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買玩具孩子就哭鬧?利用零花錢巧妙化解親子關係中的財務衝突

家有幼兒的家庭有時候會遇上這樣的尷尬場景:只要路過玩具店、糖果店,孩子就跟腳下長了根似的再也邁不動步;只要一入超市,孩子就兩眼放光恨不能把玩具區搬空……面對這種情況,如果父母爽快地同意孩子的要求還好,若一旦有“異議”,孩子分分鐘放聲大哭甚至滿地打滾引來圍觀者無數……

怎麼破?零花錢來破。

這是《高財商孩子養成記》的作者艾瑪·沈為我們提供的一個解決思路。

不給買玩具孩子就哭鬧?利用零花錢巧妙化解親子關係中的財務衝突

圖書封面

艾瑪·沈畢業於香港大學,擁有經濟學和哲學學位,具備13年上市公司及金融機構從業經驗。她本人通過在香港、深圳不斷買入房產,早早實現了財務自由。她也是兩個孩子的媽媽,當她想給讀五年級的女兒進行財商教育的時候,卻發現沒有合適的工具——市面上的財商教育書籍大多比較淺顯,而財商培訓機構也多流於形式。於是她決定自己寫,把她平日對理財的思考以及在生活中的育兒實踐,用女兒喜聞樂見的故事形式呈現出來。

《高財商孩子養成記》中的主人公,即是作者的女兒,通過她對自己父母、祖輩、同學等家庭的觀察,發現了不同人具有不同的財務狀況,並通過對消費、儲蓄、生涯規劃等的學習,理解了導致不同財務狀況背後的原因,並在媽媽指導下,展開了能力範圍內的理財實踐操作並獲取了一定的收益。由於上述所有的人物和場景都是小女孩日常所熟知,所以也更容易幫助孩子從細微處觀察、理解身邊的“財務事件”,並引發孩子對未來財務管理的思考。

這些對其他孩子而言,也是非常可貴的禮物。特別是書中關於“零用錢”的理念和方法,即便是對於只有3-6歲的幼童的家庭來說,也非常具有啟迪和借鑑意義。

為什麼要給孩子零花錢?

據《2012中國少兒財商調研》白皮書顯示,75.9%的兒童擁有一定的零花錢,這一比例隨著近年來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應該早已大幅提升。

那麼,家長為什麼要給孩子零花錢呢?

首先,零花錢體現了長輩對孩子的愛和關懷

許久不見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或者較少見面的各種親戚,再次見面時,為表達對孩子的情意,或者會贈送新購的玩具或衣服,但若擔心因為對孩子的喜好不了解而買了孩子不喜愛的物品,一般都會用金錢來表達“禮物”。另外,在過年或者孩子生日的時候,長輩也會給晚輩一定數額的“紅包”或者“壓歲錢”,這些體現的都是長輩的愛護之情。雖然錢與“愛”“關心”不能完全劃等號,但在崇尚“禮尚往來”的中國,這種意義的金錢是一種禮儀和感情的表達。

其次,給零花錢是培養孩子財商的重要方式。

根據《金融博覽.財富》雜誌對4-12歲孩子家長的調研表明,超過8成家長認為財商教育很重要,且在財商教育的主體上,超過68.6%的家長認為需要孩子自己在實踐中領悟。

也就是說,越來越多的年輕父母認識到,財商是在孩子未來生活和事業上必須具備的重要能力之一,而這種能力的培養應該從孩子的幼兒階段就開始進行。而對孩子進行正確的財商教育,家長指導、學校教育和機構培訓都只是次要,最重要是通過孩子自己的實踐去進行領悟,而零花錢真是孩子進行自我財商教育實踐的重要媒介。

生活即教育。如果孩子手裡有錢了,那麼就可以和他一起討論,把錢放到哪裡?放進儲蓄罐裡?還是去銀行開戶,讓錢生錢?還是買保險?除此之外,還可以引導孩子思考,除了從爸爸媽媽這裡領零花錢,還有什麼其他的途徑可以掙錢?勞動創造財富這些大道理,是可以通過生活的點滴滲透給孩子的,這些小時候關於金錢的道理,為孩子未來的財務管理打下基礎。

再次,給孩子零花錢,傳達的是對孩子的一種信任

對於那些零花錢缺失的孩子來說,並非家庭經濟困難,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家長認為“孩子太小,還沒有能力管好自己的錢”,這種想法最典型的表現就是過年期間家長對孩子所收到的“壓歲錢”的控制權。

其實,孩子不是一天就能長大的,他們的能力是慢慢積攢起來的,通過一次次經歷逐漸增長智慧,從失敗的和成功的經驗中學會自己拿主意。

給孩子零用錢,可以讓孩子產生“這是我的,我可以自己處理它”這種感覺。對自己的東西有掌控感,孩子才能在處理自己東西的實踐經驗中,逐漸積累起自主、自信等特質。

因此,給孩子零花錢的行為其實也意味著家長對孩子很信任,相信Ta可以管理好自己的錢財,隨著孩子年齡、智力、智慧的增長和家長的逐漸放手,他們會逐漸摸索出自己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金錢的方法。

