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獻出了身體,沒有得到應有的幸福,是否就代表你吃虧了?

在很多的女性眼中,自己最珍貴的就是最後那塊遮羞布,這彷佛說是女性自身財產也不為過。因此社會各界都在幫助女性守住那塊遮羞布,不能強求。男性想要成為征服者,一直以來總是有人認為這只是單方面的獲得,單方面的付出,事實上是這樣嗎?

小編來跟大家聊一聊,各位看官請留步。

當你獻出了身體,沒有得到應有的幸福,是否就代表你吃虧了?

那麼追溯到古代,古人是如何“保護”女性的呢?可謂是用盡了一切方法,就算你自願的也不行:在古代女性的貞節是與自身的生命共存亡的,首先是不得拋頭露面(喜歡逛街的女性不要穿越了)。身上的肌膚更是不能外露(到了夏天,估計捂出痱子了)。還有就是三寸金蓮,裹腳除了是因為古人的審美,還因為想讓女性走慢些(別說紅杏出牆了,你走路都沒法走快)。除此之後嚴重的更有相公去世之後,女性殉葬或是因此而孤獨終老,終生立牌坊。

當你獻出了身體,沒有得到應有的幸福,是否就代表你吃虧了?

在如此開明的現代當然不會有著那些思想禁錮,但是有著殘留下來的價值觀:

常常有人說你要負責任,我會負責任,這沒錯,男性當然得對女性負責任了,這是擔當。從另一方面去想這會不會變成了男性道德上的綁架呢?又會不會就此成為男性因此而不敢提出分離的思想負擔呢?小編覺得都會有,所以男性要揭布,你得先確定自己愛對方,會負責,要不然手就乖乖的揣兜裡。

當你獻出了身體,沒有得到應有的幸福,是否就代表你吃虧了?

婚前同居,最後未能走進婚姻的殿堂,女性吃虧了嗎?:

如果女性將婚姻視為交易,將性視為交易物的話,那婚前同居就好比網購一件商品,7天之內覺得不合適將其退回,那當然是吃虧了。如若不是,那就沒有什麼吃虧可言(前提是沒有男性沒有欺騙),在這段關係中大家都有在經營,都有在付出,都得到過快樂,幸福。最後未能走進婚姻的殿堂,往往不只是一個人的問題。不要以此做為道德綁架,人品詆譭。

當你獻出了身體,沒有得到應有的幸福,是否就代表你吃虧了?

現代社會給予女性更多的機會展現和資源提供,同時女性也承擔起了對於個人以及社會的責任和義務。防範風險,懂得自愛,享受被愛,追求個人所需,所想,締造健康,幸福,快樂的人生才是當下新時代女性所應該做的

當你獻出了身體,沒有得到應有的幸福,是否就代表你吃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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