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皆媒的新媒体时代,新闻专业主义有存在的必要吗?

万物皆媒的新媒体时代,新闻专业主义有存在的必要吗?

文/金泽香

前几日,财新网特稿《高管性侵养女事件疑云》引发舆论风波,财新认为该案“更像是一个自小缺少关爱的女孩向‘养父’寻求安全感的故事”,多数网友认为案件尚在调查,财新提前推出论断,对原告有失公允。财新当即撤回报道,并发表声明:

“我们认真核查,报道确有采访不够充分、行文存在偏颇之处,已在当日撤回报道。财新矢志满足公众更为充分的知情权,努力传递更多信息,呈现复杂事实的真相,这些事实既可能符合也可能不符合人们(包括我们财新自己)的期望,但无论是对此案还是任何新闻事件,我们都将奉行新闻专业主义立场,以严谨严肃的态度深入调查。有未经慎查明辨的仓促报道,我们诚挚致歉,并将做出修正和追踪报道。感谢读者们长期以来的厚爱,财新唯以更高标准的自省与努力回报大家的信任。”

财新反应迅速,道歉诚恳,其中提到“新闻专业主义”,体现出一个新闻媒体的自我审查与反思。财新可能是首个向国内公众公开提及“新闻专业主义”的媒体,在这之前,它仅存于新闻学和传播学的传媒语境。

何为新闻专业主义,它之存在有哪些意义与价值。它与新媒体时代存有哪些关联,以及在公民新闻随处可见的今天,身为网民又为公民记者的群体,是否应与新闻从业者一样秉持新闻专业主义。

本文就以上问题,进行探讨,并试图将“新闻专业主义”从专业领域引入公众视野,从而解答题旨之问。

万物皆媒的新媒体时代,新闻专业主义有存在的必要吗?

一、 一词多义的新闻专业主义,是服务、民主还是规范?

任何主义首先具有存在的价值,才有传承的意义,新闻专业主义亦如是。

早在一百多年前,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的创始院长沃尔特·威廉斯提出《报人守则》:“我相信新闻的专业性,我认为新闻是一种公共服务。”新闻专业主义的四个特点:客观性、真实性、独立性、自由性,正是专业性与公共服务的体现。

新闻专业主义源自西方,是一种独立于任何权威之外的新闻从业理念,带有一定的理想主义色彩和强烈反权威精神。它要求记者以客观、真实、准确的态度去报道事实,挖掘事情的真相,把事实的原生态展现在读者面前。它最突出的特点,是相信可以从非党派、非团体的立场客观地报道新闻事实。新闻专业主义的目标是服务于全体人民,而不是某一利益团体。

詹姆斯·凯瑞为新闻专业主义提供另一视角:“新闻和民主是一个东西,没有区别;只有在民主的语境中,新闻专业主义才有意义。我们甚至可以说,新闻就是民主的另外一个名字。”

从新闻专业主义定义与詹姆斯·凯瑞认为的新闻等于民主,新闻专业主义仍未呈具象之貌,白岩松在一次记者公益论坛上谈到对新闻专业主义的三点理解,相较来说更具实际操作意义:

  • 知识层面:记者应具有概括能力、采访能力、写作能力、口语表达四种能力;
  • 规范层面:责任意识和工匠精神是一种自我规制的内化规范;
  • 自我评价:不忘初心,是对自我评价的一种认知。

各学者、从业者对新闻专业主义持不同研究视角,时至今,新闻专业主义之属性仍未统一,有人称其是行业规范,有人视作理想追求,有人认为是一套价值体系。无论如何,局部讨论无损既存共识。同时,我们应看到,正因不似其他专业主义所具有的从上至下,从局部至整体的完全统一,说明新闻专业主义本身存有一定弹性发展空间,为构建丰富多义的未来,提供可持续研究的延展性。

万物皆媒的新媒体时代,新闻专业主义有存在的必要吗?

