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强奸罪,妻子以造成精神损害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吗

张某(女),经人介绍与丈夫陈某结婚,婚后育有两女。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丈夫陈某长期在外搞第三者,严重损害了夫妻感情,又因强奸罪被判刑六年,

陈某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张某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丈夫对其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会支持吗?

丈夫强奸罪,妻子以造成精神损害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吗

我们先看下丈夫陈某在是如何答辩的,陈某不同意离婚,其辩称与张某夫妻二人一起生活二十年有余,酸甜苦辣的日子一起都经历过来,非常感激含辛茹苦地将他们两个女儿抚养成人。为了女儿能够在一个健全的家庭里健康成长,其不同意离婚。另外,因其一时糊涂失足进了监狱,已经深深认识到了错误造成的严重后果,为了弥补错误,在服刑期间我积极参加改造,努力劳动,争取到了减刑机会,再有几个月就要出狱了,出狱后一定痛改前非,让他们生活得更好。

丈夫强奸罪,妻子以造成精神损害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吗

该案最终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呢?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结婚至今已二十三年有余,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虽然被告现因刑事犯罪在监狱服刑,但其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造成的严重后果,坚持不同意离婚,要求和好,并表示出狱后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对待原告及女儿,原、被告应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双方以不离婚为宜。故原告的离婚请求,理由不足,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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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一方犯强奸罪,另一方认为其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在具体实务中,有些案件不仅得不到赔偿,而且连离婚的诉求都得不到支持。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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