最後,給孩子零花錢,能夠部分化解親子之間的“財務衝突”

有戲言稱,孩子是家庭最大的碎鈔機。孩子呱呱墜地,從衣物、奶粉、紙尿褲到早教,沒有一處不花錢,更別遑論之後學區房、高等教育、出國留學的大筆費用。

低幼兒的父母也不曾少嘮叨:“每次路過玩具店,都得捂住孩子眼睛飛快奔過去”。為啥?買吧,家裡玩具已經有一大堆,如果買了新玩具,孩子也只新鮮那麼幾分鐘就扔在一邊,實在太浪費;不買吧,孩子哭鬧不止甚至不惜撒潑打滾分分鐘給你“下馬威”。無奈之下,家長只好來個“眼不見為淨”,讓孩子與誘惑隔離,才是“雙贏”之道。當然,這只是達到了“熄戰”的目的,是一種“偽雙贏”。因為這種方法既不能長久持續頻繁使用,也無助於孩子自控力的提升。

但同時,我們也能看見另外一些孩子,面對玩具、糖果的誘惑,非常淡定——能欣賞,卻不執著擁有——這種“別人家的孩子”,除了天性使然,也可以經由家長的引導變成“自己家的孩子”:

假設,家長給與孩子屬於TA“自己的錢”並且規定這筆錢須要用來支付孩子玩具和零食費用且不得負債。那麼,孩子在面對新玩具和零食誘惑的時候,通過思考和計算,就會逐漸培養起延遲滿足的能力來。這就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上文提到的親子之間為“買不買玩具”“現在買還是以後再買”而引發的劍拔弩張的場景。當然,這個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具體實踐的過程中,由父母和孩子不斷地博弈最後才能才能達成理想的結果。

孩子幾歲開始給零花錢?

艾瑪·沈認為,在孩子“分得清錢的面值、會算加減法、開始問父母要錢買東西”的時候,就可以給孩子零花錢了;並且認為,孩子三四歲因為太小對金錢和商品還沒什麼概念,因此不適合給零花錢。

對於這一觀點,筆者持部分認同的態度。因為筆者認為,孩子在超市開始想買屬於自己的東西的時候,就可以給零花錢了。如果孩子還分不清面值或還不會算加減法,父母可以告訴孩子面值大小,以及這個面值的鈔票夠不夠買回她想要的東西,這些都是細節。

不給買玩具孩子就哭鬧?利用零花錢巧妙化解親子關係中的財務衝突

在國外,父母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會對其進行理財教育。所以也可以說,孩子們在很小的時候就會接觸到零花錢。

在美國,父母把理財教育稱之為“從3 歲開始實現的幸福人生計劃”,鼓勵孩子從小學會賺錢、花錢、有錢、與人分享錢財。美國很早就有明確的幼兒理財教育目標:3歲能辨認硬幣和紙幣;4歲能知道每枚硬幣是多少美分,認識到無法把商品買全,因此必須作出選擇;5歲知道基本硬幣的等價物,知道錢是怎麼來的;6歲能夠找數目不大的錢,能數大量硬幣;7歲能夠看懂價格標籤。

英國中小學的理財教育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要求:5 歲至7 歲的兒童要懂得錢的不同來源,並懂得錢可以用於多種目的;7 歲至11 歲的兒童要學習管理自己的錢,認識到儲蓄對於滿足未來需求的作用;11 歲至14 歲的學生要懂得人們的花費和儲蓄受哪些因素影響,懂得如何提高個人理財能力;14 歲至16 歲的學生要學習使用一些金融工具和服務,包括如何進行預算和儲蓄。現在英國,兒童儲蓄賬戶越來越流行,大多數銀行都為16 歲以下的孩子開設了特別賬戶。有三分之一的英國兒童將他們的零用錢和打工收入存入銀行和儲 蓄借貸的金融機構。

法國在幼兒三四歲的時候就會讓他們學會區分不同金額的紙幣。父母們大多並不主張孩子們把零用錢儲蓄起來,而是鼓勵他們合理地消費掉。6歲的孩子每年平均可從父母那兒得到約600法郎的零用錢,因為父母們認為,與其讓孩子每次向家長苦苦“乞討”,還不如定期給孩子一筆零用錢並限制消費範圍,這樣,更有利於培養孩子計劃用錢的理財能力。

在孩子幼兒時期給Ta零花錢的關鍵,在於幫助孩子植入關於零花錢的使用規則,比如,買東西一定要付錢;只買自己負擔得起的東西;不能借錢買東西;如果錢不夠可以通過攢錢一段時間再買東西,等等。這些最簡單樸素的道理,即便三四歲的幼兒,也完全能夠理解。

零花錢怎麼給?

