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五十三|社會心理學之他人即地獄?人際衝突的源起與化解

導讀五十三|社會心理學之他人即地獄?人際衝突的源起與化解


本書依舊如前兩本書一樣,都可以視為《社會心理學》一書的四分之一內容,只不過這本書相比較前兩本書而言,內容更加翔實具體且系統,而且個人以為這本書中提到的諸多有關社會心理學的學術研究成果,有兩點值得讀者注意,第一,具有很大的闡釋空間;第二,具有很強的解釋力度,因此,如果對比前兩本書,個人以為本書給人的啟示與收穫將更勝一籌。

而且這本書的內容架構也不同於前兩本,前兩本書基本是一個主題加五大方面的模式,而這本書雖然都能夠歸結在本書書名的一個大主題框架下,但也得具體細分為三個小主題,即“偏見”;“攻擊行為”;“衝突與合作”;而且還得針對不同主題,進行不同方面的概括以及具體維度的分析。

第一個小主題偏見。對於偏見這一主題,我們可以從偏見的本質及作用;偏見的社會根源;偏見的動機根源;偏見的認知根源;偏見的後果五大方面具體闡釋與分析。

第一個方面,偏見的本質及作用。對於這個方面,首先,需要界定偏見的定義。所謂偏見,即對某一群體及其個體成員負面的預先判斷。舉例而言,比如:看到某個日本人,就覺得他們就是壞人。那麼,從這個角度出發,就可以發現偏見這樣的一種負面態度,往往會跟刻板印象,歧視等觀念相關。

只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偏見與刻板印象以及歧視還是有著區別。我們可以從定義上作區分,所謂刻板印象,即關於某一類人的個人特徵的觀念。它有時過於概括化,甚至是錯誤的,並且抵制新的信息。比如,人們一般認為男性是陽剛的、獨立的,而女性是溫柔的、脆弱的。而歧視,就是對一個群體或其成員不合理的負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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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從定義的角度看,可以發現偏見與刻板印象以及歧視存在某些關聯,但還是有區別的,比如:偏見是一種負面態度,而歧視就已經是一種負面行為了。也就是說,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我們在與人討論時,會表達自己對某些群體及個體的負面評價,但不會作出具體地行為,那這就屬於偏見,而不屬於歧視,歧視需要具體地行為,但有這個態度,很有可能引發歧視行為。

可能大眾比較熟知的就是種族歧視與性別歧視,書中也針對這兩節做了具體分析,透過作者的分析,可以發現雖然種族歧視或者性別歧視這種現象在公開場合已經減少了,可是他們卻像是變了法似地體現在其它方面,比如:對少數民族移民不抱有好感與尊重,亦或者是在競選領導時,會不自覺的認為男性更具有領導能力等等。

那麼,從心理學角度分析,為什麼會這樣呢?首先對於種族歧視,可能是因為我們的一個雙重態度系統。所謂雙重態度系統,即在面對同一對象時,我們會呈現出外顯態度與內隱態度。也就是說,即便自己意識到不該歧視對方,可下意識還是會歧視對方。這種下意識的原因,或許可能來自於幼年時期保留著本能或自動化地恐懼與厭惡。

而性別歧視,可能跟刻板印象相關,因為刻板印象是基於事實的簡單化與概括化處理,可能對,也可能錯,而且很有可能固化,如果對於自己遇到的女性就是看起來就比較所謂弱,那麼,可能形成我們對女性的偏見以及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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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方面,偏見的社會根源。對於這方面內容,需要理解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怎樣的社會條件會構成偏見?第二個問題,社會如何維持偏見?對於第一個問題,首先最有力的一點是不平等地社會會構成偏見。也就是說,在一個社會里,如果人們之間的經濟地位等方面差別極大,那麼處於不同階層的人們就會產生偏見。

而且,據作者研究發現,受社會支配取向以及權威人格的影響,所造成的偏見更嚴重。在這裡簡單解釋一下,這兩個概念,所謂社會支配取向,就是自己希望自己所在群體支配其他群體對心理動機,所謂權威人格,就是傾向服從比自己權力大的人,懲罰或者攻擊比自己權力低的人。那麼這兩種因素結合在一起,所造成的偏見會更深。

第二點,就是宗教了。據心理學家研究,如果在一個社會里,人們普遍信仰宗教,那些將信教作為本身目的與比那些將信教作為手段,以達成其它目的人偏見是要低。這一點,值得注意。

