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日常的、大量的、長相不符合我們審美的野生動物,如何得到應有的保護?

本文刊載於《三聯生活週刊》2020年第16期,原文標題《野生動物保護:從明星物種到生態系統》,嚴禁私自轉載,侵權必究

新冠疫情的發生,促使我們透過《野生動物保護法》,看到過去在動物保護方面的缺失。除了對於明星瀕危物種的保護,對棲息地、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的普遍保護將成為未來的方向。

主筆/丘濂

那些日常的、大量的、長相不符合我們審美的野生動物,如何得到應有的保護?

“明星物種”會成為公眾關注的重點。圖為姚明在肯尼亞宣傳保護非洲象(視覺中國供圖)


不受保護的蝙蝠

如果不是疫情放大了那些家中飛進蝙蝠的個案,你還能回想起上一次遇見蝙蝠是什麼時候嗎?

國家動物博物館研究館員張勁碩是搞蝙蝠分類出身的,他告訴我,北京有過記錄的蝙蝠為20多種,但實際在城裡和郊區,除了東亞伏翼最常能遇到外,也就是東方蝙蝠、中華山蝠和大棕蝠還可以覓見蹤影。“原來常見的還有長翼蝠和犬吻蝠。2006年,我在中科院動物所的門口看見一對犬吻蝠在飛舞。它們有像狗一樣的嘴,飛行時還會發出‘吱吱’的聲音。一連幾個夏天都能看到,後來就沒有了。”

推測這些蝙蝠消失的原因,張勁碩認為主要是因為食物和棲息地的減少。大多數蝙蝠都吃昆蟲,城市綠化大量使用殺蟲劑後蝙蝠便沒有了食物。平原中蝙蝠休息時需要找到縫隙,老城區的平房就提供了這樣的安居之處。隨著城市改造,在直上直下、嚴絲合縫的現代建築上難以再找到安身的孔洞。郊區則是另一番情況——那些有天然洞穴的地方被開發成了景區,需要洞棲的蝙蝠便“流離失所”了。張勁碩還記得研究蝙蝠的汪松老先生曾經和他講過,頤和園萬壽山佛香閣的牌匾後面,掀開來看到竟然有五種完全不同的蝙蝠。“那是五六十年代的事情,應該是蝙蝠數量的黃金年代。”

從世界範圍來講,由於人類對土地的過度開發利用以及城市化進程加快,各地的蝙蝠都在減少。普通人大概不會意識到這些“其貌不揚”的蝙蝠變少會有什麼嚴重後果,但蝙蝠有著在生態系統中不可小覷的價值。

小型蝙蝠靠著回聲定位系統捕食蛾子、甲蟲和蚊子等會給人類生產生活帶來威脅的昆蟲,一隻蝙蝠活動一個夜晚能吃掉體重一半的蟲子,一個洞穴中的蝙蝠一年消滅的蟲子是幾十噸。蝙蝠消失,會引起蟲害大暴發,人類愈發需要噴灑藥物來維持作物生長。體型稍大的果蝠在熱帶和亞熱帶的森林裡又是很多植物的傳粉者和種子傳播者,對森林演替起著關鍵作用。而對於蝙蝠棲息地的侵擾,則讓蝙蝠攜帶病毒有可能經由中間宿主後傳染人類,引發公共衛生事件。亨德拉病毒是因為馬匹吃了被蝙蝠尿液汙染的草,尼帕病毒是因為豬吃了被果蝠汙染後掉落的水果,假如馬圈和豬場能夠選址在遠離蝙蝠棲息地的地方,就不會出現後來的災難了。

蝙蝠如此重要,為什麼不對蝙蝠加以保護?一個尷尬的現實是,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並不保護蝙蝠。《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覆蓋範圍沒有囊括所有的野生動物,它只涉及三類動物: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國家一、二級保護動物)、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及具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即所謂的“三有”動物。蝙蝠不屬於其中的任何一類。也就是說,在現有的法律體系下,無論是直接傷害蝙蝠,還是破壞它們的棲息地,都無法有任何懲罰措施。

