。

“典型案例涵蓋了疫情防控中檢察機關的重點辦案工作,及時且重要,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主動服務大局的使命擔當。”中國刑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曲新久由衷點贊。

“最高檢及時發佈典型案例指導涉疫情案件辦理,充分體現了法治理念要求,充分體現了對疫情防控形勢的準確把握和對刑事政策的靈活運用,充分體現了司法為民的理念要求。”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熊秋紅則這樣表示。

典型案件對特殊時期的刑事辦案能夠起到怎樣的引導作用?曲新久認為,典型案例是具體適用法律的“產品”,各級司法機關參照典型案例適用法律,有利於準確地懲罰犯罪、保障人權,也有著重要的普法意義。

與“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理念相關聯,檢察機關把“精準監督”理念貫穿於辦案中。

2018年以來,最高檢在多種場合反覆強調,要落實精準監督,切實補強民事、行政檢察短板。比如,“要在精準監督上下功夫,通過優化監督實現強化監督,不搞粗放式辦案,防止片面追求監督數量。”再比如,“民事抗訴、行政抗訴要優先選擇在司法理念方面有創新、進步、引領價值的典型案件,抗訴一件促進解決一個領域、一個地方、一個時期司法理念、政策、導向的問題,發揮對類案的指導作用。”

2019年,在精準監督理念的引領下,過去薄弱的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兩項工作都有了加強和發展。

監督者和被監督者目標是一致的,法律監督不是你輸我贏,而是雙贏多贏共贏

2018年5月5日,在政法領導幹部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研討班上,最高檢領導就建立監督與被監督的良性關係、實現監督者與被監督者雙贏多贏共贏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實質是什麼?公安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在各類案件辦理過程中,總體是分工負責、各盡其責。對於訴訟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適用錯誤,監督的實質是啟動法定的糾錯程序,提醒、促進被監督者重新審視並自我糾錯。”

從最終目標來看,法律監督的目的是保障憲法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說到底就是要維護法律權威、推動法律執行好。監督者和被監督者目標是一致的,有著共同價值追求,沒有你贏我輸、你高我低。法律監督實踐過程中,檢察機關要牢固樹立雙贏多贏共贏的監督理念,努力做到與其他執法司法部門形成良性、互動、積極的工作關係,努力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相統一。

雙贏多贏共贏理念,在正式開展僅僅兩年的公益訴訟檢察工作中表現得很突出。

在雙贏多贏共贏理念引領下,公益訴訟檢察兩年間每年都上一個臺階:2018年,全國檢察機關立案辦理民事公益訴訟4393件、行政公益訴訟108767件;2019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公益訴訟案件線索132590件;立案公益訴訟案件113848件,向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91124件。

不僅僅是公益訴訟檢察,雙贏多贏共贏理念還引領著更多檢察業務工作。

2018年,最高檢針對校園性侵問題,向教育部發出第一號檢察建議,各地檢察機關迅速跟進、督促落實。最高檢強調,未成年人是一切的奮鬥所在。“一號檢察建議”真正落實了,能讓更多孩子免受不法侵害,實在是功德無量。因此要緊盯不放,用心抓個三五年,努力抓出最大成效。

2019年,檢察機關聯合教育部門查訪中小學校、幼兒園2.5萬餘所,最高檢與教育部赴8個省市調研督導、實地檢查26所學校,從校園性侵強制報告、女生宿舍封閉管理等入手,推動健全未成年人保護法網;四級檢察院3000餘名檢察長、2.2萬餘名檢察官擔任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嚴厲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對低齡未成年人嚴重犯罪進行專題研究,推動建立罪錯分級干預體系。

兩年來,全國檢察機關緊盯未成年人保護,沒完沒了抓“一號檢察建議”跟進落實,成為一個響亮的品牌工作。

秉持客觀公正立場,肩負起刑事訴訟的主導責任

2019年,福建趙宇見義勇為案、河北淶源反殺案等一系列案件的成功辦理,向社會昭示了“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檢察機關秉持客觀公正立場,正確認定正當防衛,彰顯依法防衛者優先保護的理念,被社會各界點贊。這些案件的依法辦理,也鼓勵了公民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利的勇氣,堅定了公眾對法治的信仰,從長遠看更有助於引導社會法治意識的養成。