對於第二個問題,社會怎麼維持偏見?如果某種偏見被小部分人接受,而且也激發了群體中的從眾效應,那麼這種偏見,就很可能上升為某種社會規範,繼而被一代又一代人後天習得,內因為自己的下意識觀念,也有可能是社會制度的規定,一直維繫著偏見,如種姓制度。

第三個方面,偏見的動機根源。第一種動機跟替罪羊理論相關。當人在競爭中遇到挫折時,就可能將自己也痛苦與情緒轉嫁給一個替罪羊,這個替罪羊,就成了自己偏見的對象。第二種動機與社會同一性理論相關。當人將自己歸類到某個群體裡時,就會產生群體偏好以及群體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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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不自覺的認為自己所在的群體優於其它群體,當自己所在群體裡某個人很牛時,自己都會覺得自己好像比其他群體中某個人牛,還有的會為了抬高自己所在的群體及成員,會貶低其它群體及成員,更有甚者,會給自己這個群體塑造一個與之截然對立對立的群體,以加深群體內部的團結。

這歸結到底,實際上還是跟提升自我價值感有關,自己所在的群體可以給自己提供自尊以及滿足歸屬需要,那麼對於自己不在的群體,似乎就很可能本能地排斥或者產生偏見。

第四個方面,偏見的認知根源。前文提到偏見與刻板印象相關聯,而刻板印象,似乎是我們在認識這個世界時,思維運轉過程中不得不出現的結果。也就是說,面對複雜的世界,我們要想認識,不得不簡化與歸類化。那麼這種認識,會造成哪些問題呢?

第一個問題,將不同的人歸類,會故意誇大群體內部的一致性以及不同群體間個體的差異性。舉個例子而言,我們社會這一群體裡的某個個體,與美國社會這一群體裡的某個個體,其實,他們彼此之間的三觀及其行為模式並不由於彼此群體不同,而造成巨大差異,差異不大,甚至就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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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問題,在社會中,獨特的,極端,或者與眾不同的人以及事件會聚焦我們的注意力。比如:在一個群體中,如果某個人學識超出周邊所有人,那麼在遇到問題,需要所有人承擔責任時,我們會下意識覺得這個學識廣的人應該多承擔。又比如:我們如果對某個群體信息知之甚少,那麼別人舉出這個群體中某個極端的案例,就很容易讓我們相信這一群體裡的人都這樣。

第二個,由於我們對獨特的人會格外注意,對獨特的事也會格外注意,如果這兩者一起發生,那麼我們就會形成某種虛假相關的因果聯繫。比如:一個同性戀對某個人實施了性虐待。那麼這時的人們,就會誤認為這種暴力傾向與同性戀密切相關。

第三個問題,利群偏差與公正假設。所謂利群偏差,也就是說如果我所在的群體中某個人做了一件好事,我會將其傾向歸結為他道德品質好,如果他見死不救,我會傾向歸結為他受環境所迫,而非內在道德品質問題。那如果不是自己這個群體裡的人呢?發現他們種某個個體做了一件好事,我就會傾向覺得他那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心,或者是走秀,如果見死不救,那我就會不會在乎情境,直接傾向認為它道品質敗壞。

而公正假設,就是我們認為世界是公平公正的,也就是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但真實世界是什麼?就是不公平,不公正,善人也有可能衡死,惡人也有可能一直活得好好的,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世界不是人為觀念完全控制地,有的人成功了,那就是運氣好,情景好,比如富二代,有的人失敗了,那就是因為倒黴,所以,當我們去審視一個人的時候,千萬不要忘了他所處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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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個方面,偏見的後果。這個不必多論,前文各個方面,其實已經將各種後果間接帶出,可以重申幾點的是,比如:妨礙自己作出符合實際的決策以及判斷依據,又比如:有可能會出現按照自己偏見所呈現的現實等等。

第二個小主題,攻擊行為。對於這個小主題,我們簡化為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如何理解人類的攻擊行為?第二個問題,哪些因素影響下將促使人類爆發攻擊行為?第三個問題,我們怎麼減少攻擊行為?