能否納入國家和省級保護名錄,主要考慮的是某一物種的瀕危程度。這種在保護名錄上的缺失,是由蝙蝠基礎研究的薄弱造成的。“中國有160多種蝙蝠。絕大多數蝙蝠都是夜行性的動物,有些蝙蝠又是獨居不是群居,本身就有很大的調查難度,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因此,科研工作者明明知道某些蝙蝠十分瀕危,卻很難就某一種蝙蝠具體的數量和分佈變化,提交準確的資料給專家團隊來做評估。再加上分子生物興起之後,傳統分類學式微,從事蝙蝠分類學研究的人更少,極有可能見到一種蝙蝠之後也難以判斷它的種屬。”張勁碩說,“蝙蝠研究者本來就少,哺乳類的研究集中在大型獸類,也就聽不到保護蝙蝠的聲音了。”

而“三有”動物模糊的衡量標準也讓蝙蝠無法被包括在內。“三有”動物名單最初是在2000年頒佈的,當時表述為“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後來在2016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時,表述才改為“具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動物名單沒有做調整。

“應該說任何物種都有它生態學上的價值,不能以人類中心的視角來判斷某一物種的價值有無。”復旦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研究員王放這樣告訴我,“只是受制於某個階段認識的侷限性來做出判斷,後果是十分危險的。”他舉出的另外一個例子是同樣不在任何一個名單裡的高原鼠兔,彷彿也是蝙蝠命運的映照。“一直以來,人們認為鼠兔是無價值的有害動物,會在過度放牧的草場內挖掘地洞引起荒漠化。在長時間滅殺後,才發現其實鼠兔的存在會減少地面徑流和洪災發生的概率,對當地水文和土壤沙化都有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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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研究員王放在野外考察


那些日常的、大量的、長相不符合我們審美的野生動物,如何得到應有的保護?

羚牛對自然環境的喜好和大熊貓非常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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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豬是生態系統中的關鍵角色


那些日常的、大量的、長相不符合我們審美的野生動物,如何得到應有的保護?

豬獾等許多並不夠“明星”的野生動物,生存狀況並不為人所知


基於這樣的背景,北京大學自然保護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聯合“自然之友”等一批環保組織和機構在疫情之後提出了對《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法建議,其中就包括擴大對野生動物的保護範圍——野生動物指的是“生活在自然狀態下和人工環境裡未經人類馴化的動物”。相應地,《野生動物保護法》應該保護所有的野生動物,可以分為瀕危程度較為嚴重的重點保護動物和一般保護動物。在《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立法目的上,除了過去對於瀕危物種的保護,修法建議還強調了對棲息地、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的普遍保護。

從保護大熊貓說起

對於普通人來說,我們的思維和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邏輯差不了多少。當我們奮力喊出“保護野生動物”的口號,總是選擇性地遺漏一些野生動物。蚊子和老鼠應該保護嗎?帶魚和龍蝦應該保護嗎?這其中混雜了我們對野生動物“有益或有害”的判斷、個人的情感好惡,以及想要加以利用的心思。當我們談起保護野生動物,我們傾向指那些遠方的、稀少的、可愛的,而不是日常的、大量的、長相不符合我們審美觀的動物。

如果說人們在保護哪些和不保護哪些動物上總存在爭議,那麼起碼對一個物種總能達成共識,那就是一級保護動物大熊貓,中國的特有物種。而以保護大熊貓為起點,保護生物學的學者們也逐漸摸索建立起一個健全完整的保護理念,正如今天《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要改進的方向。

大概沒有人比呂植更瞭解野外的大熊貓了。作為北京大學自然保護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的執行主任,呂植從1985年開始對野外大熊貓的研究開啟了她保護生物學的實踐。有15年的時間,呂植就工作生活在中國西南的山地,追蹤大熊貓生活史的方方面面:食性如何,在哪裡活動,如何婚配,遺傳性多少,以及受到什麼威脅等等。後來王放跟隨這位導師在森林裡尋找大熊貓的蹤跡時,驚訝於她通過幾截還冒著熱氣的大熊貓糞便,就能從質地形狀和裡面的竹葉殘留物斷定,“它來自一隻歲數比較大,但是身體狀況還不錯的大熊貓,並且目前正在從河谷往山坡上移動”。呂植認為,研究野生動物,首先就是要建立那種與動物和自然之間在身體和感性上的聯結。“體味大熊貓在林子裡生活的種種細節,當你再走進一片森林,就會立刻知道大熊貓喜不喜歡這裡。”

那些日常的、大量的、長相不符合我們審美的野生動物,如何得到應有的保護?

