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河法院:八措施紮實開展“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

為實現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力爭兩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標,劍河縣法院精心謀劃八舉措,紮實開展“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力爭2018年上半年基本解決執行難。

一是成立“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院長任組長,各分管副院長任副組長,各審判執行團隊負責人為成員,確保“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有了組織保障。

二是積極爭取縣委縣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的支持。縣委政法委建立了《劍河縣執行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了聯席會議召集人、聯席會議成員、辦公室人員的工作職責;召開了劍河縣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推進會,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文輝作了動員講話,並對全縣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縣委辦縣政府辦聯合下發了《關於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意見》,要求全縣各單位、各部門、各鄉鎮、各行業全力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

三是實行執行崗位輪崗制度,充實執行力量。從審判團隊和人民法庭團隊分別調整一名員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書記員到執行團隊工作,從執行團隊調整一名書記員到審判團隊工作,使執行人員達到了15%以上的要求;在執行團隊現有一名司法警察的基礎上,增派一名司法警察到執行團隊工作,充分發揮司法警察在執行工作中的職能作用。

四是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職責。根據各員額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警察、書記員的不同情況,成立了綜合後勤組、執行裁判組、執行實施組、異議審查組,各組工作職責明確,員額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警察、書記員分工明確,強化各工作組、各執行人員既分工明確,又密切配合。

五是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進一步改進執行作風,規範執行行為。制定了《重大執行案件、重要執行事項會商、會診制度》、《執行崗位輪崗工作制度》、《財產保全保險擔保工作規定》、《執行指揮中心值班及執行異常警示、處置工作制度》等系列規章制度,進一步改進執行作風,規範執行行為。

六是加強執行裝備建設,確保執行工作順利開展。完成了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建設;配備執行指揮車一輛,辦案用車一輛;建立了執行指揮中心,完成了車載系統、單兵系統建設;執行人員每人配備一臺臺式電腦,正式幹警每人另配一臺手提電腦,執行局配備複印機一臺、掃描儀一臺、打印機七臺、執行法記錄儀兩部。

七是強化強制措施,加大對被執行人的懲戒力度。針對被執行人難找、被執行財產難查的情況,強化強制措施,加大對被執行人進行拘傳、拘留、罰款的力度;對符合限制高消費的被執行人予以限制其高消費;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被執行人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八是加大執行工作宣傳力度,尤其是加大區分“執行難”與“執行不能”的宣傳力度,促使全社會理解、關心、支持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劍河法院 田應武供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