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致培訓延期 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解決消費者退款難題

疫情致培訓延期 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解決消費者退款難題

消費日報網訊 2020年4月17日,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12345平臺接到消費者汪女士投訴,其元月份在微信上看到朋友發的信息,稱迎賓大道昌南客運站的“南昌食霸小吃培訓機構”有小吃培訓班信息,需要培訓小吃的人員報名繳納800元可抵扣1800元培訓費,因汪女士待業在家想掌握一點生活技能,經再三考慮於1月30日向“南昌食霸小吃培訓機構”繳納了800元的培訓費,培訓時間定為2020年2月10日開班。據汪女士告知,當時培訓機構給她開具了一張手寫的收款收據,並未跟她說是培訓定金。到了開班時間遲遲沒接到機構培訓信息,汪女士多次電話聯繫該培訓機構,告之因疫情的原因,培訓時間推後延期,讓其耐心等待通知,因汪女士目前已在其它地方找到工作,即使開班也參加不了培訓,因此找到“南昌食霸小吃培訓機構”要求全額退回800元培訓費,但是培訓機構拒絕退費也沒明確的答覆。在交涉無果之下,汪女士向南昌縣市監局12345平臺投訴要求“南昌食霸小吃培訓機構”退回其培訓費800元。

接到投訴後,南昌縣市監局執法人員立即対此事進行調查。經瞭解,消費者投訴的情況基本屬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九十四條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法律法規。經過執法人員耐心調解,4月20日“南昌食霸小吃培訓機構”同意為消費者汪女士退回800元培訓費,消費者対此調解表示滿意。(趙永輝)

編輯丨鄧藝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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