2019年4月,新修訂的檢察官法首次以立法形式對檢察官履職立場作出規定:“檢察官履行職責,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堅持罪刑法定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既要追訴犯罪,也要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客觀公正”的要求體現了檢察機關的憲法定位,體現了新時代對檢察官職業的根本要求。檢察機關嚴格落實新修訂的檢察官法,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履行檢察職責,牢記檢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訴者,也是無辜的保護者,更要努力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和法治進步的引領者。

秉持客觀公正立場,檢察機關的差距、短板在哪裡,發力點就在哪裡。概括起來,“要”在轉變觀念,“重”在提升能力,“旨”在維護權益。

刑事檢察秉持客觀公正立場,主導責任發揮得如何至為關鍵。

【學習園地】重塑性變革中的檢察理念更新

2019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姜偉、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田文昌在國家檢察官學院參加“控辯審”三人談,就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中的重點問題進行深入細緻的權威解讀。

2019年11月18日至21日,最高檢在國家檢察官學院組織檢察官法官同堂培訓班,最高檢檢察長張軍、最高法副院長姜偉、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田文昌同堂講授。這是時隔6年“控辯審”三人談再次“論劍”。三人談對於檢察官的主導責任意見高度一致:刑事訴訟以審判為中心,本質上是以證據為中心。檢察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根本職能是指控證明犯罪,主導責任必須依法落實。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檢察機關履行刑事訴訟主導責任的典型制度設計。落實這項制度,要害在於強化對具體案件事實、證據切實把握,做更多釋法、說理、教育工作,這需要“鐵一般的過硬本領”。

2019年以來,針對一些地方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實踐中不願用、不善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問題,最高檢要求從國家治理全局高度依法履職、主動加壓,全面落實這項制度。最高檢先後召開兩次電視電話會議、一次現場會進行部署,組織培訓、案例教學,會同政法各單位制定指導意見,促進各級檢察機關擔負起指控證明犯罪的主導責任。

數據的變化最有說服力。2019年6月,檢察環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只有38.4%,在最高檢強有力的部署推進下,到2019年12月,全國檢察機關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量刑建議採納率均超過80%。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責任重大。梳理全國檢察機關在過去兩年尤其是2019年的周密部署、雷厲之行,“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是一以貫之的主題。“不放過、不湊數”,是對人民的承諾,更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充分彰顯了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的責任擔當。

2019年12月30日,最高檢發佈修訂後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專門強調辦理刑事案件應當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為檢察人員司法辦案提供了可供遵循的“一本通”。2020年初全國檢察長會議再次重申,要用“客觀公正”來統領整個檢察理念的轉變和落實,引領各項檢察工作創新發展。

降低“案-件比”,引導檢察機關把工作做到極致

從55歲開始申訴到86歲,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包括最高檢一共作出了21次決定、複議決定、判決、裁定、抗訴,每一個程序都合法有據,但到現在還是沒拿出最終判決,今年已是第31個年頭。盛惕文老人的申訴軌跡令人深思。

打民事、行政官司,訴訟程序走了一圈又一圈,司法機關也都依法作出處理,可問題就是得不到實質解決,老百姓無奈地把這一現象吐槽為“程序空轉”。

“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對新時代司法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有類似盛惕文這樣的經歷,人民群眾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嗎?

檢視反思司法檢察工作的問題,不僅僅要解決面上的不足,更要做到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把根源挖深,這樣才能把握檢察辦案內在規律,才能真正讓人民滿意。

類似案件,一個環節辦了多次,更有一些從基層檢察機關一直辦到“最高”,無形中拖延了老百姓解決問題的期待,也增多了司法機關的案件總量。這樣的案件是不是辦得越多越好?為什麼有些案件一退再退,二審、再審,老百姓就是不滿意?檢察工作怎樣才能全員、全鏈條把自己環節承辦的案件辦到極致——實現案結事了,真正體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最高檢黨組深思破解之道。

2018年年底,最高檢安排案件管理辦公室認真研究有關指標體系建設問題。2019年2月,在國家檢察官學院“大檢察官講壇”上,最高檢領導第一次公開提出“案-件比”檢察管理指標的概念,隨後在不同場合深度提出這個思考,很多人形象稱呼這就是“司法GDP”。

“案-件比”是一個綜合性指標,抓“案-件比”能起到綱舉目張的作用。檢察機關通過“案-件比”的管理指標設計,就是要形成一個導向:進入司法檢察機關的案件,不是辦得越多越好,關鍵是看有沒有解決問題,在自己的辦案環節、程序中有沒有實現案結事了。降低“案-件比”,就是要自我加壓,引導檢察機關把工作做到極致,提升整體執法司法水平。

