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办案新常态 “权益”保障促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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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是中国第一个彝族自治县,彝语也就成了我县通用语言之一,虽然大多数本地人都可以使用汉语进行交流,但仍有部分山区的彝族群众无法准确使用和理解汉语。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少数民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大力培养“彝汉双语”检察官,开展双语办案,形成批捕、起诉、庭审全程双语诉讼完整链,彻底消除语言障碍,避免彝族当事人因说不清、听不明而无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双语”办案新常态 “权益”保障促伏法
“双语”办案新常态 “权益”保障促伏法
“双语”办案新常态 “权益”保障促伏法

9月5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柏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在峨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我院指派“双语”检察官赵权、龙玉珠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双语”法庭支持公诉,并监督法庭审判过程。庭审期间秩序井然,庭审中,双语检察官、法官都把深奥晦涩的法律语言转变成日常用语向被告人发问、举证、质证,公诉人就本案犯罪构成、社会危害、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庭审全过程都使用彝族语言进行,使少数民族被告人柏某某更加了解国家的法律规定,更好地针对指控进行辩解,用他自己熟悉的彝语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最终认罪伏法。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是宪法赋予少数民族的基本权利。所以,上述案件的办理仅仅是一段缩影。近年来,我院已形成“双语”办案新常态,专门设置双语告知、文书送达制度,建立双语办公环境,多次指派“双语”检察官办理少数民族涉罪案件,强化办案质量,化解社会矛盾,使检察机关与群众的沟通畅通无阻,更好地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

峨山检察官方微信2019第40期

文、图:龙玉珠:审:杨叶润 编: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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