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欣赏什么样的公诉人

法庭如战场,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就像《亮剑》里的李云龙和楚云飞,他们各为其主努力拼杀,又互相欣赏、学习和借鉴,他们互相欣赏的是对方的勇士精神和非凡才华。


我做刑辩律师已经二十年,遇到过各式各样的公诉人,对公诉人工作可谓“了解”。公诉人一般是由检察官队伍中业务能力相对较强的人员担任,公诉人在总体上是值得辩护律师学习和尊重的。笔者想通过本文,以法庭内外为视角,谈谈刑辩律师欣赏什么样的公诉人。


  一、公诉人要具有渊博的法律知识,说理而不落俗套。


  法庭上既要有法言法语,还要有智慧,尤其是对担负追诉犯罪责任的公诉人,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他代表的是国家。辩护律师虽然在法庭上会竭尽全力帮助被告人“开罪”,但是目标仍然是维护法律的尊严,追求的是公平正义。所以,公诉人法言法语中彰显的智慧光芒永远是辩护律师所崇敬的。


  二、公诉人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崇尚敬业精神。


  虽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为被告人辩护,却并不希望看到公诉人放弃自己的职守。辩护律师更加希望公诉人能够坚守职责,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精心准备好每个公诉案件。我之所以选择刑事辩护作为自己的专业领域,就是因为我认为,刑事案件最富有挑战性。面对专业娴熟的公诉人,我期待着会出现高水平的对抗,妙语连珠中体现出法治精神。因为担负着维护被告人的自由乃至生命的权利的责任,辩护律师会有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如果遇到的“法庭对手”是一位执著而认真的公诉人,双方激烈的对抗会更加有利于事实真相的查明。


  三、公诉人要能够认真对待辩护意见,尊重律师工作。


有控诉就应当有辩护。如果没有辩护律师,公诉人指控的公正价值就无法充分体现。正是公诉与辩护的共存,才实现了彼此的价值。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是控辩平衡的需要,直接关系到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公正审判的实现程度,以及法律能否得到正确地贯彻执行。尽管法庭之上,控辩双方是“对抗者”,但从法治整体上讲,公诉人应当积极推动辩护制度的完善,推动被告人获得律师帮助权利的实现,这是控辩式庭审方式得以有效运作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公诉质量的需要,也是诉讼公正的内在要求。


刑辩律师欣赏什么样的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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