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傷,這些你應該知道

工傷保險,是為了分散企業的用工風險,進而使在工作當中受到事故傷害以及患有職業病的職工可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我國境內的企業都要為本單位的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給企業員工參加工傷保險。

關於工傷,這些你應該知道

那麼,又有哪些情況的發生可以被認定為工傷呢?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都屬於工傷嗎?是否上班前一小時,下班後一小時都屬於工作時間的延伸呢?很多人心中其實並沒有確切的答案,都是道聽途說而已。今天筆者將就工傷的認定作幾點說明。

關於工傷,這些你應該知道

所謂“工傷”,其實並不是說你在工作當中受到了事故傷害就屬於工傷,工傷是需要勞動部門進行認定的,並不是你我說了就算的。筆者根據相關規定,總結了如下幾種構成工傷的情況: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②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③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④患職業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在這裡,對於第六點我要向大家做一個解釋,當我們在上下班的途中,並非發生了交通事故就可以認定工傷,而是要屬於非本人主要責任,何謂非本人主要責任呢?意思就是在此次交通事故當中,你最多可以承擔五成的責任,即和對方各負一半責任,否則如果你是屬於主要責任,那麼就無法認定工傷。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如果你在上下班途中,因為闖紅燈而發生交通事故,那麼肯定是不能認定為工傷的,否則很多別有用心的人將採取這種手段騙取工傷保險待遇,引發法律風險了。而且在這裡我們也可以明確一點,其實並沒有什麼“一小時”的說法,只要是在上下班的合理時間合理路線上,都屬於工傷認定的範疇,並非時間超過一小時就不屬於工傷。此外,還有三種情況是被視同工傷的: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②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③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當然,如果職工在發生以上情況時同時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殘或者自殺等行為的,就不能被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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