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凿壁偷光”那个人后来当了大官,但最终晚节不保,成了反面典型

大家都学过“凿壁偷光”这个成语,说的是西汉时穷小伙匡衡的励志故事。匡衡是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匡谈村人(《史记》记载为东海郡人,郡政府驻地在今山东省郯城县,也有人说匡衡是兰陵县(苍山)人),他小时家里穷的叮当响,别说上学,连灯都点不起。在跟着亲戚学会了识字后,匡衡便通过给别人打工换书来看。但白天忙没时间,晚上又太黑,他就用小刀在墙上挖个洞,借邻居家透过来的灯光看书。这就是“凿壁偷光”的故事(现在的孩子要是也挖这个么小洞,一定是偷看隔壁西洋景的)。

“凿壁偷光”那个人后来当了大官,但最终晚节不保,成了反面典型


匡衡特别喜欢《诗经》,而且很有独到见解。《汉书·匡张孔马传》记载“无说《诗》,匡鼎来;匡说《诗》,解人颐。”意思是说“你快别讲《诗经》了,匡衡一会就要来了;听匡衡讲《诗经》,那才过瘾呢!”

但匡衡一开始仕途也不是太顺。参加了九次公务员考试才上岸,而且只考上了一个教育局下属单位,当了太原郡的文学卒史。按汉朝当时的规定,掌握“六经”中的一经,即可通过考试获得官职,考试得甲科者,可为郎中,得乙科者为太子舍人,得丙科者只能补文学掌故。匡衡经过多年努力才混了个丙科,可见,匡衡同学的考试能力真的是一般般。

考试虽然不行,但架不住人家命好。因为当时还是太子的汉元帝也同样挺喜欢诗经(这是真正的“附庸风雅”,因为《诗经》正好分为风、雅、颂三大部分)。于是,汉元帝就成了《诗经》达人匡衡的粉丝。有这么个扛把子粉丝,一切事都好办了。汉元帝即位后,任用匡衡为郎中,后来又升为光禄大夫、太子少傅,再后来升任御史大夫。建昭三年(公元前36年)丞相韦玄成病逝,匡衡又顶上去当了丞相,封乐安侯。

“凿壁偷光”那个人后来当了大官,但最终晚节不保,成了反面典型


谁能想到,当年穷的点不起煤油灯的打工仔居然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位。真是造化弄人,拜相封侯,人家匡衡都做到了。

但功成名就的匡衡,没能守住自己的初心,最终却成了当年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的反面典型。

事情是这样的,据《汉书·匡张孔马传》记载,匡衡封邑在乐安乡,共有三千一百顷土地,那会一顷大概有现在的50亩左右(三公顷多),所以匡衡的封地大概是15万亩还多。由于当时的地方行政区域图(郡图)搞错了,把乐安乡的界至向南多划了四百顷地(2万多亩)。匡衡后来虽然知道了这个错误,但他将错就错,将多出来的这2万亩地的田租也收了过来。这件事被他的政敌知道了,就举报了上去。匡衡的命运由此反转,被皇帝贬为普通老百姓,连家产也被没收了,晚年只能回老家生活。

匡衡升迁时很走运,出事时也够倒霉。他是成也《诗经》,败也《诗经》。被举报时,欣赏他的伯乐汉元帝已死了四年多,当政者是汉成帝。本来这2万亩的地租并不是匡衡主动贪的,发现错了连地一块交出来就算了。但由于他不仅没主动交,还继续收租金,性质一下子从不得当利变成了贪污侵占。再加上顶头上司汉成帝可能对《诗经》并不感冒,一看这家伙满嘴的仁义道德,背地里却干了这么个勾当,老大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无论官有多高位有多重都要办他。于是,匡衡一下子从云端跌落到了地上。

从表面上看,对匡衡的处理好像并不是太重,因为毕竟没有判刑。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事情远不是这么回事。因为,对匡衡处理,翻译成现在的语言就是:免掉丞相职务,开除公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家庭全部资产。

没收家庭全部资产这一条真是太狠了。大家看看现在的贪官,哪怕被判了刑,对于财产部分,要么收缴违纪违法所得,要么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连家庭财产一块没收的,这个真没有!

财产都被没收了,匡衡回老家过的也很惨。据说,穷的连生病买药的钱都付不起。匡衡死后,后人在山东枣庄峄城西南14华里建了个匡衡墓,墓碑上有乾隆年间峄县令张玉树题写的“汉丞相乐安侯匡衡之墓”。原来还有匡衡祠,后来损毁了。

“凿壁偷光”那个人后来当了大官,但最终晚节不保,成了反面典型


匡衡一世英名,要不是有晚年的这个污点,绝对称得上古代屌丝逆袭的典范!但他晚节不保,使自己落了个悲惨的下场。也使老师们讲到他的励志故事时,不好意思再给孩子们详细介绍他的生平。

其实,匡衡的故事应该作为警示教育的典型,他的故事能提醒我们反腐败工作绝不能放松,哪怕是道德模范,哪怕是一言九鼎,失去了监督,同样可能出问题。“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 ”绝不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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