大概沒人比呂植更瞭解野外大熊貓


所以,儘管最開始的關注對象是大熊貓,呂植很快就注意到它們所處的棲息地環境決定了大熊貓保護的成敗。在竹子資源相同的情況下,大熊貓更青睞沒有人類活動的原始森林。在1998年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之前,由於森林砍伐而造成的棲息地喪失,是大熊貓面臨的最主要威脅。砍伐就在大熊貓產仔洞穴的100米開外進行,當然會對母大熊貓的繁殖造成干擾。1994年,經過呂植和老師潘文石等科學家的不斷呼籲,他們所工作的秦嶺中段成立了長青國家自然保護區,由原來的長青林業局改制而成。天然林保護工程開始之後,大熊貓保護區是在全國所有保護區中執行力度最大的,代表所有保護區的最高水平。

保護大熊貓的意義就在於此。保護生物學裡有個概念叫做“傘護種”,也就是說這個物種的生境需求涵蓋了其他物種的生境需求。對它進行保護,就為其他物種撐起了一把保護傘。大熊貓就是這樣的物種。由於大熊貓活動和分佈的範圍足夠大,以它為目標來設立的保護區就蔭庇了一批瀕危的野生動植物。上世紀90年代,大熊貓保護區的數量從之前的15個迅速增加到36個。截至2013年全國第四次大熊貓調查結束之時,全國已經有67個大熊貓保護區,土地面積達到336萬公頃。這些保護區覆蓋了53.8%的大熊貓棲息地,同樣一片棲息地,也是中國特有物種分佈的熱點地區,包括70%的中國特有哺乳類、70%中國特有的鳥類和30%特有的兩棲類。因此呂植一直強調,保護大熊貓,但不僅僅是大熊貓。

隨著野外大熊貓種群的恢復,國外學者也在質疑是否要在大熊貓身上繼續更多投入。1999年,呂植去倫敦參加一個學術會議,主題是“對大熊貓的關注是不是已經足夠了?”(Has Panda Had Its Days?)。預料自己從事的工作將會是會議爭論的焦點,呂植上臺發言時只把大熊貓生活史方面的照片串聯展示。她是所有參會人員裡唯一記錄過野生熊貓從小到大成長過程的人。“結果大家彷彿忘了會議的主旨一般,全場都是‘好可愛啊’之類此起彼伏的驚歎。”呂植告訴我。

這就涉及熊貓的另一個身份——傘護種之外,它還是旗艦物種,也就是能擊中人類情感,有號召力和吸引力的明星物種。選擇合適的旗艦物種,是保護生物學的一個策略,它們能夠喚起人們對環境保護的持續關注。除了大熊貓,中國的旗艦物種還有朱䴉、麋鹿、金絲猴、華南虎、白鰭豚、藏羚羊、雪豹等等。它們都屬於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各自能代表所在的生境,迷人的外表也能吸引眾多粉絲。

然而,圍繞這些旗艦物種或者傘物種來制定保護政策就足夠嗎?雖然呂植自己知曉其中蘊含的深義,但她也明白這樣的策略並不能惠及所有的野生動物,許多人的目光可能仍然聚焦在少數幾個物種之上。她回憶起第一次去藏區時,當地老百姓和她說笑:“為什麼保護動物還要分級別?不同樣都是一個個生命嗎?”在藏族人的眼中,生命輪迴,無論是大動物還是小動物,都應該珍惜愛護。這種基於信仰的自然觀,把自然界看成了有機聯繫的整體,是最樸素的對於生態系統運轉的理解。這對呂植的視野也是一次拓展:保護的理念與文化息息相關。把生態系統作為一個整體看待,而不只是單獨的動物和植物,這是她希望傳達給公眾的保護理念。

