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唐朝生活:好友是巡使,與我的兼職街使有何區別?

《穿越到唐朝生活:在長安城當街使,我到底應該幹些啥!》

一文中就我的兼職街使給大家介紹了一下,今日閒來無事,跟好友王麻子好幾天沒見了,他的職務是巡使,這個職務到底是緣何而來?用在長安城的治安管理中起著怎樣的作用呢?

穿越到唐朝生活:好友是巡使,與我的兼職街使有何區別?

一、追溯巡使設置的時間

見到王麻子的時候,他正在茶館喝茶,用他的話來說就是:長安城裡雖然歌舞昇平、繁華熱鬧,但是也有很多你看不到的東西,挺煩的!其實,巡使對於我這位朋友而言也是一份兼職,他的本職是殿中侍御史,專門負責糾察一些不法之事,隸屬於唐朝最高監察機構御史臺管轄。

我坐下跟他一起喝茶,突然好奇,向他問起了“巡使”這個兼職是怎麼被設置的,友人給我做了一個詳細的解釋。原來,巡使也是分左右的,有左巡使和右巡使,分別負責巡察東西兩市。

如意年中,斷屠極急,(彭)先覺知巡事,定鼎門草車翻,得兩羫羊。門家告御史,先覺進狀奏請:合宮尉劉緬專當屠,不覺察,決一頓杖。肉付南衙官人食。——《太平廣記》

這段話說的是如意年間一個叫做彭先覺巡使發現宮尉知法犯法,在“斷屠”的政策要求下還殺生,最後巡使將此事上報給御史。而“如意”是大周武則天時候的年號,由此可見,在那時候巡使這個職位就已經存在了。

在開元年間的官職設置中已經有了明確的文字記載,《通典》中的監察御史條中是這樣寫的:“罪人當笞於朝者,亦監之,分為左右巡,糾察違失。以承天、朱雀街為界,每月一代。”而且在後來的《新唐書》中也記載道:“開元七年,又詔隨仗入閣。分左右巡,糾察違失……”《唐會要》、《國史補》中都對巡使有詳細的記載,也就是說左右巡使的使者時間應該大概在開元七年。


穿越到唐朝生活:好友是巡使,與我的兼職街使有何區別?

而左右巡使其實就是監察御史的屬官,而有很多時候就是由監察御史、御史中丞、殿中侍御史等職來兼任的,正如我現在面前的這位殿中侍御史身上就兼著左巡使。在《唐語林》裡也寫道:“左右巡,皆負重事也。不常備,有兼領者。”目的很簡單,就是避免上傳下達的冗餘,提高治理效率。

二、巡使的工作不好乾

通過與好友的閒聊,我才發現巡使的工作比起街使是更為龐雜。茶也喝完了,最熱的時候也過去了,好友付過茶錢,與他一起漫步在熱鬧的長安街市上。各種風格的吆喝聲好像是一曲交響樂,還配著孩童們嬉鬧聲,似乎是大鼓或鑔的配奏,我倆似乎沒有了疲倦。

關於左右巡使的管轄範圍,王麻子有時候也鬧不清楚,但是隻要碰見不法之事他都有責任去管。《新唐書》說:“左巡知京城內,右巡知京城外”,而《通典》又說:“以承天朱雀街為界”,沒說城裡城外的問題。先不去糾結管轄區域是如何劃分的,先說說他這兼職都幹些啥吧!

  • 1.糾察和懲治不法行為,並及時上奏

我記得從司馬光的《資治通鑑》裡讀到過一個唐憲宗時的故事。當時擔任京兆尹的柳公綽杖殺了一個橫衝直撞的神策軍軍將,而唐憲宗問他為什麼殺人時,柳公綽回答:“臣知杖無禮之人,不知其為神策軍將也。”而唐憲宗問他為什麼不及時奏報的時候,柳公綽說:“臣職當杖之,不當奏。”意思就是他只負責收拾無禮的人,他不管奏報。唐憲宗又問:“誰當奏者?”柳公綽說:“本軍當奏;若死於街衢,金吾街使當奏;在坊內,左右巡使當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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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面的故事可以知道,作為巡使要及時的對京城坊內發生的重大事件向朝廷奏報。小到一般公務員受賄、偷盜,大到殺人越貨。對於奏報的職責還不能翫忽職守,要是沒有及時彙報,也要追究責任受到處置,在《舊唐書》中就記載了代宗時期一起因為巡使未及時奏報而受到處分的案例。事情是這樣的,一個叫做郇謨的晉州男子前來進諫,在東市大哭,時任左巡使的楊護沒有及時奏報且加以阻攔,被代宗處分。