理想“案-件比”的狀態應當是1:1,即老百姓一個“案子”,進入檢察程序後一次性辦結,檢察辦案質效最高,司法資源投入最少,當事人感受相對更好。為了這個理想狀態,檢察機關必然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案結不能滿足於程序性辦理,而要事了,還要人和、政和。”面對新時代人民群眾更高的司法需求,檢察機關以這樣的理念作出了應有的回應。

公平正義要讓人民群眾看得見,“四大檢察”不能有短板,必須全面協調充分發展。

2019年初召開的全國檢察長會議對“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提出了明確要求。

✦ 要做優刑事檢察工作,突出專業化。通過完善辦案機制,把捕訴一體在辦案質量和效率方面的優勢發揮出來。

✦ 要做強民事檢察工作,在“深”字上做文章。進一步拓寬思路、積極作為,將民事檢察工作做得更實更富成效。

✦ 要做實行政檢察工作。要做到精準,抓好典型性、引領性案件的監督,做一件成一件、成一件影響一片,爭取雙贏多贏共贏效果。

✦ 要做好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加大工作力度。要把握規律、發現問題,與法院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進一步加強銜接。

落實這些新要求,必須層層傳導壓力。督辦、督查、壓責……最高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狠抓各項重大舉措、改革部署在四級檢察機關的推進。

把群眾來信當“家書”,兌現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的莊嚴承諾

從春節後上班第一天到3月中旬,最高檢接收群眾來信12549件,通過12309中國檢察網接收群眾網上信訪3833件,對於已辦理的群眾來信和網絡信訪,做到了應回盡回,7日內程序性回覆率100%。

在疫情防控最緊張的階段,檢察機關在巨大壓力下能交出這樣的信訪成績單,著實不易。

“將心比心對待群眾信訪,建立7日內程序回覆、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覆制度。”在2019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最高檢工作報告裡的這一莊嚴承諾,由人民大會堂傳到各地,貫徹於全國四級檢察院。

須知最高檢所說的群眾“來信”,可不僅僅是指信件,還有郵件、來電和來訪。如果沒有以人民為中心的境界和深厚的群眾感情,沒有把群眾來信當“家書”的責任感,怎麼能作出這樣的承諾?疫情防控期間怎麼還能主動自我加壓?

“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是群眾熟知的最高檢來信地址,以往大部分信件都被寄到那裡,但受理控告申訴的最高檢第十檢察廳卻遠在京城西部的石景山區魯谷東街。從2019年開始,信件從北河沿大街轉運到魯谷東街的頻次大大提高,以往是兩週運送一次,如今是每天運送兩次。這樣的變化,正是為民司法理念所帶來的。

類似的變化還有不少。

【學習園地】重塑性變革中的檢察理念更新

2019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在重慶市檢察院一分院調研,一同接訪行政申訴案件。

“我向您表態,案件到此為止!”2019年12月4日,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的兩位來訪人沒想到,接待他們的竟是最高檢領導。最高檢領導語重心長又耐人尋味的一番話讓兩人既受啟發,也很感動,決定息訴罷訪。

最高檢領導帶頭辦理信訪案件,耐心接待上訪群眾,既說法理,也談情理、講道理,是全國檢察機關努力兌現“群眾信訪件件有回覆”承諾的縮影。2019年,在最高檢領導帶動示範下,全國各省級院檢察長、副檢察長同樣賣力。2019年,全國省級院檢察長接訪38件,是2018年的兩倍。

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收到49萬多件群眾來信,能夠回覆的都已在7日內作出程序性回覆,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覆率達99.2%,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實際問題得到了解決。人常說,信訪工作是“天下第一難”,一年內就能有這樣的進展實屬不易。

解決信訪問題的目的根本不在於回覆,而是在於“案結事了人和”。因此最高檢提出,要把釋法說理工作貫穿接訪、辦案的全過程,疑難、複雜、矛盾衝突較大的案件,要積極嘗試引入第三方參與,提高律師參與接訪比例,共同促進息訴罷訪。2019年,最高檢對8起群眾訴求強烈、息訴難度大的申訴案件進行了公開聽證,各級檢察院也在全面推開。

【學習園地】重塑性變革中的檢察理念更新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廳在雲南省昆明市檢察院舉行刑事申訴案件聽證會。