為了一個健全的生態系統

在大熊貓保護區做科研工作時,王放也思考過同樣的問題。“和熊貓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動物一直以來是不太有人認真思考它們的命運的。人們只是泛泛地想,它們在‘撐傘大哥’大熊貓的蔭庇之下,理應是過得不錯。”對應這種價值取向,王放將它們稱之為“低端物種”——林麝、鬣羚、金貓、豺、黑熊、小麂、赤麂、毛冠鹿、斑羚、獐、狍、豚鹿、水鹿、黃喉貂、果子狸、豹貓、野豬、豬獾等等,這其中不乏國家一、二級保護動物,有的則屬於“三有”動物。在大熊貓光芒的遮蔽之下,它們的數量有多少,日常需求怎麼樣,並沒有得到過精確的評估。

這些物種,有很多受到的威脅和大熊貓並不相同。比如林麝,因為麝香的緣故,成為了盜獵分子的目標。麝香來自麝科動物肚臍和生殖器之間一個圓形的腺體,既用來入藥,也用作一些香水的原料。每到繁殖季節,性成熟的雄麝就會分泌6克到20克之間的麝香,用來吸引雌性。盜獵者會在林間下鋼絲套,一旦有動物踩進來,鋼絲套就會隨著掙扎而越縮越緊,動物便不能動彈直到死亡。盜獵者只對那一點兒麝香感興趣,他們割下雞蛋大小的腺體揣進兜裡帶走,作案過程快速又隱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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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麝科動物因為數量急劇下降,保護級別從二級提升到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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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香是來自麝科動物肚臍和生殖器之間一個圓形的腺體。圖為馬麝


早在2002年時,麝科動物就因為數量急劇下降,保護級別從二級提升到一級。但從王放的觀察來看,麝的數量並沒有因此得到回升。2015年,王放的團隊在秦嶺、岷山、邛崍山等區域佈設了近千臺紅外相機捕捉動物行蹤,大熊貓的記錄超過300次,而林麝只有26次。麝雖然可以進行人工養殖,但它是種容易受到驚嚇而有應激反應的動物,並且人工養殖獲得的麝香產量對於市場仍然是杯水車薪。保護者普遍認為,只要消費者對麝香有需求,盜獵、黑市貿易和走私就不能禁絕。

“這些熊貓保護區的頂級食肉動物都很缺乏。一個有意思的現象是,即使如此,有蹄類的食草動物也沒出現爆發性增長。這就和北美不同,那裡甚至需要額度狩獵來進行數量調控。”王放說。有蹄類動物整體數量變化不大是多重原因造成的——鋼絲套的盜獵方式對所有的有蹄類都有傷害;另外,它們也會受到疫病的困擾。王放在春天進山時看到過一些斑羚、羚牛和野豬的屍體,卻幾乎從來沒見有人去過問;還有其中一些動物的棲息地和對食物的喜好和熊貓並不相同。“小麂不愛吃竹子,到處都是竹子就把它們趕跑了。熊貓在較高海拔地區,林麝則分佈更加廣泛。有的保護區覺得低處造林種上落葉松很好看,就會把不少動物喜歡的次生植清除掉。”唯一例外的是羚牛,一種臉像鹿、身似牛的動物。王放發現,羚牛是大熊貓的忠實粉絲,它們喜歡同樣位置的森林,都愛吃竹葉。保護政策利於大熊貓,羚牛還被認為存在局部氾濫的情況。

這些有蹄類動物在生態系統中的作用卻是巨大的。比如野豬,它的覓食習慣是在林下刨土,使土壤的透水性增強,翻開的土壤也有利於養分循環,包括竹子在內的植物就生長得更好。野豬把泥土裡隱藏的昆蟲都翻到表面,給鳥類提供了食物。野豬不能反芻,無法消化的種子就會完好無損地被排洩出來,無形之中野豬又幫助了植物擴散後代。“如果把熊貓比作高高在上的金字塔尖,野豬這類動物就是金字塔下面的底座。正是這些‘低端物種’成就了那些明星物種的江湖。”王放說道。

那麼在以大熊貓為保護目標的保護區,應該如何對待處於其他生態位的物種呢?王放認為,一方面要對這些物種開展更細緻的監測和研究;另一方面,起碼在制定保護政策時,可以兼顧不同物種的需求,把那些能夠惠及大熊貓和更多物種的方案放在優先位置。大熊貓保護面臨的一個困境是,儘管有保護區的存在,但區域之間被業已開發的地帶隔離成一個個“生態孤島”。大熊貓無法在不同的保護區之間自由遷徙,便形成一個個孤立的小種群。長此以往,遺傳漂變和近親交配會使種群的遺傳多態性降低,種群難以為繼。建設大熊貓走廊是一種解決方式。王放曾經評估過秦嶺八條擬建設的大熊貓走廊的可行性,最終得出的結論是兩條能讓走廊的利用最大化,除了豹貓和黃喉貂這樣的動物更偏好生活在人煙稠密的村莊附近,很多動物都能受益。