第一個問題,如何理解人類的攻擊行為。首先,還是簡單界定以下攻擊行為的定義,所謂攻擊行為,即意圖傷害他人的身體行為或者言語行為。它有兩大分類,一種是敵意性攻擊行為,也就是被憤怒這一情緒引起,為達到傷害的目的。另一種是工具性行為,也就是傷害只是達成其他目的手段(比如:孔部注意活動)。

其次,分析人為什麼會有攻擊性行為?有三個原因,第一個原因,就是生物本能的攻擊性驅動力,作者從生物本能,神經系統,基因,生化物質等要素提出了理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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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原因,攻擊行為是對挫折的自然反應,也就是說,一個人遭遇了挫折,可能會憤怒,一旦周邊某個線索像導火索點燃了這個人的憤怒,那麼這個人就會爆發攻擊行為。而這個挫折感,往往來自所謂的剝奪或者相對剝奪,也就是期待與實際差距太大以及與周邊對比之下自己差距太大。

第三個原因,攻擊行為是習得的。也就是無論後天家庭環境,校園環境,還是社會環境,都會讓我們在觀察學習,模仿中不自覺的學會攻擊行為。比如(家保,校園保力)這些,都會誘發更多人學習攻擊行為。

第二個問題,哪些因素影響下將促使人類爆發攻擊行為?主要包括厭惡事件、喚醒、媒體和群體氛圍這四大因素。 所謂厭惡事件,就是指挫折,疼痛、令人不適的炎熱、受攻擊、過度擁擠等等。所謂喚醒,就是指在一些惡性情景以及提供攻擊線索的條件下,更容易喚醒起起人的攻擊行為。

所謂媒體,指電視,遊戲等相關充斥著的大量暴力元素,會誘發人的攻擊行為。所謂群體氛圍,就是指在群體里人的攻擊行為會迅速上升,這跟群體心理學中提到的責任分散,極化,情緒傳染給等密切相關。比如:校園暴力。

第三個問題,我們怎麼減少攻擊行為?有的人認為可以採取一些方式,比如打沙袋宣洩,但在社會心理學家看來,這沒什麼用,我們必須學會非攻擊性語言或者行為來與人交流,比如:可以把對別人的指責轉換為自我感受的表達。又或者,通過減少令人厭惡的刺激,獎勵和塑造非攻擊行為,以及引發與攻擊行為不一致的反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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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小主題,衝突與和解。所謂衝突,指的是彼此之間目標與行動互不相容,那和解呢?就是透過創造性解決互不相容這一難題,從而實現彼此之間的雙贏。對於這一個小主題,我們僅簡單論及兩個問題,而且這兩個問題有重疊之處,只能簡單區分。

第一個問題,什麼致使衝突?具體而言,有四個點。第一點,社會困境,具體而言,書中提到了囚徒困境與公地悲劇。囚徒困境,網上有相關資料,就不必多加解釋了,它反應的就是個體雖然站在自己角度,理性做出了最優化選擇,可在集體的角度來看卻是非理性的,而且它說明了合作的困難。而公地悲劇,就是指個體消耗的公共資源超過普遍限度時,那麼就可能將這一公共資源全部破壞,因為他認為別人也會這麼想,這麼做。

他們的共同點在於,第一,基本歸因偏差,就是將自己的行為動機歸結為在外部壓力,而且不客觀地評價對方的行為動機;第二,這種非零和博弈,實際上有可以共贏或者共輸等多種情景,但需要注意的是可能個體短期回報與集體長期利益相對立。

當然,在這裡作者也簡單提了一下,化解社會困境的參考建議,比如:確立法規以限制利己行為;將群體分為較小的單位;讓人們能夠充分地溝通;改變激勵機制使合作能得到更多的回報;倡導利他的行為規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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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競爭以及第三點感覺不公正,都比較簡單,就不必詳論了。第四點,誤解。其實,有可能彼此矛盾特別小,但是由於包裹著一層又一層的誤解,就將矛盾不斷誇大了。具體有兩種類型,一種叫鏡像知覺,就是雙方在交流過程中都不斷美化自己,醜化對方。另一種叫知覺轉換,比如從看到一個好人做了一件自己認為的壞事,就覺得他是壞人。

第二個問題,如何實現和解?很簡單四個法則,接觸,合作,溝通,調和。這四個方面,書中表述過於簡單,也不必多論,具體內涵自己思考就可自行領會。

行文至此,已近尾聲。哲學家薩特曾言,他人即地獄,這意味著由於自身的自由性與差異性,因此在人際關係之間永遠會出現矛盾衝突,產生偏見,甚至攻擊行為,但是人又無法完全擺脫與他人協作,孤立存在,因此,我們既不能活在地獄,也不是活在天堂,我們只是活在人間,活在人間,就意味著我們只能承認這一現實矛盾,並從矛盾中不斷深入考察其矛盾的來龍去脈,並不斷研究思索解決矛盾之法,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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