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水成淵丨行政法小測試,參考答案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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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一解析:AB選項錯誤,不選。《行政訴訟法》第26條第2款規定: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複議機關是共同被告;複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行政訴訟法解釋》第22條規定:行政訴訟法第26條第2款規定的“複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是指複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處理結果。複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所認定的主要事實和證據、改變原行政行為所適用的規範依據,但未改變原行政行為處理結果的,視為複議機關維持原行政行為。複議機關確認原行政行為無效,屬於改變原行政行為。複議機關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屬於改變原行政行為,但複議機關以違反法定程序為由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除外。

由於本案複議機關雖然改變了原行政行為所適用的規範依據,但未改變原行政行為處理結果,因此,本案屬於複議維持案件,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甲市政府為本案的共同被告。

C選項錯誤,不選。《行政訴訟法》第45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可知,藥廠的起訴期限為15日。

D選項正確,當選。《行政訴訟法解釋》第134條第3款規定:複議機關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確定案件的級別管轄。《行政訴訟法》第18條第1款規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複議的案件,也可以由複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可知,本案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甲市政府為本案的共同被告,由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來定級別管轄,是基層法院管轄;地域管轄則是由原機關所在地的基層法院和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基層法院均可以管轄,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甲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層法院均可以管轄本案。

本題參考答案為D。

題目二解析:《反壟斷法》第53條規定,對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據本法第28條(禁止經營者集中)、第29條(限制經營者集中)作出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故A選項表述正確,應選。

《行政複議法》第14條規定,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最終裁決。可知,對省級政府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不是行政複議前置。B項不符合題目要求,不選。

《行政複議法》第30條第1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依法取得的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故C選項表述正確,應選。

《稅收徵收管理法》第88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後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故D選項表述正確,當選。

本題參考答案為ACD。

你答對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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