所以,走在大街上,王麻子總是左顧右盼,害怕漏掉正在發生的類似事件,連和我說話都顧不上。

  • 2.盡心盡力管理街坊及市容市貌

這裡的街坊不是街坊鄰居,而是長安城內的街和坊,在《通典》中寫道:“若蒐狩,則監圍,察斷絕失禽者,量宜劾奏。”意思就是如果發現破壞植被樹木、雞鳴狗盜的都可以給予處罰。所以說,巡使還有著管理街政坊政的職責。

在《冊府元龜》中記載著殿中御史兼左巡使李建因為沒有覺察長安縣令鄭易擅自在永平坊開挖渠道,而受到罰俸的處罰。因為唐朝的長安城是有嚴格的宵禁制度的,到了夜鼓敲響的時候各坊的垣門都要關閉,而什麼時候都有不遵守規定的人,這就需要巡使進行巡察了。

而在城市規劃管理上,巡使也要發揮自己的作用,為了保持城中道路的寬直,政府禁止人們在修建房屋的時候侵佔街道,唐律規定:“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破壞植被樹木的也要受到杖笞之刑,並限期恢復原貌。如果發現這些違規行為,巡使也要向朝廷奏報,為維護市容市貌出力。而保持街道寬直的另一個目的是避免形成犄角旮旯,為盜賊提供藏匿之所,保證京城的安全。

不得不說,唐朝時期的長安作為一個國際大都市,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理念和方法在同時期還是很先進的,而這一切都離不開我和王麻子的辛苦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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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維護市場秩序,審辦案件
  • 前面說過武則天時期宮尉劉緬知法犯法,在“斷屠”的政策要求下還殺生的案件。在“斷屠”的情況下私自宰殺雖然在巡使彭先覺的眼裡是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但是武則天卻不覺得,在彭先覺即使奏報之後駁回,沒有責罰劉緬。這就說明,巡使還有著維護市場秩序的職責,相當於現在的市場監督管理局,我說為什麼王麻子在市場上的時候還要打聽一下貨物價格。

    我是街使,有時候就非常羨慕好友王麻子能夠在皇帝委派下審辦案件,記得有一次是在東宮附近發生了火災,皇帝就直接命令王麻子審理此案。後來查明審判完畢之後,朝廷對王麻子的審案能力很是賞識,羨煞我也!

    • 4.護衛和巡察宮室、館驛

    同為宮中著火,文宗時期的御史中丞手下的巡使的溫造就因為沒能及時巡查發現,自己覺得試紙便親自請罰,最後溫造和手下的左右巡使各罰俸一月。所以,我就覺得王麻子的工作比我的忙碌多了,有時候嫂夫人還抱怨他管不上家裡和孩子呢!

    除了宮室重地,還有一個重要的地方需要巡查,那就是擔負著驛傳接待的館驛。開元十五年的時候就敕告:“兩京都亭驛,應出使人三品已上,及清要官、驛馬到日,不得淹留,過時不發,餘並令就驛進發,左右巡御史專知訪察。”意思就是左右巡使要對館驛的事情經常察訪,確保驛站運行正常。

    三、巡使與我的兼職街使之間的異同

    其實,朝廷街使和巡使的初衷還是略有差別的,街使主要側重於監督,而巡使側重於監察。巡使在設立之初,也沒有對街坊的巡察,更主要的是定期巡察刑部、大理寺、金吾衛衙署及縣獄等司法部門。後來隨著長安經濟社會的發展,坊市內有了更多的不穩定因素,而街使的監督已經遠遠不能滿足治安要求,巡使的巡察才擴大到了坊市之內,主要負責裡坊之內的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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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管轄的範圍也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最近我就感覺到隨著坊市制度的一步步崩壞,我這個街使已經力不從心了,而王麻子也逐漸的參與到了街道的管理中來了,對於這種權利侵佔,我是樂意的,至少我可以輕鬆一點。

    說起我們兩個職位之間的聯繫,我倒覺得為了大唐京城長安的穩定和發展,街使、巡使以及城門郎、左右監門衛、左右金吾衛等其他職位要加強合作與溝通,做好協助配合,建立具體事務上的合作關係,齊心協力為朝廷服務。這樣也就不會出現某事件處理時上下環節脫節,導致受到本該避免的責罰。

    四、結語

    跟著王麻子在坊市裡轉了一大圈,夜鼓已經敲響,頓時也感覺有點疲乏了。但是我們倆還沒到下班的時候,便一起又查看了坊門是否全部關閉了,還有沒有遊蕩的可疑人等。直到碰見了我們各自的巡邏隊伍才互道“後會有期”各自去忙,長安的月今晚很圓,妻兒應該熟睡過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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