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丟失要報警!女子手機被盜警方第二天就找回,可惜…

手機丟失要報警!女子手機被盜警方第二天就找回,可惜…

一部手機丟失了一年,幾經波折,終於回到手中。4月11日,張女士從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天河客運站派出所領回了她在一年前“遺失”的手機。原來,張女士手機被盜的第二天,警方就已經將盜賊人贓並獲,但由於張女士當時沒有報警,因此一直未能物歸原主。

2019年3月6日,剛從湖南來廣州打工的張女士從廣州南站搭乘地鐵來到廣州火車站。人生地不熟的她拖著沉重的行囊隨擁擠的人流下了車,卻突然發現手機已不翼而飛。

張女士回憶上下車之際乘客特別多,她在起身下車時彷彿聽見有東西掉落的聲音,遂認為自己的手機可能是由於行李較多無暇顧及,在下車時遺落了,於是並未報警。

其實這臺手機並非遺失,而是被盜,而實施盜竊的黃某,早已被廣州公交警方重點關注。去年3月初,公交警方發現黃某與多宗地鐵手機失竊警情有關,有重大作案嫌疑。

經過細緻縝密的分析排查,天河客運站派出所的辦案民警們於2019年3月7日晚在黃某家附近成功收網,將正準備交易的嫌疑人黃某人贓並獲,現場繳獲1部剛剛被盜的手機,還順藤摸瓜搜出另外4部贓物手機。

公交警方針對繳獲的5部手機中,成功找回4名失主,破案4宗,嫌疑人黃某也因罪獲刑10個月,但唯獨其中一部手機卻因找不到相關的警情記錄,一直無法確認失主。

原來由於當時張女士沒有在公安機關進行報案登記,辦案民警們一時無從查證手機來源。

經過一年來不斷的努力嘗試,加之“智慧新警務”的發展運用,民警們終於在近日根據線索聯繫上了機主張女士。經核對確認,這正是張女士一年前在廣州火車站被盜的那部手機,而辦案民警也最終將它交還到了張女士手中。

據張女士說,這部手機是她一年前新買的,沒想到剛到廣州就被盜了,當時心疼極了,但也未抱希望能夠找回。2020年4月9日,當接到警方電話,通知她領回手機時,張女士一開始以為是騙局。

負責辦理此案的黃警官感慨地說:“張女士去年3月6日丟失的手機,其實在第二天便已找回,卻因沒有報警令本該早早領回的手機遲到了整整一年。”

在此,公交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在受到不法侵害或發現犯罪線索時,應及時報警說明情況,才能更有效地協助警方打擊違法犯罪,也能使自身利益獲得更好的保障。

整理|三文魚

來源|新快報記者 彭程 通訊員 胡司文 呂軍萍 張夢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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