二、新闻从业者与公民记者缺失新闻专业主义的表现

新媒体时代,万物皆媒,网络产品形同工具,被人们自如运用。

新兴技术对生活形态之变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亦对行业和个体具有再造魔力。传统媒介与新闻从业者在新媒体时代受到诸多冲击,一是技术对传媒产业的冲击,另一个是受众变身公民记者对专业记者的冲击。确切来讲,冲击更像是考验,考验传媒人在多变的媒介环境是否依然坚守新闻专业主义。

然而,如文前财新因片面报道向公众致歉一样,现今专业媒体行为失范现象屡有发生。受过专业新闻教育的传媒人尚且如此,遑论从未接受过正规新闻教育的公民记者。

(一) 新闻从业者行为失范现象:有偿新闻、侵犯隐私

新闻从业者一旦缺失新闻专业主义,铁肩担的不再是道义,而是私利;妙手著的不再是文章,而是交易。采访权、报道权一经利用,不再是为民伸张正义的利剑,而是助纣为虐的爪牙。

1.有偿新闻之实质:以职权谋私、假公济私,以“河北蔚县矿难瞒报事件”为例

有偿新闻是指某些企业单位、经营者个人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而想方设法在一些媒体上上镜头、占版面等,以新闻报道的形式给自己做广告,而给予记者或编辑以物质利益需求,或者是政府官员为了掩盖丑行而贿赂新闻人员以做出歪曲事实的报道的违法行为。

2008年7月14日,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造成35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不报、破坏现场、销毁证据,向前来采访的10名记者共支付260余万元封口费。事件曝光后,矿主和相关瞒报人员接受调查,其中包括获利的记者,所涉人等均面临刑罚。

有偿新闻之危害不言自明,尤其对媒体公信力的打击是毁灭性的。为及时遏制不正之风,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并多次开展专项整顿行动。规定指出,“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维护新闻工作的信誉和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

”,“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由新闻单位和主管部门没收其违规收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有偿新闻手段繁多,远非直接贿赂那么简单,如资源置换、广告赞助等,新闻从业者稍不慎极易落入权钱交易陷阱,有意为之是甘愿堕落,无意触犯甚为可惜,无论出发点如何,相同的结果均指向新闻专业主义之缺失,因缺失而缺乏自我约束力,无视职业道德规章,违背新闻职业操守,从受人尊敬的无冕之王到人人鄙夷的幕后交易者,一念之差,角色大变,闪光点变为污点,结局令人扼腕!

2.新闻报道不应以猎奇、蹭热点侵犯当事人隐私,以“高管性侵养女案”为例

“高管性侵养女案”仍在调查中,4月19日,千千律师事务所就部分媒体跟踪、报道案件违背基本职业伦理道德要求、严重伤害被害人李星星及其家人的问题,发表声明:

我们强烈呼吁并督促媒体朋友们,在跟踪、报道本案时,一定要坚守媒体人基本的职业伦理和职业纪律,不猎奇,不凑热点,不去报道任何跟案件无关的八卦新闻,不归责被害人,不挖被害人个人隐私,不对被害人污名化,不去二次伤害未成年被害人,要秉承基本的性别视角、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和最大化保护的原则,客观、理性、专业地关注和报道案件。

新闻报道与被采访者隐私权呈何种关联,如何保证当事人隐私不被侵犯。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牛静教授在《新媒体传播伦理研究》一书提到“媒体伦理规范关于隐私的规定”:其一,原则上,不论是普通个人还是公众人物,都享有个人隐私不被侵犯的权利;其二,无论个人身份如何,一旦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有关时,其隐私受保护的范围就要缩小。以相对保护的方式对隐私报道进行伦理规范:一方面,可以防止记者恣意公开公民的个人隐私;另一方面,当公民以保护隐私的名义拒绝公开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信息时,记者就有了报道其隐私信息的伦理依据。

可以看出,该规定表明三者关系:记者、被采访者、公共利益。其中,公共利益决定个人的隐私权范围,与前无涉则个人享有最大化隐私权,有权拒绝记者采访,记者不得以任何公权要挟违背个体意愿;一旦个体与公共利益发生关联,个体隐私权范围自动缩小。尽管如此,记者面对个体让渡出来的隐私部分,仍需坚持新闻专业主义,这里涉及“度”的问题,说至根本是人文关怀