在大熊貓保護區之外,全國還有諸多以某一個瀕危物種為保護對象設立的保護區。“落實到保護政策執行時,就難免走極端,變成保護且只保護那一種動物。不少保護區都走過這樣一段彎路。”一位森林生態環境方面的專家陳程(化名)告訴我。比如在江西桃紅嶺的梅花鹿保護區,2011年看到梅花鹿種群數量不見恢復,有人提議消滅它們的天敵豺。梅花鹿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當時全國不足1000頭。桃紅嶺的梅花鹿數量約400頭,算是南方亞種最大的野生種群。“豺的狀況比梅花鹿還要慘。因為家犬傳播犬瘟熱的緣故,中國東部的豺幾乎都要絕種了,江西桃紅嶺是近期唯一有過記錄的地方。”陳程說。

事實上,豺的存在不算是梅花鹿數量少的唯一原因。“梅花鹿是種皮實的動物,只要地上有點草就能吃。但我們的森林防火做得太好了,無法形成山火之後的林間空地。樹木都是又密又高,樹葉高高在上,草的生長又沒有空間,就造成了梅花鹿的取食困難。”所幸之後桃紅嶺並沒有執行這個提議,而是對棲息地進行了改造,將樹林稀疏化,促進底層植被的生長,使得食草動物有東西吃。在食肉動物和食草動物的數量都很危急的前提下,最好的保護措施就是進行棲息地改造,打開林冠層,這樣對所有的食草動物的數量增長都有利,食肉動物的威脅也會逐漸解除。而短時期內,向急需保護的食肉動物和食草動物進行人工投餵食物,可能是唯一可行的無奈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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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象是西雙版納首要的保護目標


另一個反例則來自雲南的西雙版納,亞洲象是那裡首要的保護目標。森林公安的工作考核也圍繞它來進行,這就導致了其他動物的盜獵並不那麼受到重視。現在亞洲象的數量明顯增多了,但白肢野牛、長臂猿、老虎、豹子都越來越稀少,甚至已經不見了蹤影。“畢竟你和當地執法者說哪個明確不能打,他們是方便執行的。”在陳程看來,即使要圍繞某種動物來制定保護政策,也要有一個關於生態系統恢復的全局目標。“有一種叫‘自然模板’(Using Nature's Template)的方法,就是看這個地方在沒有人類太多幹擾前,各種動物的數量是怎樣的,那麼就以這個為方向來做恢復。”陳程說,“動物的數量,最基礎則是由植物的種類和比例控制的。針葉林和闊葉林分別是多少,喬木和灌木分別是多少,老年林和幼年林分別是多少,人們都可以改造。即使不知道人類干擾前這片地區是什麼樣的,那還有一種方法叫‘多樣性產生多樣性’(Diversity Begets Diversity),把生境弄得複雜一點,讓各種動物都能找到舒適的地方,這樣的大原則總是沒錯。”

保護也是更高級的利用

按照呂植等人對《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法的期待,它將在立法思維上有一個徹底的改變。法律不可避免地帶有時代的色彩。1988年《野生動物保護法》出臺的時候,基本理念是“保護是為了利用”。雖然在2016年第三次修法時,對野生動物實行的方針從“加強資源保護、積極馴養繁殖、合理開發利用”改為了“保護優先、規範利用、嚴格監管”,但落實在具體的法條中仍然是“黑名單”的邏輯。就拿和公共衛生安全最為相關的食用來說,國家重點保護動物無論是野外捕捉還是人工養殖,除了列在《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上的少量幾種動物,其他是明令禁止食用的。而省級重點保護動物、“三有”動物,還有大量完全不在保護名錄裡的“三無”動物,都能有合法的途徑走上餐桌。“它總體默認利用,單列出來的要重點保護。”

