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利自保”而放棄了“誠信”

《史記·秦始皇本紀》:“趙高欲為亂,恐群臣不聽,乃先設驗,持鹿獻於二世,曰:‘馬也。’二世笑曰:‘丞相誤邪?謂鹿為馬。’問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馬以阿順趙高。” “指鹿為馬”的根本原因何在?因“自利自保”而放棄了“誠信”。然而這種被明確批判的反面教材,卻在今天的工作生活中屢見不鮮,甚至被很多人信奉追捧。一個項目計劃,心裡明知是不大可能實現,卻偏偏公開宣傳能實現。探其原因,也無非是“自利”或“自保”。

“指鹿為馬”為什麼可以“自利”?因為有炒作升值的空間。只要有人願意接盤,就有“升值變現”的機會。“炒作”與“欺詐”的區別在於,利用了“未來的不確定性”。如果已經明確知道了結果,再假裝不知道,就是“欺詐”,但是“未來的結果”誰能打包票?的確不能誣衊其為“騙”。最成功的例子,就是共享單車的胡瑋煒,幾乎是在概念崩盤的前夜、市值最理想的時候完成了交易,讓無數人豔羨不已。胡瑋煒的成功,在於:

A、比別人的消息更靈通;

B、離場,全身而退、斬斷一切瓜葛;

C、概念有熱度、有人願意買單。

三個條件,缺一不可。散戶為什麼會被血洗?因為不具備“條件A”。戴威或羅永浩為什麼成了老賴?瑞幸咖啡的團隊為何處境不妙?因為“條件B”沒處理到位。無數創業公司,最終失敗、血本無歸,並不是不捨得賣,而是沒人願意接盤,不具備“條件C”。可見,“炒作獲利”並不是隨便什麼人、隨便什麼項目就能做到的。有掙錢的就會有賠錢的。掙錢的是集中少數,賠錢的廣泛多數。

若對外進行“指鹿為馬”,尚有獲利的機會,也許可取。若不對外只對內,還是“指鹿為馬”,則實在是無異於自殺。一項研發計劃、拓展計劃,明知道“不大可能成為現實”,卻偏偏以這種“不大可能成為現實”為基礎安排發展,這跟“努力向前,結果未能如願”有本質不同。這是“意想可到”,不是“意想不到”。故意把“意想可到”當成“意想不到”,又沒有外人買單的情況下,最後的結果就是“沒有如願完成”,整個團隊來自己買單,百害而無一利,所以必須要殺滅這種“自欺欺人”。怎麼樣能識破、消滅這種故意為之的“自欺欺人”?績效追責。“XXX要為結果負責,完不成就XXX”。憑什麼XXX要為結果負責?因為拿了工資了,拿了錢就得辦事。一旦明確地內部追責,還有幾個人敢 “故意裝傻”?

趙高被殺前,簡直就是天才:先清除秦始皇其他皇子、又清除李斯和其他政敵、最後連秦二世都被幹淨利索地清除掉了,可以說,把“弄權”發揮到了極致。然而,最後為什麼子嬰殺趙高,也沒費什麼周折?子嬰憑什麼比被殺的其他皇子、三公九卿、比秦二世更高明?區別只有一點:子嬰壓根不跟趙高掰扯道理。其他人無論是相信趙高還是不信趙高,只要去“掰扯道理”就輸了:跟不講道理的人去講道理,怎麼能不輸呢?所以,應對這類權術高手,最簡單的辦法:不要心存幻想、不要與之掰扯,憑實力說話、用刀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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