。以“高管性侵养女案”为例,当前司法已介入调查,媒体委实不应过多干预,更不可假借公众知情权之名,侵犯被害人及家属隐私。

新闻规范三言两语可说清,放至具体事件,考验的不仅是记者的业务能力、道德伦理与职业操守,还有记者对采访对象的看待视角,是以人为本还是以事为本,前者并非因同情或同理心,允许记者有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与客观性,而是说如同“文学是人学”,新闻学也是人学,专业性固然重要,“人学”视角不可失。没有人只有事的新闻,不代表维护了新闻的客观性,甚至很难称为是一篇完整的新闻报道,相应地,过于放大“人”,着力探究人,也许更偏向于非虚构文学,而非新闻报道。

万物皆媒的新媒体时代,新闻专业主义有存在的必要吗?

(二)公民记者行为失范现象:假新闻、网络暴力

何谓公民记者?

指公民(非专业新闻工作者)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和个人摄录、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计算机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和传播新闻信息,又被称为“来自业余新闻工作者的第一手新闻报道”。“公民新闻”从采访、写作到编辑、发布,完全由普通民众独立完成,这些发布新闻的人又被称为“公民记者”。换言之,只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某条信息,人人是传播者,又为公民记者。

施拉姆在《传播是怎样运行的》一文中指出,传播至少有三个要素:信源、讯息和信宿。信源指传播者;讯息指由一组相互关联的有意义符号组成,能够表达某种完整意义的信息;信宿是受传者,即讯息的接受者和反应者,传播者的作用对象。拉斯韦尔根据传播过程所需的五要素:传播者、信息、媒介、受众、反馈,提出5W传播模式,即Who(谁)→says What(说了什么)→in Which channel(通过什么渠道)→to Whom(向谁说)→with What effect(有什么效果)。

于公民记者而言,新媒体平台提供了便利的传播条件,自己是传者、所知是讯息,网友是受众。但是,与大众传播媒介比起,公民记者缺乏对5W流程的理解,不具备专业操作能力,比如传媒人面对众多信息,需根据政策导向、新闻价值、受众兴趣等因素选取,然后进行相应地加工、编辑,新闻对外发布前,有把关人严格把关。总的来说,整套新闻生产流程不亚于分工明确、环环相扣的流水线。正因专业有序,才保证新闻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

公民记者对新闻价值的判断基本源于主观感受,与正规军比起,更像街头小报,其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有待核查验证。在信息闭塞年代,小报影响力有限,放至互联网,小报则是谣言、假新闻的温床,加之受众媒介素养亟待提升,某些别有用心者乘机大做文章。更有甚者,视网络言论为蛊惑他人的工具,一再对不明真相者进行情绪煽动,常见的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

前几天,哈萨克斯坦召见中国大使,因不满自媒体号称“哈国渴望回归”。据闻此类假新闻不在少数,但能引发两国会晤,尚属首次,可见自媒体传播力不容小觑,以及自媒体缺乏新闻专业主义“任性而为”的后果何其严重。

事件一出,各平台紧急治理,新浪微博告知用户:

为确保平台秩序和信息真实性,将继续对未经正式新闻报道的有关自媒体消息进行严格管理。时政信息的发布,自媒体账号要严格遵守《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关于不具备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资质不得采编发布新闻信息的有关规定。

公民记者坚守新闻专业主义的重要性、必要性一目了然。于公,人人自觉维护网络生态,共建清朗的网络空间,为社会所需;于私,良好的网络环境人人受益,为个体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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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新媒体时代引发新闻从业者与公民记者缺失新闻专业主义的诱因与解决办法

(一) 引发失范行为的诱因:流量至上、真相退位、噪音与冗余

新媒体属新型媒介,为专业传媒人与公民记者带来不同程度的考验与挑战。二者失范行为,主要受到以下因素影响:

1.流量至上

新媒体时代,流量是硬通货,手持流量可变现,故而人人逐之。流量还可视作话语权,流量越大,话语权越大,意见领袖由此而生。获取流量的方法多样,其核心离不开内容。什么内容能于短期内快速引流呢?娱乐化、低俗化、刺激化,以此为逐利路径,势必对新闻本体带来伤害。