始終堅守人民立場,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鬥目標,著力解決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確保人民賦予的檢察權始終為人民謀利益。落實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就是最典型的行動。

2019年以來,為民情懷體現在更多具體行動上:檢察機關緊盯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切實加強民生司法保障。堅決依法保護人民群眾人身權、財產權,持續嚴懲故意殺人、放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和搶劫、搶奪、盜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保持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壓態勢,專門發佈辦案指引,加大懲治力度;依法維護食品藥品安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開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依法懲治製售假藥劣藥、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深化推進“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專項監督活動,推動落實監管責任……

堅持“三個自覺”,推進法律監督體系和法律監督能力現代化

2019年10月底,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在京舉行。這次全會最重要的內容、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旋即,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成為全國檢察機關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最高檢黨組對貫徹四中全會精神提出了具體要求,圍繞法律監督體系和法律監督能力現代化建設不斷更新檢察理念。

“堅持和鞏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把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體現在各項檢察職能行使中。”最高檢黨組首先提出,檢察機關要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更為積極主動地發揮特殊重要作用,必須把堅持和鞏固黨的絕對領導這個靈魂貫穿始終,在黨的絕對領導下充分履行檢察職能。

“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把檢察制度置於國家治理體系中謀劃好、推進落實好。”真正做到這一點,關鍵在於補短板、強弱項。比如,2019年,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工作都有了加強和一定發展,但總體看短板依然待補、弱項依然不強。在2020年初全國檢察長會議上,最高檢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民事檢察要進一步強化精準監督理念,力求最終實現案結事了人和;行政檢察“一手託兩家”,在加強訴訟監督、依法辦案的同時,對合法行政決定要維護權威性,對違法行政決定要通過督促糾正、推動和解,最終實現政通人和。

“遵守和執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把檢察履職能力現代化建設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最高檢黨組要求,遵守和執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和檢察制度,要形成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進而把“四個意識”“四個自信”“兩個維護”落到實處。

2019年,“三個自覺”成為最高檢黨組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反覆強調的一個新理念。

比如,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堅持權責透明,推動用權公開,完善黨務、政務、司法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司法公開關乎國家治理。公開的重點是什麼?毫無疑問包括辦案情況的公開。在“三個自覺”理念引領下,2019年10月底,最高檢首次向社會公開發布前三季度檢察業務統計數據,全面推開業務數據發佈,嘗試典型辦案情況公開,讓司法辦案更加公開透明。即使是在疫情之下,2020年第一季度檢察機關辦案數據也如約向社會公開。

以更大的力度支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也體現了“三個自覺”。繼2018年統一規範辦理涉民營企業案件的執法司法標準後,2019年,檢察機關再度發力:最高檢與全國工商聯聯合出臺《關於建立健全檢察機關與工商聯溝通聯繫機制的意見》,明確保護民營經濟13條具體舉措;最高檢部署開展了涉民營企業案件立案監督和羈押必要性審查專項活動;各級檢察院建立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綠色通道”,對涉民企民事、行政申訴優先辦理……

遵守和執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要自覺意識到檢察隊伍在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方面還不能適應,距離黨和人民的要求還有不小差距。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最高檢把習近平總書記對公安幹警提出的“四個鐵一般”要求,也看作是對政法幹警、檢察干警提出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狠抓落實。

“抓不好黨建工作,肯定抓不好業務工作;把業務工作抓得有聲有色,黨建工作一定首先做得更加出色。”2020年4月28日,最高檢機關第八次黨代會對抓好新時期黨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了這個最新理念。這是最高檢第一次辯證地講黨建和業務工作的關係,意義十分深遠。真正用心用情抓好黨建,實實在在的黨建工作成效必將促進各項檢察工作的進一步提升。

2018年以來,在最高檢新一屆黨組堅強領導下,在檢察新理念有力引領下,伴隨著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的推進和落實,檢察機關完成了一次成功轉型,改革紅利不斷釋放,檢察工作不斷激發新的發展動力。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捨晝夜。”形勢變化一刻不停,理念更新永無止境。對檢察機關而言,眾多新理念其實可以概括成一句話,那就是“履行各項檢察職能,決不能只求過得去,一定要求極致、過得硬”。2018年以來,“求極致、過得硬”已成為全國檢察人員的思想自覺。

“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有了這樣的自覺,檢察機關自有底氣從容應對未來的各種挑戰。

【學習園地】重塑性變革中的檢察理念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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