呂植希望將來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應該採用“白名單”邏輯,“總體保護,可以利用的單列出來。明確劃清保護與利用的界限,同時控制健康的風險”。如此也能降低執法難度。2月24日,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決定。在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和目錄之前,暫時全面禁止食用“三有”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允許養殖食用的野生動物將納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和傳統的家禽家畜同等管理。非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納入《漁業法》等法律規定,能夠食用。“這個決定可視為未來修法的方向。”

哪些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能夠進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還在討論之中。北京大學的山水自然保護中心製作了一套評價標準,用以衡量現在有爭議的物種是否能夠入選。這就包括六個維度的考慮:對人類健康風險是否可控,養殖對野外種群的風險是否可控,養殖的技術可行性與成本控制可行性,養殖與野捕相比的市場可行性,養殖的監管可行性,養殖的社會影響、現在從事該項養殖的規模和產值。

目前的各種特種養殖,即使有的被認為已經很成熟了,放在這樣精細的尺度下衡量也都有不達標的地方:竹鼠養殖因為涉及齧齒類動物,在檢驗檢疫上很難過關。林蛙養殖,準確地說叫做“補養”,它是針對一些產卵量較大的兩棲爬行類動物,將它們圍起來,人工提高它們從卵到成體的成活率。雖然在瞭解林蛙種群和數量的情況下,這樣的做法不會產生太多負面影響,但由於種源直接來自野外,仍然不能算是正規的人工養殖。藍孔雀養殖,雖然養殖技術本身和檢驗檢疫都能過關,然而現在依舊沒有追溯機制,去區分野外個體和養殖個體。所以,最後的目錄將會是一個平衡多方的結果,選擇那些各方面經過整頓後最容易接近標準,以及牽涉養殖戶利益最多的物種。呂植認為,對於那些需要退出或轉型的養殖戶,國家應該與1998年天然林停伐時的做法類似,拿出一個由中央財政出錢的“禁食計劃”,對真正合法並且沒有違法記錄的個人和企業進行補貼。

那些日常的、大量的、長相不符合我們審美的野生動物,如何得到應有的保護?

2017年12月3日,吉林市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理事吳劍鋒向孩子們介紹毛腳鵟的動物保護常識


還有一些兩棲爬行類動物由於在水裡和陸地都有活動,處於管理的模糊地帶。從現有通知和規定來看,兩爬中的國產蛙類和蛇類屬於陸生野生動物,不能食用;但像烏龜和中華鱉因為列入了《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屬於水生動物,人工繁育和野外種群都可以食用。龜鱉專家、海南大學副校長史海濤教授告訴我,中華鱉和烏龜的野外種群都很瀕危,中華鱉在紅色名錄裡被列為易危物種,這個瀕危級別和大熊貓同級。烏龜狀況還要更遭,已被列為CITES附錄二物種,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它們的遭遇,都是源於中國人的食用進補傳統。兩者現在的養殖技術基本過關,但只要市場存在,又無區分養殖和野外種群的方法,野生龜鱉就依然有風險。考慮到中華鱉涉及到的養殖戶會更多,他認為可以在嚴格管理的條件下保留中華鱉的養殖,而烏龜的養殖戶則可以給出一到三年時間進行轉型。

“現行的管理體制中,陸生動物歸林草部門管理。除國家重點保護水生動物之外,其他水生動物都屬農業農村部門管理,性質更傾向漁業資源利用而不是保護。把龜鱉劃為水生,對它們的命運,是件危險的事情。不論從兩棲爬行類動物的進化歷程,還是從生物學屬性和生態學習性來看,它們都屬於陸生,而非水生動物。為了真正有利於野生動物保護,這個業務應該統一劃歸到一個部門之下。之前很多問題都是由於多頭管理、責任不清進而推諉扯皮造成的。”史海濤說。

一份2017年的《中國野生動物養殖產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報告》顯示,毛皮動物產業吸納就業人數和創造產值最多,排第二的是食用動物產業,再次是和動物相關的中藥產業。如果經過這次疫情,能夠重新規範野生動物的利用,把它們看作可以更新的野生資源並沒有問題,但需要思考的另外一面則是,我們對野生動物的利用是否就侷限在把它們吃進嘴裡和穿在身上的層次?隨著科技發展,野生動物製品能夠有更多人工合成的替代品來進行選擇,我們對如何利用野生動物,能夠有更寬廣的理解嗎?

