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关系,上下级吗?

股东会和董事会都是公司治理体系的重要机构,两者的定位、职权存在不少区别。

第一,股东会由股东组成,只有一个股东时不存在股东会,由股东履行相关职权。董事会由董事组成,由股东提名的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小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即可。

第二,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但并不意味着股东会是董事会的上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了两者的职权,有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有的事项由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即使股东会不同意,也无权推翻。

第三,股东会遵循资本多数决的原则,谁出的钱多,谁股权比例高,话语权就更大。董事会则是按人头计票,董事在法律上并不是股东的代表,不能只维护股东利益,更不能为维护股东利益损害公司法定权利。董事要为公司本身的利益最大化,履行法定职权。股东如果不满意董事的所作所为,可以按规定撤换董事,但不是代替董事履职。

法律的规定,与现实的操作,往往并不相符。董事会往往沦为附庸,甚至成为橡皮图章。尤其国有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从上到下垂直管理,股东过度干预公司决策,现代企业制度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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