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興衰總關“錢”:淺說宋、金紙幣之盛到紙幣之濫

南宋的流通紙幣主要為會子,行用遍及各地,發行量也較北宋大增,南宋初使用關子。關子在北宋時即已出現其得名原因不詳,只是一種臨時性的信用憑證並不具備紙幣的性質。

比如神宗時發行過一種作為小鹽商免稅憑證的關子,欽宗時有過作為匯兌的"兌便關子"。南宋高宗紹興年間開始推行關子,最初仍是作為一種信用憑證,起因是當時的婺州(浙江金華)水路不便,運錢困難,因此紹興元年(1131)由戶部發行了三十萬貫"現錢關子"或稱"見錢關子",婺州商人於本地納現錢換取關子,至杭州等地榷貨務兌換現錢購買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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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南宋政府曾試圖將關子推廣作為紙幣使用,例如南宋政府在紹興初年發行並強制推行過用來糴米的關子,民間頗多怨懟;紹興二十九年(1159)為籌措軍費,發行過面值十千到百幹共五等的關子,並規定使用期限為三年。但都不是十分成功最後在高宗紹興末年逐漸被會子所替代。

南宋紹興六年(1136)試圖恢復北宋交子的流通,曾發行了數十萬貫,但遭到民間強烈反對,最後只好作罷。會子肇始於北宋。葉世昌先生說,它"是種納錢和取錢的憑證"。但北宋有時把它與交子並稱。《續資治通鑑長編》引呂惠卿《日錄》論交子云:"自可依西川法,令民間自納錢請交子即是會子,自家有錢便得會子,動無錢,誰肯將錢來取會子?"從南宋初臨安、徽州等地使用會子的情況看,也許會子就是交子在不同地點的不同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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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高宗紹興三十年(1160),臨安知府錢端禮將民間的會子收歸臨安府官辦,第二年戶部設立行在會子務,不久又改隸榷貨務都茶場,由南宋政府正式發行會子,並向準、浙、湖北、京西路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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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政府最初發行的會子,面額為一貫,以後又發行有兩百文、三百文、五百文面額者。孝宗乾道四年(1168)規定,會子以三年為一界,每界發行一千萬貫,兌換時一貫面額的工本費十文,一貫以下十文。會子的發行,在孝宗時期基本上得到很好的控制,孝宗有"大凡行用會子,少則重,多則輕"的誠語,再加上應用的途徑廣泛,因此幣值一直比較穩定,甚至一度出現民間重會子不重錢的現象。但即便是在孝宗時期,這一制度就已遭到破壞,孝宗末年第九界會子的發行量達到三千餘萬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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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逐界遞増,最多的一界(理宗時第十七界)竟然發行了四萬兩千萬貫,而每界會子行用的時間也不斷増加,由最初的三年一界至六年一界、九年一界、二十年界,乃至詔令永遠行使。

南宋前期,為確保紙幣的穩定,除控制發行量、每界兌換外,還曾採取用以銅鐵錢、金銀、官爵、度牒、官田、實物及繳納賦稅等各種方式回籠紙幣,所以紙幣價值穩定。南宋後期,由於財政困難而大量發行紙幣,國家已無能力加以回籠,紙幣信用大跌價值也一路下滑,至南宋末年,二百貫會子連雙草鞋也買不到,會子與同時期的中統鈔比價為五十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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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會子除中央發行以外,各地還發行地方會子。由中央行在會子庫發行的稱"行在會子",並因其主要流通於東南地區,又稱"東南會子"。有流行於湖廣地區的"湖廣會子",有流行於兩準地區的"兩準會子",有流行於四川地區的"錢引"和"四川會子"。此外,高宗曾於川陝一帶發行過"銀會子",一直沿用至理宗。

孝宗發行過興元府"鐵錢會子"。理宗景定五年(1264),賈似道發行"金銀見錢關子"會子的實物現已無存,1936年發現銅版塊,1941年又發現一塊,後者為贗品。據1936年發現的鈔版,可知南宋會子的形式及內容。鈔面分上下兩部分,上半部分為一雙線方框,框內有文字七行,每行八字,共五十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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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偽造會子犯人處斬,賞錢壹仟貫,如不願支賞,與補進義校尉,若徒中及窩藏之家,能自告首,特與免罪,亦支上件賞錢,或願補前項名目者聽。"

方框外兩側各有一豎行文字,右側側為"大壹貫文省",左側為"第壹佰拾料"。最外側是一週水波雲紋。下半部分的上端橫書"行在會子庫"五字下端為山水圖畫,長18.8釐米,寬13釐米。

與南宋基本同時的金朝,在北方地區也發行了一系列紙幣,包括交鈔、貞祐寶券、貞祐通寶、興定寶泉、元光珍貨、元光重寶、天興寶會等。傳世有交鈔、貞祐寶券、興定寶泉等鈔版。其中以交鈔通行的時間最長,影響最大,制度也最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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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鈔始行於金海陵王貞元二年(1154),廢止於金宣宗貞祐三年(1215),歷60年之久。有大鈔一貫、二貫、三貫、五貫、十貫五等,小鈔百、二百、三百、五百、七百文五等。金宣宗貞祐二年(1214)又發行二十貫至百貫,二百貫至千貫交鈔。初以七年為界,納日易新。

金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罷七年一界之限,使交鈔永久流通,僅"字昏方換"。此外,交鈔與宋代紙幣不同的是,首先,金代紙幣的發行沒有準備金,即使陝西交鈔的發行曾有過十萬貫準備金的舉措,但非常制,幾等於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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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金代交鈔的發行量沒有限額規定,採取無限量發行政策。再次,與宋代實行錢鈔兼行,以錢為本制度不同,金代紙幣制度的發展,經歷了由鈔、銀、錢兼行,到廢錢而鈔、銀兼行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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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的貨幣,最初用銀,並雜以遼宋舊錢,大約是銀錢兼行;貞元二年(1154)行交鈔,海陵王正隆二年(1157)鑄行銅錢"正隆通寶",三者兼行而以錢鈔為主,以錢為本;金章宗承安三年(1198),於西京、北京、臨潢、遼東行"限錢法""留錢法",泰和三年(1203),用河東宣撫使胥鼎之言,罷行銅錢,遂成銀鈔兼行,以銀為本之制,直至金末,其間紙幣已信譽全無,民間拒用,而銅錢廢行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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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實際交易大率用銀。而上述特徵的形成,亦與金代銅錢始終不足有很大關聯。金代紙幣的濫發無度,導致其急劇貶值,《元史・耶律楚材傳》記載,金末"至以萬貫唯易餅"。但其後期形成的銀鈔並行制度,對元代的紙幣制度有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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