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證券李湛:創業板註冊制改革與科創板有何不同?

(轉發:證券時報)

中山證券李湛:創業板註冊制改革與科創板有何不同?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方案》,證監會發布了四部規章制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意味著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的啟動。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科創板產業鏈主要是由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生物醫藥、新材料、節能環保、新能源及其他七大領域所組成。截止到2020年4月28日,科創板受理企業數量已經達到250家,其中已發行104家,已完成企業掛牌上市99家,終止審查15家,終止註冊2家。

中山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湛認為,按行業主題看,科創板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企業96家,佔比高達38.4%,其次是生物產業及高端裝備製造產業,分別佔比為22%和18%。以上市標準來看,採用上市標準一(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切累計淨利潤超過5000萬元或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申報企業最多為211家,佔比84.74%,其次是採用上市標準四(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3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3億),佔比為7.23%。

資金募集方面,105家企業募集金在5-10億元,88家企業募集資金在5億元以下,26家企業募集自己在10-15億元。業績方面,257家科創板企業2018年平均營收11.02億,其中,中國通號營收最大為400.13億元,海泰新光收最小為0元,其2018年平均淨利潤0.86億元。其中,中國通號淨利潤最大為34.09億元,海泰新光淨利潤最小為0億元。資產方面,科創板257家公司2018年平均資產為16.37億元,其中,中國通號資產最大為796.79億,深科達產最小為0億。

從2019年7月22日第一批科創板企業上市至今,科創板運行已有9個月。據中山證券統計,從市場表現來看,股價走勢在經歷市場充分博弈後,可以看出隨著科創板掛牌上市企業逐步增加,市場熱度已經有所降溫,或將正在轉向理性。截至4月28日,99家科創板企業最新融資餘額為81.33億元,最新融券餘額為25.58億元。市值方面,科創板總市值為13449.6億元,其中總市值最大的為金山辦公(1178.77億元),總市值最小的為邁德醫療(23.4億元)。市場活躍度方面,99家企業上市首日平均漲跌幅達到134.58%,上市首日平均換手率為74.57%。收益率方面,平均中籤收益率達到99.3%。估值方面,99企業平均估值達到49倍,中位數為62倍。

中山證券研究員蔡娜認為,從科創板首批25家上市公司發行市盈來看,其均值為53倍,30倍以下的只有一家公司,50-80倍的有8家公司,80倍以上的有一家。蔡娜認為,總體而言,科創板新股與A股其他板塊不同,其採取完全市場化定價方式,在此原則下,新股定價更加取決於機構投資者的專業能力,因此科創板有著一套屬於自己的估值體系,同時隨著新股供給常態化,估值將逐步迴歸理性。

科創板投資者結構方面,根據上交所發佈的科創板相關制度和配置指引來看,相較於長期以散戶為主的A股其他市場,科創板的投資者門檻(個人投資設有50萬元的門欄)和投資產品(上交所推動設立一批主要投資科創板的公募基金並允許戰略配售基金進行投資)的設置,更有效地將市場投資結構由散戶主導轉向以機構為主。與此同時,市場投資者結構的轉變,將有望幫助科創板提升市場的價格發現能力。

李湛表示,科創板作為中國資本市場的“創新試驗田”,不管是在制度、財務指標考核、市值測試及估值體系等,都帶來了很多的開創及做出了前所未有的嘗試。“註冊制”成為了設立科創板的試點制度,將股票的發行門檻直接降低,形成一種寬進嚴管的模式,這樣更加靈活的考核標準機制可以讓更多企業進入國內資本市場。科創板採用註冊制,企業的價值是由市場價格來決定,是一種市場化發行的方式。科創板採用市值測試將有效使得企業自身價值最大化,成為培養中國優秀成長企業的平臺。

2020年4月27日,創業板正式試點註冊制改革。對此,李湛認為,對比科創板而言,創業板在盈利要求、跟投機制、投資者適當性、退市制度及未來定位發展等方面均有所不同。盈利要求方面,此次創業板改革,設立了新的三套上市標準,一是完善盈利上市標準,要求“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三是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規模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紅籌企業上市。而對於明確未盈利企業上市設立了新標準,但在一年內暫不實施,待一年後再做考量。而科創板是以市值作為標準,設立五套上市標準,且允許未盈利企業上市。因此可以看出,創業板對於企業盈利是有一定要求,但整體的上市條件低於科創板。

跟投機制方面,李湛認為,創業板並沒有像科創板註冊制一般,硬性要求券商對其保薦的項目進行跟投,而是僅對未盈利、紅籌架構、特殊投票權以及高價發行的四類公司進行強制性跟投,整體的跟投機制較為靈活。投資者適當性方面,此次創業板註冊制新添加一項個人投資者門檻,其須滿足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不低於10萬元等門檻,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可以看出,相較科創板設置的個人投資者須滿足50萬資產和2兩年證券交易經驗的門檻低了許多。退市制度,此次新增“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5億元”的退市指標,較科創板的3億元門檻提升,但整體退市制度基本相同。

李湛指出,對於未來定位發展,科創板主要是覆蓋服務於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科技創新企業。而創業板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未來,創業板借鑑科創板註冊制運行一段時間的經驗,結合自身板塊的優勢及未來定位發展,創業板的改革將幫助成長型的創新企業得到更好的資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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