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月薪幾千卻負債買近300萬的衣服,老闆都勸她不要再買了!

女生買衣服的理由總是千奇百怪、“合理有據”

換季要買,變天要買,開心要買,失落必須買

“去年的衣服好土,根本配不上今年洋氣的我”

不買衣服,不存在的

但是,月薪僅幾千元

卻在短短几年時間裡

花費近300萬元,購買上千件衣服

且是負債購買

這樣的“剁手族”,未免太過瘋狂!

近日,永康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案件的被告小莉(化名)頻繁在某服裝店購買衣服、鞋子,前後共花費近300萬元,因還不起部分“服裝款”被訴至法院。

“殿堂級”購物選手

2012年,小莉第一次踏進原告店裡時,似乎發現了“新大陸”:她覺得這裡的衣服特別“適合”她,簡直是“量身定做”。每次來,她都逛得如痴如醉,離開時,也總是“滿載而歸”。

在小莉眼裡,這家店價格不高,衣服幾十元、幾百元的都有,稍貴點的在一兩千元左右,因此,她從不還價!

隔一兩天,她就要來買一次衣服,都是好幾件好幾件地買,有時甚至一次帶走十來件。

法庭上,老闆告訴法官,小莉的購買記錄有厚厚一沓。她在這裡已經買了成百上千件的衣服,簡直是店裡的“殿堂級”購物選手。

老闆都勸她不要再買了

剛開始,小莉都是現金交易,即買即付。但每月幾千元的工資根本趕不上她“無限生長”的購買慾。

漸漸地,她開始簽單賒賬,“穿上就走、簽單就成、回頭再付”,這種“霸道總裁”的作風讓她更加肆無忌憚,根本停不下來。

賒的賬,她平時會付一些,但她經常說沒錢。

每次到店裡,小莉都會跟老闆說“發了工資就付錢”,然後就開始挑衣服。

為了還清賒欠的帳繼續“買買買”,小莉開始向別人借錢、向銀行貸款、透支信用卡,負債200多萬元,過著“拆東牆補西牆”的日子。家裡人也不得不幫她還債,把她的銀行卡“藏”了起來。

但是慾望令人瘋狂。

有時,跟家裡人說“出門買菜”的小莉會轉身就溜到店裡挑衣服,讓外賣小哥把菜送到店裡,挑完衣服,拎菜回家。有時,為了把衣服“帶回家”,實在沒錢的小莉甚至“借刷”店員的信用卡,回頭再替人還清卡債。

“我都讓她不要再買了!”看不下去小莉的瘋狂,老闆出面阻止。但小莉卻趁老闆不在店裡的時候,去找不知情的新店員買,又“收割”了一波新衣服。

幾年的時間,光光在這家店,小莉就花了260餘萬元買衣服!被訴至法院的時候,她尚欠原告80餘萬元“服裝款”未付。

我們根本想不到她會花這麼多錢買衣服!她的工資,根本負擔不起一天天的買這麼多衣服!

小莉的家人難以接受,同時告訴法官,小莉在另外一家服裝店,也花費了20多萬元買衣服,同樣欠著一部分錢。

經雙方同意,承辦法官組織了調解,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方當場履行部分款項,餘款分期履行。

法官提醒

近年來,線上線下購物方式的變革顛覆了人們傳統的購物理念,刺激著大眾的購物慾望。有人說,“買買買背後是無處安放的焦慮”。確實,購物有時能緩解工作、生活帶來的壓力,給內心帶來一份滿足。

但本案中小莉這樣不顧後果、不符合自身實際需求和經濟條件的“超負荷”非理性購物並不可取。

在每年的“雙十一”“雙十二”、正在進行的“雙旦節”以及即將來臨的“年貨節”中,瘋狂“剁手”的同時,大眾必須保持清醒和理性,量入為出,合理消費。

從賣方角度來講,商家也應進一步規範自身的經營方式,引導客戶理性消費,促進和諧共贏的關係,儘量減少賒欠,降低經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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