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敗訴的背後,“互聯網法院”?

今天的熱點一句話就能說明白:李晨一審敗訴,律師團隊馬上提交了二審。

不論是非,但看亮點,亮點就是宣佈判決的是“北京互聯網法院”。

“互聯網法院”:

1、全球第一家互聯網法院誕生在中國,2017年8月杭州互聯網法院掛牌,前身是杭州鐵路運輸法院,一年後廣州互聯網法院和北京互聯網法院相繼成立,司法創新領域中國走在了世界的前面。

2、互聯網法院怎麼“判案”?簡單來說就是用互聯網的方式完成審理。起訴、立案、舉證、庭審、宣判、執行等等,這些工作全部轉移到互聯網上進行,曾經耗資勞神的跑法院打官司,如今變得如同“網購”一般方便,點點鼠標就行了,進入互聯網法院的在線平臺,目前也有了微信小程序,按照步驟執行即可。

3、互聯網法院受理哪些案件?簡單來說就是互聯網相關的案件(應該會逐步擴充案件類型),舉幾個例子:比特幣是否具有可交易商品屬性?微信自制表情包是否構成版權保護?“圖解電影”算不算侵權?“刷單”網絡服務如何評判?網絡損害人格權的邊界如何釐定?也包含了剛剛審理完的李晨名譽案,因為被告是在網上寫的帖子。

4、既然和互聯網沾邊都可以在互聯網法院進行訴訟,那就想想我們身邊還有幾個件事和互聯網不沾邊,從早上出門開始,掃碼乘車,再到午飯叫外賣,下班後的娛樂活動,比如打車回家、生鮮配送、網購、遊戲、看視頻,一直到睡覺還是抱著手機刷微信微博,無時無刻不在通過互聯網消費。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事江湖了,互聯網產生的糾紛就用互聯網的方式解決,不過要當心別成了被告。

法院是國之重器,都已經互聯網了,還有什麼不會“互聯網”,做生意也是如此,不僅要學會用互聯網做生意,也要學會用互聯網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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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敗訴的背後,“互聯網法院”?

本人是做電商和新媒體行業的,每天會結合24小時內的熱點發表拙見,雖然根據所從事行業進行分析,但不是“王爺賣瓜”,均是站在客觀角度的個人觀點。

我已“拋磚”,敬請“砸玉”。

(本文原創,轉載請聯繫作者授權,不然互聯網法院見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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