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西方文明大揭底,自由就是塊遮羞布

伊芙琳·比阿特麗絲·霍爾說過:我不同意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這句話大多數人都聽說過,我們都曾經因為這句話深深的感動過,在學生時代的一段時間這句話就是自己的座右銘,甚至把西方想象成自由的天堂。

現在想起來,當時太年輕幼稚,太少不更事了。

實際上西方並沒有他們所標榜的所謂言論自由,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

美國核動力航母羅斯福號艦長克羅齊爾上校,為了全艦官兵的生命安全,寫信求助美國政府而被直接開除,言論自由在哪?

當然一些在洋大人面前跪久了的人會齜牙咧嘴的辯駁:“軍人是特殊職業,言論自由才會受到限制!”

那麼我再舉一個例子:美國西雅圖的一名傳染病專家,華裔女醫生海倫被封口六週,延誤了疫情的最佳防控時間,言論自由在哪?

還有一些骨子裡缺鈣到自覺低人一等的人梗著脖子強辯:“醫生海倫是華裔,美國白人一定有言論自由!”

太可笑了,我再舉一個例子: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教授薩克斯因為在推特上指責美國在處理華為事件上有違規定,而遭受了網絡暴露,不得以關閉了推特賬戶,言論自由在哪裡?

最近,美國共和黨發佈紅皮書,強行要求各級候選人從多方面甩鍋攻擊中國,一本謊言書,滿篇荒唐言,這就是所謂的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就是美國的一塊遮羞布。

那既然美國自己都不能保證的言論自由,那美國政府為什麼要在全世界高舉著自由旗幟搖旗吶喊呢?

美國在其他國家推行的是絕對自由,沒有邊界的絕對自由,這樣才能增加其他國家的治理成本,拖延其他國家的發展,甚至搞垮這些國家,顏色革命由此而來。

自由是有邊界的,是需要在法律法規限制、道德倫理約束的框架內的追求相對的自由。

追求絕對的自由帶來的是絕對的混亂,動不動就撇開法律道德一味地以自由說事,要麼是被洗腦的圖樣圖森破,要麼就是別有用心的投機分子,其中最大的群體就是所謂的公知。

明天,我的下一篇文章將解構自由的真正本質,歡迎評論、轉發、點贊、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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