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教育“熊”孩子,竟想到買手銬

近日,崇義縣公安局成功查處一起非法持有警械案,處理違法行為人一名,收繳非法持有的手銬一副。

2020年10月22日下午,崇義縣公安局接報稱轄區內村民曾某家中藏有手銬。接警後,民警立即趕至現場,在曾某小轎車內發現一副嶄新的手銬。經瞭解得知,曾某的兒子小曾正處於叛逆期,不僅不認真學習,而且還不怎麼聽話,曾某想到家裡老人以前教育孩子說過:“小孩子不聽話,就會被警察叔叔用手銬拷起來帶走”,便決定在網上買來手銬嚇唬兒子,。

雖然曾某的出發點是教育孩子,但是這種方式不僅達不到教育的效果,還涉嫌非法持有警械,觸犯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誌、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違反規定的,可以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想要教好孩子確實是父母心中的頭等大事,叛逆期的熊孩子更是需要父母通過正確的方式去耐心引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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