據據《2012中國少兒財商調研》白皮書調查顯示,零花錢的來源中,“家長主動給”和“孩子要就給”分別佔28.7%和29%,此外,約三成左右(30.1%)的家長會在孩子生日或節日給錢,31.9%的父母會將零花錢與子女的勞動所得掛鉤,而35.2%的家長會以獎勵學業的方式給零花錢。

概括來講,長輩給孩子零花錢有以下幾種方式:

(1)定期給。

對於小一點的孩子,可以採取一週一發;對於大一點的孩子,可以一個月一發。

定期發放零花錢的好處在於,可以幫助孩子體驗自由支配金錢的成就感。有的孩子一拿到錢可能就花光了,那麼在下次零用錢發放之前的日子裡他就沒有可支配的錢了,就會慢慢學會節制地使用零花錢。

定期給零花錢的另一個好處是,可以讓孩子通過控制自己的慾望,合理規劃零花錢,如果孩子有過“克服了很多次的消費慾望,經過一段時間的儲蓄終於買回了心愛的玩具”的切身體驗,在以後的成長過程中,Ta就會學會如何對待慾望、克服焦慮、選擇方向,而這些都將會成為孩子成長的印記,刻在Ta生命的年輪裡,成為繼續成長的助力。

(2)處理廢舊物品獲得零花錢。

不再看的舊書、不再玩的舊玩具、不再穿的舊衣服,這些都可以和孩子一起去擺地攤、賣廢品、參加義賣活動、利用一些回購APP進行處理,所得按比例分成。

不給買玩具孩子就哭鬧?利用零花錢巧妙化解親子關係中的財務衝突

美國某兒童集市(攝影:李肖)

處理這些廢舊物品,不僅僅是簡單地整理物品,而是對財商綜合能力的一次“考試”。貨品整理、宣傳海報、售賣策略、交易方式等,若干個小細節都需要孩子和父母一起開動腦筋,形成一整套可行的方案並執行。這樣通過自己的勞動和智慧換回的零花錢,會讓孩子更加珍惜其意義。

(3)附帶“條件”的零花錢

在國內,這種帶有“條件”的零花錢,大致又分為兩類:

一是因為承擔特定家務“賺”來的錢;

孩子在家裡承擔家務,到底能不能給錢?

目前較被認可的觀念是:義務範圍內的家務,不給;義務範圍外的,可以酌量給。

比如,收拾自己的房間,倒垃圾,洗自己的內衣褲,這些都屬於自我管理和家庭義務範疇,不建議用零花錢給予補償。

而幫媽媽收拾房間、幫爸爸洗車、在父母外出時照看弟妹等,則可以通過酬勞方式獲得零花錢。

而上述這些,也是以孩子年齡為最基本參照的,比如對於三歲的幼兒,如果能自己收拾房間,也可以適當給與獎勵;對於16歲孩子來說,如果經常乘坐家裡的汽車,則洗車也可以變成一項義務,不給於報酬。

二是因為學習進步等良好表現而獲得的“獎勵”。

這在目前是一個非常有爭議的問題。

有人認為,對孩子取得的好成績進行獎勵,能激勵孩子繼續認真學習,對孩子的學業進步是有利的;

有人反對說,這種將孩子成績與金錢掛鉤的行為,會降低甚至毀滅孩子的學習興趣,,甚至會導致孩子用撒謊、作弊等方式來獲得不屬於自己的報酬,成為孩子某些不端品行不端的誘因。

不給買玩具孩子就哭鬧?利用零花錢巧妙化解親子關係中的財務衝突

來源:《高財商孩子養成記》第99頁

無論何種做法,必須要牢記的是,金錢只是工具,關鍵在於我們如何運用它。無條件的零花錢和有條件的零花錢,各有優點和弊端,究竟哪種適合孩子,取決於父母對孩子和家庭具體情況的把握。

零花錢是孩子接觸未來財富的起點和基石。以零花錢為契機,在生活中對孩子進行財商啟蒙教育,是可期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富爸爸》系列圖書作者羅伯特.清崎所說,“如果你不教孩子金錢的知識,將會有其他人代你來教他。如果要讓銀行、債主、警方,甚至騙子來進行這項教育,這恐怕不會是個愉快的經驗。”可見,對孩子進行財商教育迫在眉睫。在這方面,艾瑪·沈和她的《高財商孩子養成記》為我們提供了榜樣和真實的樣本,讓我們深信,孩子財富的之苗,正紮根於我們日常的生活點滴之中,身為父母,只要勤於澆灌,合理管理,這顆小苗終有一天會長成參天大樹,惠己及人,並有力量對抗未來可能的各種風雨,過上自己選擇的理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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