從保護生物學的角度,保護和利用野生動物並不用對立起來。早年間,呂植為大熊貓保護區森林停伐之後,伐木工人的生計無從保障而感到困惑。保護野生動物,也會衝擊這些直接依靠野外資源而生活的人們的收入。在最近的20多年裡,呂植著重做的工作,就是幫助生活在保護區周邊的村民尋找替代的生計和途徑,同時讓村民參與到保護中,形成良性循環。比如在三江源,牧民從事野生動物監測,同時開展野生動物體驗,讓野生動物給當地牧民帶來收益。還有一個叫做“熊貓蜂蜜”的項目——在四川平武縣的關壩溝活動著6只熊貓,當地的村子在保護棲息地環境和阻止外來者盜獵上發揮的作用十分關鍵。樹不能砍了,呂植和她的同事就組織村民在熊貓棲息地養中華蜂並收集蜂蜜,把蜂蜜產品賣到城市裡。“一棵樹的價值在於吸收二氧化碳、釋放氧氣,防止洪水、調節氣候等等,共同給大熊貓和人類提供了宜居的環境,遠遠高於木材本身的價值。蜂蜜便可以承擔一個媒介,折射出背後所凝聚的生態價值,並且讓當地村民受益。”

在保護生物學領域,有一個叫做“生態系統服務”的概念,指人類從生態系統有所惠益。這就從最基礎的食物和水的獲得,提升到較為高級的精神和娛樂的享受。生態系統服務能夠折算出價值,它既體現在消費者願意為此支付的金錢,也體現在生態系統一旦破壞或者一旦發生生態安全事件,人們為此要承擔的代價。2018年,對於大熊貓保護區生態系統服務價值的研究發現,大熊貓及其棲息地的生態系統服務價值每年達26億至69億美元,是大熊貓保護投入資金的10至27倍。

利用野生動物,完全可以利用它們的生態功能。這不僅適用於生計直接和野生動物掛鉤的人,也適用於城市裡的居民。相比直接消費野生動物製品,如果冬日裡能看到越冬的長耳鴞,夏天能看見飛翔的蝙蝠,白天能見到活躍的松鼠,夜晚能看到緩行的刺蝟,這更能帶給人們滿足和驚喜。在這點上,保護和利用也許能夠殊途同歸。

(實習記者梁梓琳對本文亦有貢獻)


“有害動物”怎麼辦?

在未來《野生動物保護法》倡導普遍保護的前提下,還有一類動物應該如何保護,則仍舊充滿了爭議。它們就是會對公共衛生安全形成隱患的物種,不完全列舉的名單包括蝙蝠、刺蝟、蜈蚣、毒蛇、老鼠、蚊蟲等等。經過這次疫情,人們都熟悉了蝙蝠是自然界中的“病毒庫”,病毒可能經由中間宿主發生變異後傳給人類;刺蝟身上的蜱蟲則可能給人類帶來細菌、病毒和寄生蟲的感染;蜈蚣和毒蛇會咬傷人類;老鼠不僅會偷吃和汙染糧食、破壞建築、傳播跳蚤,還可能帶來鼠疫;蚊蟲則會傳播瘧疾。所有的野生動物固然都有它們的生態價值,無法貼上有益或有害的標籤,我們可以通過和它們保持一定距離來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但是,仍然避免不了造成傷害怎麼辦?

在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發布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法建議中,提出用“允許生態滅殺”處理這些動物,很快就遭到了反對。“自然之友”的總幹事張伯駒告訴我,首先每類動物都有許多種,各自給人帶來的影響千差萬別;其次,遭遇這些動物時會有不同的情境,在家裡遇到是一種處理方式,農業、林業上發生災害和引起疾病流行又是一種處理方式,無法一概而論。張伯駒認為,在這個問題上不僅涉及《野生動物保護法》,還應該有《農業法》《森林法》《傳染病防治法》《生物安全法》等一系列法條相互牽制來規定。“並且立法是最重也是最嚴苛的,它還可以輔以地方性的條例,或者應急預案,根據具體問題來推進有效落實。”

