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19贵州茅台还有 契约精神吗?

我曾办一家公司,做为创始人之一,我拥有27%的股份。后来公司越来越挣钱,而我在公司能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通过各种运作,我被迫面临选择:要么退出;要么股份比例被不断任意稀释。

我本性疏懒,明知道自己其实有能力,却不愿意费心费力再搞一家同样的公司,于是选择了忍气吞声。我自我安慰道:只要蛋糕足够大,少的股权也能有好的收益。我的忍让换来的是得寸进尺,最终股份比例被降到5%以下。此后,我再也不知道公司的任何经营状况,尽管名义上至今我依旧是它的股东之一。

虽然整个过程让我挣了不少钱,而这些钱正是后来投资股票二级市场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一想到其中的某些环节,我心里还是会不舒服。因为我看到的是契约精神的崩塌。

对了,你没看错,我说的是茅台。

个人认为,无论以什么名义(国家、人民、正义或者道德情怀等等),也无论茅台股票让多少人挣了多少钱,都不能改变茅台集团违背契约精神的本质。茅台股份的绝大多数小股东是理性且善良的,也是懂得感恩的。所以,这么多年以来,为了维护品牌形象,对那么频繁那么明显的“跑冒滴漏”行为和现象,他们表现出相当的宽容与忍让。可是,大家都看到,容忍的结果是得寸进尺,不断地突破底线。

王小波说:理性就像贞操,失去了就不会再有。我要说的是,一旦违背契约精神且无须承担后果,绝不可能只有一次

事件:“贵州茅台董事会违反公司章程、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年内替我们中小股东捐掉了13.92亿元巨款!相当于每股被捐掉1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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