建议:公民记者需对流量有客观而审慎的认识,将流量视为前置位,必然偏离新闻报道之正轨。

2.真相退位

真相让位于个体主观情绪感受,是后真相现象之一。意思是,大家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而非事实。比如,粉丝只愿相信偶像是完美的,不能接受瑕疵,无法相信偶像存有某些不在预料中的另类行为。当真相不再重要,人们只愿与相同感受的人为伍,新闻的地位、价值无疑受到重创。

建议:个体以主观感受为重,并非仅因网络发达,人们易于找到同类,而是新闻公信力日益削减,某些媒体不作为与公民记者随手发布的假新闻,一再破坏公众对新闻的期待。坚守新闻专业主义体现新闻人的责任与担当,是促令新闻回归人们心中正位的唯一之举。

3.噪音与信息冗余

噪音是发出的信号和接收到的信号之间的差异,是一切传播者意图以外的、对正常信息传递的干扰,它降低了信息的精确度。

在传播中,冗余是很多载有相同信息的信号,是过剩信息。这些过剩信息,即冗余,弥补了噪音带来的负面影响。噪音扭曲、屏蔽甚至代替了信号,过剩信息使得接收者能够纠正错误的信息或者填补丢失的信息。因此在传播的信息中就不仅仅包括“有效信息”,还包括重复的那部分信息,也就是“冗余”。

切换至新媒体环境,杠精相当于噪音生产者,重复过剩的信息相当于同质化的热点文。胡舒立曾说,“专业媒体始终要积极承担自己报道事实、追求真相的责任,要尽量用严肃的报道去说出完整的新闻事实,而不要仅仅满足通过微博去提供碎片化的信息或观点。”靠社交平台拼凑的报道并不少见,由此带来的危害是,受噪音和信息冗余的影响,即便抓取到的信息碎片,亦很难证明其真实性、准确性。

建议:胡舒立所提的“追求真相的责任”,意指媒体应切实发挥深度调查的职能职责,而非成为信息拼凑者。

万物皆媒的新媒体时代,新闻专业主义有存在的必要吗?

四、结语:新闻专业主义与新闻同在,不随时代更迭而消隐

新媒体时代,新闻专业主义是否有存在的意义?

学者吴飞在《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专业主义:挑战、坚守与重构》一文中引用李良荣教授的见解作答,“新媒体确实是打破了新闻生产由专业人士所垄断贩售的局面,但其作为一个理念在今天还是有用的。即使是个体化的小媒体,新闻报道也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公正。新闻要求真实、全面、客观、公正,这是任何社会的常识……因此新闻专业主义理念能够被社会接受。”

李良荣教授帮我们厘清了一个要点:新闻专业主义因新闻而存在,专业化媒体和个体化媒体但凡涉及新闻报道,均无法脱离新闻专业主义,否则新闻难闻。换言之,讨论新闻专业主义存在与否,需看新闻的生命力与新闻在社会的接受度,与时代更迭无关。

我们今天之所以提出“新媒体时代新闻专业主义是否有存在的意义”,是因拿一个主义与一个时代比对,失去新闻这块厚实的关联土壤,自然生出诸多疑惑。

其实,至此可看出,此问为伪命题,我们实际想问的是,新媒体时代对新闻有何影响,对新闻业、新闻人,乃至公民记者有何作用与反作用。当我们脱离新闻语境谈新闻专业主义,等同忽视它对新闻起到的强有力的支撑,唯有看清关联,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新闻与新闻专业主义,进而将所知运用于日常,如此方得以勾画出个体、新闻专业主义与当下时代三方依存的图景。


参考资料:

《寻找白岩松:讲述新闻人自己的故事》,刘楠 著

《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专业主义:挑战、坚守与重构》,作者:吴飞、唐娟

《新媒体传播伦理研究》,牛静 著

《新闻业的救赎》,彭增军 著


作者:金泽香,首发于头条号@文艺美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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