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這起“社會公德案”,讓華夏文明倒退五千年

南京發生的這件反映社會公德的事情,讓華夏文明倒退了五千年

近年來,凡事一提到“老人摔倒扶不扶”的問題時,就會眾人譁然,引起社會上一片廣泛的討論。路人對遇險者那種作壁上觀的類似事件,一直在各地都不斷地反覆上演著,眾人那種漠然對之的態度,反射出濃重的“世態炎涼”之感,尤其是“南京彭宇案”之後,這種社會現象更加嚴重與明顯。

南京的這起“社會公德案”,讓華夏文明倒退五千年

十多年之前,也就是2006年的時候,“南京彭宇案”的當事人——徐壽蘭女士,在沒有家人的陪同下一個人去趕公交,這時候已經年已64歲的她身體自然不如年輕人,又因為視野出現了盲區,便與正在下車的年輕人彭宇,發生了碰撞;徐壽蘭女士當場就摔倒在地,彭宇看到後,就隨手把老人扶了起來。但是,不料徐壽蘭女士卻因此受傷住院,此後此事又被訴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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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法院判決的時候,認為雙方都無過錯,便按照公平的原則,讓當事人(彭宇)對受害人(徐壽蘭)的損失,承擔一定的補償。於是,便判決彭宇給受害人,也是老人的——64歲的退休職工徐壽蘭,賠償損失40%,共計金額4萬多元。然而,這件看似再平常不過的“不事故”,卻引發了一個大問題——

此事之後,每每類似的事件發生後,“彭宇案”就成會為大家公道心的遮風板,致使發生了很多“老人跌倒而見死不救”的事件。因為,許多人認為“彭宇”做了好事,扶了老人起來卻還要遭受法律的制裁和經濟損失,那還不如視而不見來得省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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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每當有關老人摔倒的事情發生時,“彭宇案”也往往就被納入了公共討論的範圍,而成為人們討論與爭辯的話題,一時間,“扶不扶”這個行為,彷彿成了一個困擾人們多年的“中國式難題”,甚至這個話題還上了春晚。也是,對之視而不見的話,自己的良心上肯定會受到譴責,畢竟“尊老愛幼、見義勇為”等品格,中華民族提倡幾千年的傳統美德;但是,一旦出手相救的話,又怕像“彭宇案”一樣被對方反咬一口,真是渾身的冤枉有嘴也說不清楚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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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南京彭宇案”,後來又進行了二審,這可能是鑑於此案對社會的影響之大。實際上,兩個審判都有道理。在彭宇案的一審之中,法官認為,如果從常理來分析,彭宇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很大,而且雙方還都不存在過錯,於是根據公平性原則,便要求彭宇承擔40%的責任;而後來二審的時候,雙方已和解後,便判決彭宇承擔10%的責任,從而賠償1萬元的金額而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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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個案件最終結果,還是給社會帶來了很大的影響。因為在當時沒有確切證據證明的情況之下,法院僅僅是依靠”常理“而進行的判決,一下子寒了許多人的心,更寒了許多熱心民眾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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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是因為如此,“扶不扶”才成了一個一直以為都難以解決的問題。特別是“碰瓷”一詞出現之後,使許多年輕人認為,許多摔倒的老人就是為了訛錢,為了避免自己出力不討好或惹禍上身,從而都變得冷血起來,以至於導致了“文明退化”的現象出現!

不過,生活中還是有很多熱情善良的年輕人,他們隨時都會向他人伸出援助之手,做了好事不圖回報,只是我們沒有看到,或是媒體沒有報道而已,因為這些本來就是生活中經常存在的一些平常之事,所以也沒必要大肆渲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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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話再說回來,關於“扶不扶”的問題,生活中還是有很多些人認為是應該“扶起來”的,因為要是萬一真的是老人突然不小心或是突然生病而摔倒了呢?那如果我們真不扶的話,也就真的有可能會對老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事後我們自己也會心中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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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老吾老人之老,幼吾幼人之幼”,我們自己也有老的時候,我們也有需要幫助的時候,所以,我們不應該再糾結於“彭宇案”與“扶不扶”,我們只有做好自己,做好自己應該做的,才能有望維護社會公德,才能有望獲得他人的關心與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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