其實,對於任何可能對人類造成威脅的動物,滅殺只能解決一時的問題,卻不能從根源上除掉隱患。北京每年的春季和秋季都要進行大規模滅鼠。在“貓盟”(一家保護中國野生貓科動物的民間機構)的創始人宋大昭看來,這樣興師動眾的滅鼠並無必要。“居民區附近的老鼠,尋找的是食物。如果人類能夠管理好儲存的食物,定期清理生活垃圾,老鼠就沒有可乘之機。老鼠在城市裡有著強大的適應能力並形成了穩定的種群,毒殺只能讓老鼠數量暫時減少,短短几個月就可以恢復到原來水平。投放鼠藥的結果反而會引起二次中毒,以老鼠為食物的動物都不能倖免。”而在城市公園和荒地投放鼠藥就更沒必要了。“像姬鼠和棕背平鼠是以植物和昆蟲為食物的,不會往人類聚居地跑。雖然人不歡迎老鼠,但是生態系統裡的其他動物需要老鼠的存在。”

2019年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啟動了“自然北京”項目,目的是恢復城市綠地的生物多樣性。“貓盟”參與到其中位於通州的公園“城市綠心”的建設當中,一個實驗便是公園內不再投放鼠藥。這項實驗在它所處的位置尤其重要,因為去年冬天,宋大昭在距離它不遠的北京市政府門口的綠地上,發現了久違的長耳鴞。

鴞是貓頭鷹的學名,長耳鴞顧名思義,是一種長耳朵的貓頭鷹。它頭頂上有兩簇羽毛,好像是支稜起來的長耳朵。連續許多年,長耳鴞都會飛到市中心天壇公園的柏樹林過冬。柏樹不落葉能夠形成遮擋,天壇裡還有一個堆放建築材料的“大庫”,裡面有老鼠活動,是長耳鴞的食物來源。後來,“大庫”改為綠地,喧囂擾攘的遊客、體育鍛煉的市民、會去踹樹的拍鳥大爺等干擾因素,共同加速了長耳鴞在天壇公園的消失速度。2016年,有人看到了長耳鴞,但它們並未越冬停留。之後它們便徹底不再光顧那裡,成為一件憾事。原來偶爾能看到長耳鴞的故宮博物院、國子監等地也再未有過記錄。

北京市政府門口的綠地,去年新移種了幾棵年頭不短、枝繁葉茂的油松。長耳鴞的羽毛顏色棕黃,密密雜著黑褐色的斑紋,不仔細看,它們就和樹幹樹枝融合在一起,彷彿隱身。宋大昭數了數,竟然有將近30只長耳鴞光臨。它們分成了三個小群,每棵樹上有8到10只。油松為它們提供了庇護,大運河邊還有老鼠活動。如果“城市綠心”不去投放鼠藥,長耳鴞還能得到更充沛的食物。他期待今年冬天到來後再去清點長耳鴞的個數,“也許數量還要更多”。

因此對於“有害動物”,宋大昭覺得最為有效的方式就是依靠生態系統裡的食物鏈,由它們的天敵去調控數量。“‘黑死病’能席捲歐洲的原因之一,在於之前的‘獵巫運動’消滅了巫師,以及被認為是巫師守護神的貓。而在一個健康的生態系統中,捕食老鼠的不僅有貓,還有黃鼠狼、刺蝟,以及包括長耳鴞的很多猛禽。如果一個生態系統千瘡百孔,就缺少這樣一環接一環的制約,只能靠人為下藥維持運轉。”

“貓盟”在“城市綠心”項目中要進行的另外一項實踐,是從綠化的角度去改變植物的結構,多引進本土物種,也讓植物之間能形成“喬、灌、草”三重結合的層次。這樣一來,鳥類和小型獸類便有了地方躲藏,也有充足的種子和昆蟲作為食物,生態系統便會從根基處一點點兒恢復起來。最終的結果是一種生物多樣性局面的形成,原先缺失的動物會再回來。“研究表明,生物多樣性越高,人類感染人畜共患病的概率也就越低。日後老鼠的天敵和競爭者都多起來,那麼老鼠的密度就會下降,病菌的傳播概率自然就少了。”從長耳鴞重返北京的故事來看,生態系統的自愈能力要比人們想象的快速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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