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發佈相關決定、免職名單

27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八次會議。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燦輝主持會議,副主任張建生、許文貴、吳友才、蔡思紅、吳漢宗、黃陽春,秘書長歐陽秋虹參加會議。副市長朱啟平,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陳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傅建飛,市監察委員會相關負責人列席會議。


會議學習貫徹《中共福建省委關於加強新時代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決定》;聽取和審議市中級法院關於執行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市檢察院研究處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情況的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並進行滿意度測評,測評結果為滿意;聽取和審議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我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調研情況;審議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陳燦輝指出,常委會組成人員要抓好《決定》的學習宣傳貫徹,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確方向,始終堅定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自信,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加快“五個泉州”建設貢獻人大力量。要嚴格對標對錶,結合常委會工作要點,明確各自職責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今年法定任務;要全面加強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自身建設,為做好人大代表依法履職提供堅強保障。要強化跟蹤督查,進一步加大對《決定》實施情況的督促指導力度,確保《決定》落地落實。


會後,市人大常委會還組織機關全體人員觀看《生命紅線——狠抓風險防控責任落實》宣教片。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朱團能同志辭去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0年4月27日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鑑於任職年齡原因,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朱團能同志辭去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報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備案。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朱團能同志辭去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0年4月27日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參照《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鑑於任職年齡原因,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朱團能同志辭去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報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備案。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朱團能同志辭去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0年4月27日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參照《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鑑於任職年齡原因,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朱團能同志辭去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報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備案。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免職人員名單

  (2020年4月27日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陳真珠的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張國民的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免職人員名單

  (2020年4月27日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楊澤良的泉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記者:顏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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